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作为历史延传下来的思想文化、制度规范、风俗习惯、宗教艺术乃至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总和,不仅具有历史性的维度,同时更具有现实性的维度——它是被现实所选择、接受、传承、并重构的历史文化系统,这个系统包括“一整套通常由已被公开或私下接受的规则所控制的实践活动,具有一种仪式或象征特性”①。从记忆理论②的视野来看,传统文化就是一种集体记忆形式,它既通过代际间的交往记忆得以传承,也通过文化记忆形式——即通过某种经典化或仪式化的行为方式,将对过去的不断重构与现实的实践牢固地连接在一起,引导“过去”进入“现在”。由此可见,传统文化在本质上是与集体记忆、仪式阐释、道德规范等紧密联系而形成的一个文化整体。在这个意义上,记忆理论能够为我们提供一个独特的视角来审视、反思传统文化及其传承方式问题。 一、处在“交往记忆”与“文化记忆”之间的文化传统 传统是与现代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没有现代这个概念,也就没有传统之说,传统就是这样被现代意识构建出来。正因如此,吉登斯说:“传统这个观念本身就是现代性的产物。”③基于传统与现代的这种二元叙事结构,常常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对待传统文化的立场与态度:一种是将传统与现代看作是两种不能并立的生活形式,强调传统文化是一种不同于当下的历史形态;另一种则强调现代与传统之间绵延不断的重构与相互作用,并将眼光放置在当下甚至未来,将传统文化理解为一种动态的观念。在激进的启蒙思想家那里,他们大都倾向于强调传统产生的阻碍与束缚,而把现代性奉为一种普遍性的原则和规范,于是传统文化就被当作与现代不同的历史流传物而搁置在“当下”的对立面。与此对立的是,反对者则坚信传统不是意味着“过去存在过的一切”,认为传统文化是一种当下的实践,是一种肇始于过去、融透于现在、直达未来的一种意识趋势和存在。 由此可见,在“传统—现代”这种二元叙事结构之中,传统文化始终处在一种张力之中。如何理解这样一种处于二元叙事张力之中的传统文化?现代西方记忆理论能够为我们提供一种独特的解释方式,能较为清晰地阐释传统文化是如何在当下的意识中被区分和建构出来的,同时还能较为清晰地说明传统是如何在“交往记忆”与“文化记忆”中被不断地融合与重构出来的。 西方记忆理论的一个基础是法国社会学家莫里斯·哈布瓦赫所提出的“集体记忆”(Collective Memory)这个概念。哈氏的“集体记忆”概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其一,它强调个体只能通过参与集体交往的过程,通过个体社会化的过程形成记忆,因此,一个没有集体交往经历、在完全孤立的情况下长大的人是没有记忆的。其二,它强调记忆不可能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参照框架之外,社会框架构成并巩固了记忆。其三,集体记忆总是以一个处在一定空间和时间内的群体(身份)为其载体,抽离了这个载体,那么也就切断了记忆与建构其本身的社会环境及精神生活之间的联系,只保留下时间与空间的骨架,而没有具体的记忆内容。④由此可见,“集体记忆”概念强调的是记忆的社会性,它将记忆理解成个体参与社会化的结果之一。在“集体记忆”的基础上,哈布瓦赫同时也对“记忆”与“历史”这两个概念作出区分,认为历史不是记忆,因为记忆不是普遍性的而是集体性的——即记忆永远只属于某些个体构成的集体、拥有“具体身份”,具有参与的丰富性内涵。与此同时,哈布瓦赫不仅区分了“记忆”与“历史”,他还认为“集体记忆”也区别于那些有组织的、被客体化的回忆形式——而这些形式恰恰就是“传统”通过记忆表达的重要形式。⑤ 哈布瓦赫感兴趣的问题是,活生生的回忆(记忆),是如何在文字成型的过程中分裂成“历史”与“传统”这两部分。在哈布瓦赫看来,人们在以客观中立的态度对待“回忆”范围以外的所谓“历史存档”之外,人们还抱着另一种强烈的兴趣——那就是以一切可能的手段努力对逐渐淡去的过去进行定型与保存。在这种情况下,会出现一种用固定的记忆形式来取代总在变动的重构形式,而这一固定的形式一旦脱离了社会交往中的日常生活,就变成了一种正典化的、纪念性的内容。⑥这种正典化的、纪念性的内容就是“传统”的文化记忆表达形式。由此可以比较清晰地看到传统与当下之间的一种张力结构:传统既在生活之中,也与记忆密切关联。传统看似来自历史,但却被现实当下所传承、实践与重构;传统虽在当下传承实践,但却也需要一种与历史文化相关的组织化、正典化、仪式化的表达形式。 哈布瓦赫在此基础上还进一步探讨了传统文化传承的阶段性问题,他以基督教早期历史为例,描述了传承的不同阶段——如何从亲身经历的、处于社会交往中的回忆过渡到备受呵护和长期保存的记忆。哈布瓦赫将这个传承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创立阶段”,其特点是过去与当下(彼时的当下)在群体意识中合二为一。哈氏指出:“在那个阶段,人们很难将刚刚发源的基督教的回忆和当下的意识加以区分。过去和当下融合在一起,因为福音书的故事似乎还没有完全结束。”⑦在这一早期阶段,基督教远没有把过去当作当下的对立面来理解与区分。到第二阶段,情况发生了变化,其显著特征是“基督教团退而专注于自身……变成了一个封闭的、独立于世界之外的、完全面向过去的群体,他们唯一的任务就是对过去的记忆进行保存”⑧。也就是说,在第二阶段,有组织的回忆工作替代了社会交往中的回忆,这些作为经典和仪式而被客体化保存的回忆形式就成了“传统”的文化记忆形式。 哈布瓦赫的上述解释在德国思想家扬·阿斯曼那里获得了进一步的深化。扬·阿斯曼在哈布瓦赫“集体记忆”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交往记忆”与“文化记忆”这两个概念,这两个概念正好对应了哈布瓦赫所说的传承的两个阶段。⑨扬·阿斯曼所谓的“交往记忆”,是指对刚刚逝去的过去的回忆,同时这种记忆也是人们与同时代的人共同拥有的回忆,其典型范例就是“代际记忆”。与扬·阿斯曼的“交往记忆”概念相对应,哈布瓦赫所说的早期基督教传承形式,事实上提供了一个“交往记忆”的范例,即这个群体正在努力实现着他们的目标而不是回忆。交往记忆在历史演进中产生于集体之中,它随着它的承载者产生和消失。或者说,当那些将它实体化的承载者死亡之后,它就让位给一种新的记忆。这也是民俗学研究中强调的,对非物质文化传承的研究必须重视研究“传承人”的原因。有历史研究者指出,这种交往记忆的传承一般是在三到四代人中延续,40年是一个重要门槛,80年是一个边界值。⑩从“交往记忆”传承来看,超过了80年的上限,就会进入到扬·阿斯曼所说的“文化记忆”的状态——即哈布瓦赫所谓的脱离了社会交往与日常生活而变成一种正典化、纪念性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