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边疆少数民族马克思主义认同问题分析与培育路径

作 者:
何博 

作者简介:
何博,云南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1

原文出处:
思想理论教育

内容提要:

西南边疆少数民族马克思主义认同问题研究要着力研究马克思主义在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社会生活网络中的在场及两者的互动问题、马克思主义与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社会生活需求的契合问题、认同博弈与“归属于谁”的现实困惑问题等。加强西南边疆少数民族马克思主义认同建设,就“被给予”因素的培育而言,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在场的社会氛围的营造,加强中国近现代史教育;就“选择”因素的培育而言,要继续加大对西南边疆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继续加大对西南边疆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对马克思主义与西南边疆社会利益获得关联性的解读和宣传力度。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8 年 02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D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92X(2017)09-0046-05

       人类社会的整体性面临着来自两个维度的解构:一是横向维度的文化和价值的“差异”,其将人类社会分割成为不同的民族和族群;另一个是纵向维度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差距”,其将人类社会分裂成为不同的阶级和阶层。多民族国家面临民族统合的普遍难题,进行国家层面的共同文化建构成为公认的出路之一。今天,在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国内部,在社会层化分离不断加剧、信仰博弈日趋激化的背景下,选择研究特殊群体——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大众的马克思主义认同问题,不仅有利于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研究的精细化,也有助于边疆社会心理研究走向深入,还可以为边疆社会治理提供新的视角。

       一、认同的本质与马克思主义认同的内涵体系

       20世纪80年代以来,认同概念的勃兴和流行,反映的是认同困惑的现实迷惘和困境。社会生活中的主体,需要自我与心灵的交融、自我与他者的互动以及对于自我意义的追寻。在心灵、他者和意义共同编织的网络中,主体需要寻找自我和自我意义,需要回答“我是谁”、“我们是谁”,需要将自我归属于一定的身份和意义之中。

       弗洛伊德最早提出并首先在学术领域使用认同概念,他最初将儿童把父母或者老师的某些品质吸收为自我人格的一部分的行为定义为认同,并认为所谓认同,就是个人与他人、群体或者模仿人物在感情上、心理上趋同的过程。[1]在这里,认同的意义就在于满足主体对于归属感的需求。主体是需要在自我与心灵、自我与他者以及自我与意义世界的互动中来编织社会生活的,在乔治·H.米德看来,这种互动才是主体自我意识的真正基础。他认为,具有自我心灵的主体,不仅可以作为自我而存在,也可以作为自我的对象而存在,从而就出现了作为主体的自我“I”和作为客体的自我“me”的分野。这一理论最后便发展成为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的理论渊源。[2]发展心理学家埃里克森在弗洛伊德和米德的基础上对认同概念进行了创造性解读,他认为所谓认同其实质是关于“我是谁”这一问题或明确或隐晦的回答,是基于基本的同一感和延续感,事关基本的忠诚和忠实,以及有关幸福、自尊、自信,根深蒂固的、强烈的、下意识的感觉。[3]社会学家涂尔干从社会群体的共同意识的维度去阐释认同,他认为:“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感情的综合,构成了他们自身明确的生活体系,我们可以称之为集体意识或者共同意识。”[4]

       视角各存差异,重点亦有不同,但学者对于认同概念内涵的强调却形成了诸多共通之处。其一,认同客体与认同主体的互动是认同达成的前提基础。在认同主体的心灵、社会关系与意义世界共同编织的社会生活网络中,认同客体不能缺场,而且应该在介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与认同主体之间进行着一定形式的互动,认同客体与认同主体之间的这种互动的存在,是认同产生的基础性前提。其二,认同客体对于认同主体需求的契合是认同达成的关键环节。也就是说,认同客体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认同主体的一定需求的满足。这种供给与需求的契合是认同产生的关键性节点。其三,认同主体对于认同客体归属感的生成是认同达成的根本标志。认同主体一旦形成了对认同客体的归属感,就会产生两种相辅相成的结果:一方面是主体归属于客体,主体获得客体给予的某种身份。认同越强烈,这种身份在自我身份意识体系中的序次就会越靠前。另一方面是客体归属于主体,此时的客体就不再是空泛的客体,而是主体的客体了。认同的其他所有涵义都是紧紧围绕归属性而展开的。

       梳理认同研究的发展历程,厘清认同概念的本质内涵,结合意识形态认同的特殊性,笔者认为,马克思主义认同就是大众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归属的认知、强烈的情感皈依以及基于此而产生的正向性行为。其间,马克思主义在大众社会生活中的在场及两者间的积极互动,是马克思主义认同产生的前提条件;马克思主义与大众的一定需求的契合,是马克思主义认同形成的关键节点;自我对马克思主义的归属感的生成,是马克思主义认同达成的根本标志。在马克思主义认同的定性判断下,由于认同强度的差异,马克思主义认同又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其一是主体对自我归属于马克思主义这种归属性的认知。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认知并不是指对马克思主义的认知,这种认知的直接指向是归属性本身,是指主体对于自身属于马克思主义的认知确定。这种认知确立了主体马克思主义者或者马克思主义的赞同者、支持者的身份,并使这种身份觉醒且明确化。其二是主体对自我归属于马克思主义这种归属性的情感皈依。社会生活中,不仅存在着“对”与“错”、“利”与“弊”的判断,同样存在着“我”与“他”、“我们的”和“他们的”的立场抉择。前者依赖理性,后者产生情感。主体对于马克思主义的这种归属性的情感态度不能是中立的、无所谓的,而应该是充满情感皈依的。其三是基于前两个层次基础,自觉践行和维护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行为。一切心理状态只有付诸实际行动才能真正产生现实影响。意识决定身份,身份影响利益的内容与边界,利益影响行为。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态度,既存在认同与不认同的性质判断问题,也存在着认同强度的考量问题。马克思主义认同的真正炽热和升华,就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对马克思主义的自觉践行和把马克思主义当成自我核心利益进行维护和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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