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0 宗教具有神秘性,但是,具有神秘性的宗教并不神秘。这是因为,“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页)人是哲学的奥秘,也是宗教的奥秘。从人的存在出发去理解和阐释宗教,就是对宗教的哲学反思。 一、宗教的根源:人无法忍受无意义的生存 “宗教根源于人跟动物的本质区别:动物没有宗教”。(费尔巴哈,第3页)人之所以创造宗教,是因为人无法忍受无意义的动物式的生存。 人是具有“自我意识”的存在,是“向死而生”的存在,是“寻求意义”的存在。“有意义”的生命活动,超越了动物的本能的“生存”,构成了人类的特殊的“生活”。“为何生存”和“如何生活”是人生的两大主题;追问“为何”和思考“如何”,就是寻求存在的“意义”。“有意义”的生活才是人的存在,“无意义”的生存则是人生的否定。因此,人之为人,就在于人无法忍受无意义的生存,总是向往和追求有意义的生活。 然而,对于具有“自我意识”和追求“生命意义”的每个生命个体来说,最具有挑战意义的却是人生苦短,命运多舛,理性有限,未来难卜。无论“此岸世界”的人如何求索和奋争,个人的“命运”似乎并不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生活的“意义”似乎并不是存在于现实生活之中。因此,人又总是活在“没有获得自我”或“再度丧失自我”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之中。(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页)正是这种困扰人的人生悖论,催生了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具有神秘感的基本方式——宗教。 宗教产生的根源,就在于人无法忍受“无意义”的人生:人无法忍受有限的人生,人无法忍受自我的失落,人无法忍受现实的苦难,人无法忍受冷峻的理性,人无法忍受彻底的空白。宗教之所以成为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基本方式,之所以成为“这个世界的总理论”“包罗万象的纲要”和“具有通俗形式的逻辑”(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页),就在于它以自己的“总理论”“纲要”和“逻辑”,表达了人对“无意义”的人生的“无法忍受”,表达了人对“有意义”的人生的“向往”:有限对无限的向往,渺小对崇高的向往,此岸对彼岸的向往,存在对诗意的向往。在宗教的语境和情境中超越有限的人生和自我的失落,挣脱现实的苦难和死亡的恐惧,并在宗教的语境和情境中达成精神的抚慰和灵魂的安顿,这是宗教产生和持续存在的“人性根源”,也是宗教之于人类的“真实意义”。 从总体上说,人创造宗教,既有人的无法忍受的“形上”根源,又有人的无法忍受的“形下”根源,更有人的无法忍受的“社会-历史”根源。 宗教产生的“形上”根源,在于人无法忍受“彻底的空白”。世界就是自然,人生亦为自然,生生死死,自然而然。然而,源于“自然”的人类,却总是向往“超自然”的存在——超越死亡的存在。每个人的生命存在都是短暂的、有限的,死亡不仅是所有生命无法逃避的归宿,而且是“向死而生”的人自觉到的归宿。正是对生命归宿的自觉,不仅构成人对死亡的恐惧,也构成人对超越死亡的“向往”。在人的生命自觉中,死亡消解了欢乐,也消解了苦难;消解了肉体,也消解了灵魂——死亡是彻底的空白。这种连灵魂都不复存在的空白是人所无法忍受的。面对“死亡”这个最严峻的、不可逃避的、却又是人所自觉到的归宿,人总是力图超越个体生命的短暂与有限,从而获得某种方式的“永生”。“宗教,就这个词的最广泛和最根本的意义而言,是指一种终极的关切”。(蒂利希,第9页)在“想象的真实”中达成“灵魂”在“彼岸世界”中的“永生”,从而超越人无法忍受的“彻底的空白”,这是人所能“想象”的关于“死亡”的最大的甚至是唯一的精神慰籍,因而是宗教得以产生和持续存在的最深层的人性根源。宗教是死亡的“形上”的避难所。 宗教产生的“形下”根源,则在于人无法忍受“苦难的现实”。人是生理的、心理的和伦理的存在,因而人的现实的苦难是“三重的”:生理的苦难(生、老、病、死);心理的苦难(压抑、孤独、空虚和无奈);伦理的苦难(被压迫、被歧视、被抛弃和被凌辱)。面对“苦难的现实”而又无力挣脱“现实的苦难”,因此人在“想象的真实”中把“现实的苦难”异化给“彼岸世界”的存在。“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页)渴望富裕的物质生活、充实的精神生活、和谐的伦理生活,解脱人的生理的、心理的和伦理的三重苦难,是宗教产生的现实根源。“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情感”。(同上)正是由于人无法忍受而又无力挣脱“现实的苦难”,因而在“想象的真实”中,把这种“叹息”和“心境”构成自己把握世界的一种基本方式——宗教。 宗教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则在于“人的依赖关系”是“最初的社会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07页)在这种社会形态中,人的存在方式的根本特征在于个人依附于群体,个人不具有独立性,只不过是“一定的狭隘人群的附属物”。个体的存在依附于群体的存在,因此,个体生命的意义,就是对群体的崇拜。在对群体的崇拜中,被崇拜的群体则被异化为某种超人的“神圣形象”(从“图腾”到“上帝”)。人从自己创造的“神圣形象”中获得存在的“意义”,并把自己创造的“神圣形象”作为规范自己的观念和行为的根据、标准和尺度,从而维系自己所依附的“群体”的存在,这是宗教产生的深层的“社会-历史”根源。就此而言,宗教中的“神圣形象”,并不是某种“超凡”的“个体”,而恰恰是被“抽象”化的“群体”;人对“神圣形象”的信仰,也不是信仰某种“超凡”的“个体”,而恰恰是对被“抽象”的“群体”的依赖。马克思说,“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35页)宗教是被神圣化的“群体”的“抽象”,从根本上说,则是对构成现实的人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抽象”。正是在这个被神圣化的“群体”的“抽象”中,在对人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抽象”中,个人获得存在的“意义”,获得生存的依赖和精神的慰籍。人类存在的“社会性”,是宗教产生和持续存在的社会-历史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