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091.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17]08-0014-07 2016年牛津字典中出现了一个新的词汇“后-真相”(post-truth),中外学者组织了多次圆桌会议对此加以讨论①。引发这一词汇诞生的主导性事件是英国的脱欧以及特朗普的选举成功,它们之所以被称为“事件”,关键在于它们背离了大数据的预测结果,成为了正在蔓延开来的“数据化思维”无法理解的事实,借此,诸多专家学者判定,一个没有“真理”(truth)的时代正在到来。但在笔者看来,以上事件的发生,其关键并不在于违背了大数据所构筑的真理,而在于彰显出当代资本主义时代被大数据的观念所统治而带来的新的异化形态。这一时代被丹·席勒(Schiller D.)命名为数字资本主义(Digital Capitalism)②,可谓实至名归。这一词汇的构筑实际上暗含着对大数据时代的两点批判:首先,大数据所开启的“全数据模式”的宏观掌控本身正在演变为一种新的统治形式;其次,由于互联网的发达而产生的共享性经济发展模式仍然是以谋取剩余价值为旨归的资本运行模式,其中蕴含着的仍然是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因此数字资本主义的讨论在本质上应是批判的,而非描述性的。本文将着力于对数字资本主义运行中所产生的“共享”经济的分析,揭示其在表面的“带有共产主义色彩”的“共享观念”之下,隐藏着的资本运作以及由资本引发的内在矛盾。 一、“共享”让我们告别资本主义? 数字化生存方式的一个典型特点在于“共享”。互联网以非中心化的方式传播信息,所有人同时成为了信息的源头与发布者。当共享信息转向了对共享“物”的使用权的再分配,共享经济的观念就开始形成了。从理论演进来看,“共享”观念进入经济学领域可追溯到1978年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社会学教授马克思·费尔逊与琼·斯潘思共同提出的“协同消费”(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但显然由于缺乏技术支持,这一观念的普及化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展开。但由于协同消费所带来的可持续发展的生产与消费模式的基本理念却存留下来。这是一种在满足个人需求的同时,分享沉淀资源,提高消费物的使用效率的理念③。2010年雷切尔·波茨曼与鲁斯·罗杰斯提出的“我的就是你的:协同消费的崛起”则更为清晰地道出了共享观念中正在发生的根本性转变,即从对物的所有权的关注转向了对物的使用权的强调④。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充分发展,共享消费模式越来越被现实化为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由Uber与Airbnb率先实现的出租车与民居的普遍共享,正在延伸至生活的方方面面。服饰共享、办公空间的共享以及“共享单车”成为我们的基本消费方式。从共享观念与经济生活的联姻过程来看,共享观念所渗入的仅仅是诸经济环节中的“消费”环节。换言之,今天的经济循环模式正在由“生产产品——消费——再生产”转变为“生产产品——消费——再消费——再生产产品”⑤,这种经济模式被称为可持续发展的消费模式。然而笔者我看来,如果共享观念的重心仅在于此,那么当学界普遍提出“共享经济”的概念时,这将是一个词语的错配。 “经济”(economy)概念的原意中包含着节俭、廉价。它的诞生天然以供给的匮乏为前提。换言之,因为供给不足,所以产生了经济的计算。这种计算不仅产生了“剩余”的观念,同时还坚持主张“剩余”需要被积累起来,这是以经济为主导的社会所产生的一种普遍的观念。正如法国思想家让·鲍德里亚指出的那样:“从市场经济中产生出来的稀缺性本身并不具有经济学的意义,它只是生产和再生产了经济性交换。在这一点上,经济性交换与原始的交换有很大的区别,在原始交换中并不知道存在着什么规定着人的本质的‘自然律令’”⑥,这一自然律令被鲍德里亚视为“必需”。必需只是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假定。在必需之外,有了剩余与积累。经济的计算必要性由此而生。而共享则是一个与经济计算无关的“使用权”的让渡。它的侧重点不再是计算生产抑或使用的成本,转而强调在按需分配的意义上实现资源的共同占有。共享带有原始共产主义的底色。因此,严格说来,经济与共享的联合应该算是一对观念的错配。如果我们坚持了共享的内涵,就已经摒弃了经济的计算,如果我们坚持这是一种经济运行模式,那么它要以价值的积累性为其最终旨归,它必然要求在共享过程中找寻利润空间。但在被理想化的共享观念中,正如美国共享经济鼻祖、Zipcar创始人罗宾·蔡斯所认为的那样,“在共享经济中,我们得到的永远多于付出”。这一表述似乎宣告共享经济的运行带有着某种反-剩余价值的色彩,并由此宣称,共享经济会带领我们告别资本主义⑦。 在马克思对资本运行的分析当中,剩余价值产生于劳动力变成为商品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工人在超出必要劳动而继续做工的时间被马克思称为“剩余劳动时间”,而在这段时间内的劳动消耗则被称为剩余劳动。劳动者被剥削的事实正在于这一榨取剩余劳动的过程当中⑧。换言之,工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所得到的”总是少于“所付出的”,其所形成的剩余价值在流通中完成对资本的转化,并在消费中将其加以实现,这正是资本这架利润发动机自发运动的整个过程。从这一意义上说,如果共享经济在其现实的运行模式当中真的能够实现所谓“得到的”多于“付出的”,那么我们的确可以告别资本主义了。但在共享经济的展开过程中,事实是否确实如此? 让我们以共享经济的运作模式为出发点来展开分析:在共享经济中,存在着一个普遍的三元结构:共享物资的供给者(剩余产能的释放者)——共享平台的经营者(依托于互联网技术所运营的第三方)——共享物资的需求者(剩余产能的消费者)。在对这一运行过程较为乐观的分析当中,有学者指出,其中存在着参与各方产生的合作剩余,换言之,在每一次共享中,供给者通过闲置资源的利用获得了收益,需求者以较低成本获得了对需求对象的使用权,同时共享平台收取服务费。整个过程似乎是共赢的。⑨在这一共赢过程中,不仅剥削不再存在,这些经济主体的存在本身就构成了对资本逻辑的有效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