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幸福与中国社会发展

作 者:
江畅 

作者简介:
江畅,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原文出处:
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

内容提要:

中国共产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想、汲取传统文化滋养和借鉴西方现代文明的基础上把人民幸福确立为中国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心任务。确立这一目标不仅对于中国社会发展意义重大,而且对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对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也有深远意义,它是中国为确立人类社会发展终极目标提供的中国方案。人民幸福是一种国家社会成员普遍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生活状态,达到这种生活状态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条件和个人条件。要创造这些条件,现阶段需要着重做好五项工作:调整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完善主流价值体系,提升国民整体素质,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推进社会善治。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8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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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1723(2017)04-0024-14

       随着“中国梦”得到中华儿女的普遍认同,人民幸福也逐渐被党和政府以及公众明确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这对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长治久安,对于彰显社会主义生命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以及为人类和平和幸福提供中国方案,都具有不可估量的重大意义。本文试图对人民幸福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终极目标的确立、确立的重大意义、人民幸福的含义和实现条件以及现阶段实现人民幸福的现实路径作一宏观性的阐述,以期引起理论界和学术界对人民幸福问题的应有重视。

       一、人民幸福终极目标的确立

       在习近平明确将人民幸福作为“中国梦”的三项内容之一、确定为中国社会发展的终极价值目标以前,对于中国发展的终极目标,中国人经历了近一个世纪艰难探索的过程。

       鸦片战争之后,中国逐渐陷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中华民族面临着“亡族灭种”的危险,中国各派政治势力都在谋求救亡图存。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试图走俄国十月革命的道路,通过不同于孙中山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真正的民主共和国,并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以逐渐走向消灭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在新中国建立前,中国共产党的基本任务是反帝、反专制、反官僚资本主义,实现国内和平和民族独立,建立新民主主义的中国(党的七大称之为“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新中国”)。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奋斗,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最终夺取了政权,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

       新中国建立后的30年,中国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社会的终极目标建设社会主义,但没有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确立的人类终极价值目标(共产主义)中国化为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终极目标。于是出现了有时直接将共产主义作为社会的终极目标,曾经甚至提出过“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口号,而更多的时候则将一些社会发展的阶段性中心任务当作了社会的终极目标,如实现“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实现四个现代化”、“发展社会生产力”等等。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终极目标的飘忽不定是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发展不断发生左右摇摆的重要原因之一。

       实行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引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的问题日益凸显出来,成为事关国家稳定发展的头等大事。正是在这种新的时代背景下,中共中央对建党以来的历史经验进行了反思和总结,逐渐清醒地意识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浴血奋战究竟是为了什么这一根本性问题。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0周年大会上第一次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的80年,是为民族解放、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不断艰苦奋斗、发愤图强的80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把和谐社会看作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①。在这里,中国共产党实际上已经将人民幸福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终极目标。中共十八大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归结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随后习近平在2013年的“两会”上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称为“中国梦”,而“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他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既深深体现了今天中国人的理想,也深深反映了我们先人们不懈追求进步的光荣传统。”②至此,人民幸福和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一起最终被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终极目标,而在这三位一体的目标结构中,不言而喻,人民幸福更具有终极性意义。③

       今天,中共中央有关文件更多地把包括“人民幸福”在内的中国梦的实现作为“两个一百年”的目标,而不是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但是,我们可以肯定,即使到新中国建立100周年中国梦实现了的时候,人民幸福也将永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终极目标。当中国真正实现了人民幸福,中国社会进入到了理想境界,达到了美好状态时,这并不意味中国发展的终结,而是在更高阶段上的开始,人民幸福又有了新的内涵。因此,追求人民幸福是一个不断超越的永续的动态过程。将人民幸福确立为中国未来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探索中逐渐作出的历史性正确选择,它不仅为中国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而且也为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应确定的终极目标提供了中国方案。确立这一目标是中国社会发展同西方社会发展之间的最重要区别,也是当代中国价值观区别于西方价值观的最显著特点。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最终将人民幸福明确确定为中国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除了它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利益的忠实代表,肩负着不断探索中国社会发展的正确道路,并带领中国人民沿着这条道路奋力前行的历史重任,还有三个重要因素是值得高度重视的。充分认识这三大因素的综合作用对人民幸福终极目标确立的意义,可以增强我们对这一目标正确性、可行性的自信。

       其一,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想。中国共产党人是马克思主义的忠实信仰者,把人民幸福作为社会发展终极目标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追求的理想,即建立“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基本原则”④的自由人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⑤。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想有三层基本含义:一是人的自由发展,二是人的全面发展,三是每一个人都全面而自由发展。如果我们把“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理解为现代人幸福的基本意蕴,那么马克思和恩格斯理想社会的终极追求就是所有社会成员(每一个个人)的幸福。作为我国社会发展终极目标的“人民幸福”中的“人民”正是指所有的社会成员,人民幸福所意指的不是某些人、少数人的幸福,而是指所有社会成员的幸福。中国共产党把人民幸福作为中国社会的终极追求,显然体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理想社会的根本要求。“人民幸福”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中国表达,而这一表达融合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元素。

       其二,传统文化的丰富滋养。在中国20世纪初的“问题与主义”之争中,马克思主义最终能为一些中国先进知识分子所接受,中国共产党能以它为指导思想并最终能在中国取得胜利,皆因它与中国文化传统有着根本性的契合之处。中国传统“大同”理想对“天下为公”以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追求,所表达的实质上就是社会成员普遍幸福的观念。这种观念就其基本立场而言与张扬个人本位和个人自由权利至上的近代西方的自由主义观念是根本对立的,而与马克思和恩格斯主张的“每一个个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相一致。虽然我们曾经对传统持批判态度,但是在潜意识里仍然承继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因。实行改革开放后,伴随着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中共中央对这种基因有了日渐清醒的意识,并努力使所信奉的马克思主义基因与这种传统文化的基因相对接,以使两者融合,实现“基因重组”。重组的直接结果就是将人民幸福作为社会的终极目标观念的确立。这种观念中包含了对每一个个人都获得全面而自由发展追求的因素(马克思主义的),也包含了构建这样的个人生活于其中的家庭、国家和天下一体的德化共同体或联合体的因素(中国传统文化的)。这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的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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