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没有规律吗  

作 者:

作者简介:
韩东屏,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湖北 武汉 430074

原文出处: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内容提要:

自反历史决定论于19世纪问世以来,便对曾独霸人类思想史很久的历史决定论进行了一连串强悍犀利的攻击,并形成了一条以“历史没有规律”为首要观点的理据链。历史决定论对之进行自卫反击,但只有两个反击有效,其余的则差强人意。历史决定论的最大短板是给不出一条既可与历史进程吻合,又可与人有意志自由的事实相容的历史规律。既然如此,要想彻底驳倒反历史决定论,就得找出一条这样的历史规律。而由笔者创立的制度决定论所揭示的历史规律,就可以满足这些条件。它不仅符合规律的特性,也确实称得上是关于人的活动的历史规律,同时不会否定人有意志自由。并且,从它出发,还可以实现对未来的成功预言,化解终极原因的诘难和解释历史进化何以可能的难题。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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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1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1X(2017)06-0047-11

      人类思想史上关于历史的解释,在根本层面存在两种相互反对的立场,这就是历史决定论的立场和反历史决定论立场。历史决定论立场的基本观点是,人类历史的发展是被某个存在者决定并推动的过程,有自己的目的或一以贯之的走向,其发展过程具有必然性、规律性,也有一定的模式,因而其未来是可以预测的。反历史决定论则相反,认为人类历史的发展没有什么决定者,也没有自己的目的或固定的发展方向,更无必然性、规律和任何模式可循,因而也是不可预测的。

      那么,这二者究竟谁是谁非?此处且从回顾历史决定论与反历史决定论的已有交锋说起。

      一、反历史决定论的理据链

      历史决定论始自中世纪奥古斯丁所代表的神意决定论。在近代,有以维科和康德为代表的天意决定论或曰自然决定论,黑格尔为代表的理性决定论。在现代,有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生产力决定论,斯宾塞提出的进化决定论,赫尔德和斯宾格勒等人立论的有机体决定论,列维-斯特劳斯所主张的结构决定论和汤因比独创的人性自然法则决定论或曰心灵规律决定论。

      反历史决定论则出现较晚,是在19世纪末才由狄尔泰开启,后经文德尔班、李凯尔特、克罗齐、柯林伍德、沃尔什、柏林、波普尔、亨普尔、德雷等人的添砖加瓦,形成了多种用于反对历史决定论的论证或理据。与历史决定论阵营中的各种观点是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关系不同,反历史决定论阵营中的各种观点基本上是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的关系,从而形成了一条有内在逻辑关联的反历史决定论的理据链。

      这条理据链,大致可以简约地梳理为如下几个层次的环节。

      首先,“历史没有规律”的观点是其核心理据,也是其首要观点,意指历史过程没有必然性,或说没有客观而固定的因果关系,因而也就不可能有任何决定者和任何目的。不承认历史有规律,是所有反历史决定论学者都持有或含有的观点,从狄尔泰的发现历史规律几乎不可能,到波普尔的“不可能有什么历史规律”①,再到亨普尔的历史本身没有规律,只是一般规律,即物理规律、生物规律起作用的地方②,莫不如此。

      其次,历史之所以被反历史决定论确认为没有规律可言,靠的是另一个理据的支持,这就是尽管自然世界的规律已经被大量发现,但由于社会历史的各种现象远较自然世界复杂,充满着不确定性,导致社会与自然、历史过程与自然过程之间存在着根本差异,这就决定了历史中不存在类似于自然规律那样的普遍有效的规律,也决定了人文社会学科及历史学,不可能为社会历史进行受控实验、量化研究和重复检验,不能像自然科学揭示自然规律那样为人们提供关于历史规律的概括。

      再次,社会历史不同于自然世界的观点,又在于有如下理由或论点的支持。自然、自然过程及其自然事物,都是外在于人的自生自长自灭的纯客观性存在,用李凯尔特的话说就是:“自然是那些从自身中成长起来、‘诞生出来的’和任其自生自长的东西的总和。”③这就使所有自然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具有齐一性和固定的因果关联,从而形成属于自己不变的运动规律,于是科学便能据此规律预测自然事物的未来。但历史或历史过程却不是纯客观的存在,而是由人和人的活动构成的。人的活动不仅仅是物质性的活动,也是包含有思想意识、精神动机的思想活动、精神活动,并受思想、精神的支配。是故柯林伍德干脆宣称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除了思想之外,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有历史。”④作为历史的人的思想活动或精神活动只能是出于人的自由意志,而人也的确是唯一有自由意志的存在者。正因如此,人们各自的精神动机或思想目的之间没有齐一性,各自的行为或活动之间也没有同一性,更不可能有任何固定的因果关联,这就决定了“复杂的人类行为既不能再现,也不能故意创造”⑤,而由这样的活动所构成的历史过程、历史事件或历史事实,就全都是个别性的、一次性的、偶然性的东西,没有重复性或说重演性。文德尔班就率先说:“历史是有个人特征的人物的王国,是本身有价值而又不可能重演的个别事件的王国。”⑥因此,在历史方面和历史学那里,就概括不出普遍命题,发现不了历史规律,从而也不能根据以往预测未来。后来,波普尔甚至把这种观点扩大到了所有的生命过程:“地球上生命的演化或人类社会的演化,都是一场独一无二的过程,我们就无法希望去检验一种普遍的假说或发现一种为科学可以接受的自然规律。”⑦因为他认为,所有规律都需要用事实加以检验,但生命过程和历史过程的一次性,使得这种检验成为不可能。

      最后,再用一些反证来加强对“历史有规律”之观点的否证。

      其一,如果历史是有规律的,那就可以根据历史规律对未来进行预测或预言。可是从以往的实际情况看,所有不同类型的历史决定论,在运用各自给出的历史规律进行预测预言时,都从来没有成功过。

      其二,由于人有意志自由,而“自由选择和决定论这两种断言之间是相互矛盾的”。这就是说,人因为是有意志自由的,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行为,这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相反,如果历史有规律,历史过程是必然的,就意味着人没有意志自由,也就不需要为自己的任何行为负责。这样的结论不仅荒谬,也与现实社会的实际情况即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相悖。伯林就说:“如果我判断一个人的行为实际上是被决定的,他不可能以其他方式行动(感受、思考、欲求与选择),那么我必须说,这样一种褒贬用在他身上是不恰当的。”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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