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02.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6365(2017)05-0066-06 亚里士多德主义美德伦理学之所以能够在现代伦理学谱系中占据重要而突出的位置,一个关键原因就在于,它特别重视关于道德行为者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的实际心理状况的揭示与说明。在道德心理的问题上,亚里士多德主义美德伦理学不仅提供了一套独特的实践推理方案,而且,这套实践推理方案始终伴随着或裹挟着行为者感性方面的东西。甚至可以说,亚里士多德主义的这套方案的构成及其良性运作,本来就依赖于行为者的某种感觉机制或某些感性原则。因此,毫不奇怪,当亚里士多德主义的美德伦理学在道德心理学的相关论述中由于证明了情感和移情的正当性而收获诸多支持的同时,它也要面对和承担因为这些话题的引入和证明而招致的各方批评。其中,最为核心问题便是,针对这些感性要素之有效性和确定性的质疑与否定。因此,如何直面并且有效回应这些批评意见,也就成为亚里士多德主义美德伦理学乃至伦理学本身所无可回避的理论任务。 一、情感的道德缺陷 将情感作为伦理学的心理基础之一,始终是一件存在风险的事情。因为,平心而论,情感确实属于行为者的心理结构中虽然真实却不能保证稳定性或明确性的心理因素。即便像亚里士多德主义(当然也包括休谟主义)这种引入并承认情感的重要地位的伦理学说,对此也常常表现得十分谨慎。对它(们)来讲,情感虽然具有重要的道德意义,但这种意义却不是无条件的,而要受到整个理论体系的约束。至于那些从根本上就否定情感之道德意义的理论立场(比如,斯多亚主义和康德主义),更是对情感因素表达了整体的不信任。在它们眼里,作为行为者在感性层面的某种感受和反应机制,情感既不够普遍或稳定,也不够精确或高尚,还不够清晰或彻底,因而,它往往呈现出一种难以得到充分知识化或概念化的状态,更难以被用来有效地解释或指导那些堪称道德正确的行动。即便是亚里士多德也只不过给出一个这样简单的定义:“所谓情感。我指的是肉欲、愤怒、恐惧、信心、妒忌、开心、友善、憎恶、渴望、嫉妒、怜悯,总之,那些伴随着快乐和痛苦的感觉。”① 情感既然是一种感觉,那么它就同样拥有任何感觉所拥有的基本特征,即具体性。这种性质不仅体现在感觉所指涉的对象总是事物的具体性质或具体事物本身,更显著地,它体现在感觉的实施者或接受者必定也只能是具体的行为者。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恰恰是感觉活动在主体层面上的具体性,才成就了它在意向内容上的具体性。对于这一点,亚里士多德主义应该并不陌生。因为强调感觉的极端特殊性,以至于否认感觉的可公度性乃至可传达性,乃是当时的希腊智者所津津乐道的一种典型观念。在他们看来,“人的感觉与语言是异质的,语言不是感觉,人说出的词语不能等同于颜色或声音等感觉,一个人不可能用语言将自己的感觉表达出来;而且,各个人的感觉也是异质的,即使假定人们能够用语言将自己的感觉表达出来,也不能传递给他人,为他人所理解,因为他人心里没有与之相同的感觉”②。 如果行为者之间对于同一种颜色、形状、声音、气味、味道等物理现象都缺乏共同的(生理)感觉,那么,他们对于同一种实践情境或伦理事态会产生差异巨大的(心理)感觉也就更不足为奇了。这一方面是因为,作为外在刺激的实践情境或伦理事态本就比单纯的物理或生理现象更复杂,不同的行为者所接受的对象信息常常是片段的或局部的,而且,这些片段之间几乎不可能构成完全相等的认知图像。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形成情感还需要另一项必要条件,即行为者自身的欲望结构或价值观念。这些具有鲜明个体色彩的心理因素决定了即使不同的行为者获得同样的感觉、形成同样的认知图像也不代表他们会做出同样的伴随着快乐或痛苦的心理反应。因此,如果情感就是行为者理解和评判当下情境的道德性质的重要指标,甚至就是行为者凭以构成当下行动目的以及做出行为抉择的心理基础,那么,批评者不可避免地担心情感的具体性将会导致道德领域中“正确”与“善”观念的稳定性的丧失。所以,就算情感对于人类生活而言不可消除,但是,它对于建构一种普遍确定的道德理论来讲却也是不足为训的。 缺乏普遍的稳定性,似乎还不是情感在道德体系中所映射出来的最严重的缺陷。真正让批评者产生质疑的是,情感在本质上仍属于感觉的范畴,或者说,它仍是以一种感性的方式来接受外界的刺激并作出感性的反应。因此,即便这种反应在内容上不完全反对理性,也至少没有完全承诺合乎理性。更准确地说,由于情感的本质仍在于感觉,因此,只要缺乏理性的足够训练或教养,那么,情感就会沿着个体的本能和利害的通道来表达自身。对于那些追求高贵的理性主义者来说,这恰恰是情感一旦被放松约束便会自甘堕落的“向下”本性的典型体现。所以,在《斐德罗篇》和《国家篇》中,柏拉图根本就没有为情感的积极能力留下任何显著的位置。③在这种立场看来,“情感,至少是其中的某些,尤其是肉欲,就好比需要被更高的(毫无同情的)理性控制、强迫、支配甚至奴役的动物”④;它们只是肤浅、低劣和野蛮的象征。就连亚里士多德自己也承认,情感存在一种容易陷入“过度”与“不及”的脆弱倾向。甚至,并不是每种情感都具有适度的状态,因为“有些行为与情感,其名称就意味着恶”⑤。在这个意义上,人类灵魂的整体结构似乎表现为一种“受压抑的野兽模型”⑥。 与之相比,斯多亚主义对情感的贬低更加强硬。在他们看来,情感完全建立在一种错误的观念基础上。根据斯多亚主义,行为者的认识源自关于事物的印象以及由此形成的信念。其中,行为者有关事物是否存在以及如何存在的事实信念,通常是可以接受的,但他们关于事物是善还是恶的那种价值信念却完全是主观臆断。斯多亚主义相信,被人视为善或恶的事物实际上只是价值中立,既无所谓“善”,亦无所谓“恶”;“善”与“恶”仅仅是行为者出于自身对该事物的偏爱或不偏爱的情感而给它们贴上的标签,因此,它们本质上是一种人为的分割。然而,一旦这种分割被当作客观的东西被规定下来,便会进一步强化和固化行为者因其偏爱或不偏爱而形成的那些快乐或痛苦的心理感觉。所以,在斯多亚主义这里,情感不仅低劣,而且虚假;情感本身及其信念基础,无疑都是需要抛弃的幻象。换言之,对于一个真正的斯多亚主义者来说,他不仅要消除一切情感。而且必须从根源上彻底地消除。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