【中图分类号】S-09;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459(2017)05-0078-13 传统社会时期,花卉业服务于都市人士之冶游赏玩及岁时节俗,是都市近郊特有的经济部门。苏州的花卉业①自唐中叶以来伴随着经济之繁荣与人文之茂盛,一路芳菲满园,飞香翰墨,是苏州作为东南人文奥区的标志性地方景观。明清时期,征诸山川之秀美清淑、验之财富之繁夥丰阜、观于人文之都华精妙,察乎民风之侈靡冶艳,苏州或可推为海内之首。明代文献称“吴下号为繁盛,四郊无旷土,其俗多奢少俭。有海陆之饶,商贾并凑,精饮馔,鲜衣服,丽栋宇。婚丧嫁娶,下至燕集,务以华缛相高。”②时花妙朵是苏州都市生活不可须臾离之赏心妙物,“虎丘人善于盆中植奇花异卉、盘松古梅,置之几案间,清雅可爱,谓之盆景。春日卖百花,更晨代变,五色鲜秾,映照市中。和本卖者举其器,折枝者女子于帘下投钱折之。”③此类花事花俗仍频见于清人笔端,④兹不缕述。彼时花卉业植根于民众的生活文化之中,花农园丁全家衣食尽在花开。“卖花声里到苏州”⑤是大江南北游历者之美丽记忆。 但是近代以来,这种格局被彻底打破,苏州花卉业集体转向,大规模为国内外茶叶市场培植用于窨制花茶的香花。1950代初年张宇和指出:“虎丘花圃栽培花卉种类极多,其中具有芳香的花卉,不过是一部分。……演变到今天,虎丘花农已经全部栽培少数几种薰茶用的香花了。”⑥本世纪初宋建华也指出“虎丘茶花由虎丘花卉发展演变而形成。”⑦他们看出了近代苏州花卉业演变的主要内容,即茶花取代了传统的四季花卉,但未展开系统的史学论证。有鉴于此,笔者欲依据档案、碑刻以及地方志、地方文献,探讨苏州花卉业近代转向的历史脉络,培植香花所取得的园圃经营成就;以及此转向对苏州花卉业所造成的消极影响,即花卉园艺未获系统提升,香花交易陷双重市场风险。学力有限,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教正。 一、近代苏州花卉业的整体转向 国人以花点茶、配茶起源甚早,明清时人一直在尝试用各种香花配茶⑧。至清中叶,茉莉和珠兰成为配茶的主要香花品种。成书于道光初的《清嘉录》、及道光末的《吴郡岁华纪丽》分别记载了苏州茶叶铺以茉莉、珠兰配茶,且内容相近,如《吴郡岁华纪丽》称:“珠兰一名鱼子兰,蓓蕾如珠,花成穗,香甚浓。……生于闽广……吴中茶叶铺撮取其子,号为撇梗,以为配茶之用。山塘花市于六月间称衡论值,售广利蕃”;“茉莉一名抹丽,谓清芬郁烈,能掩众花也。……生于岭外……每当熏风乍拂,花贾从闽中海贩而至,茶叶铺买以配茶之用,去其花蒂以衡值,名打爪花。”⑨ 明清时期,茉莉、珠兰还不能在苏州越冬,袁学澜称茉莉“畏寒难活,往往一年即枯”⑩。但明人记载“培养得法,亦能隔岁发花”(11)。所谓培养得法,即指冬季将茉莉等移入暖室,或采取保温防寒措施。顾禄不仅记述了掘地数尺,炉火升温,专发不时之花的“窖室”,(12)还专门提到供南方花树越冬的花房:“安置畏寒花树则有暖室,窗缝糊纸,风不漏泄,谓之‘花房’。春分后百卉出房,必覆以芦帘,以避风日。”(13)从“百卉出房”可知当时花房并不专门安置茉莉、珠兰等香花,这类香花在园圃中也还未占优势比例,其用途也不专在配茶。明清时,茉莉花“花蕊之连蒂者,专供妇女簪戴。虎丘花农盛以都蓝,沿门唤鬻,谓之戴花,又以铜丝纽串茉莉蕊,装成小花蓝,闺阁中买置,夜悬绡帐,香生枕席,引入睡乡,令人魂梦俱恬”(14);亦可加工后用于制做美食,“至于春之玫瑰、夏之珠兰、茉莉、秋之木樨,所在成市,为居人和糖熬膏、点茶、酿酒、煮露之用,色香味三者兼备,不徒供盆玩之娱,尤足珍也。”(15)因为珠兰、茉莉有一般观赏花卉所不具备的实用价值,因而有专门的卖场,“惟玫瑰、茉莉、珠兰市在花园弄口场上,余在半塘花市。”(16)可见彼时其市场也仅限于苏州本地。 近代以来,国人以为“高贵之茶叶须加茶花熏制方为上品。”(17)苏州园圃从何时开始大规模培植茉莉、珠兰等香花,至今未见到明确的记载,1950年代初张宇和认为“香花茶用现在流行的熏制法大规模制造成为商品,是十九世纪末光绪中叶的事。”(18)这个判断与史实相去不远(19)。下面拟结合碑刻、档案、方志、文集等资料加以阐述。 现存两篇《重修花商公所捐款收支碑》碑文(20),一则刻于道光十二年(1832),一则刻于光绪十九年(1893),公示了捐资者姓名或商号名称。道光碑刻有二家福建花帮,五家以“堂”或“号”相称的商号,六十六名个人。光绪碑包括十八家商号,八家茶行,三家花商,九家秤号,八十个园圃。对比两篇碑文,其中商号、堂号,如道光碑中的“景隆宝号、宝元宝号、吴德凝宝号、珊茂堂、止足堂”,光绪碑中的“方怡盛号、恒兴公号、郁恒懋号”等十八家,应该就是顾禄所说的有数亩园场培植南北花卉的花树店(见后文详述)。道光碑中的六十六名个人,代表了六十六家园圃,这个数字在光绪碑中达到八十家。 道光和光绪碑中都有花帮或花商,专门从闽广贩运茉莉、珠兰等南方花卉,如道光碑中有三山、长乐两花帮,光绪碑中有“东粤高荷天、东粤陈乐轩、闽省福新兴”。光绪三十四年(1908)因部分花农拖欠花款,福新兴花帮向苏州商会求助,称“职商商立汤、李达缓……年不等岁……原籍福建人民。……窃商等在苏立福新兴牙帖牌号,历年贩运珠兰、茉莉。”(21)可见闽广花商操纵着香花苗木之贩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