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A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7)09-0025-14 导论 众所周知,马克思本人的学术工作一直聚焦于政治、历史与经济领域,而就今日主流分析哲学界所说的“形而上学基本问题”(如殊相与共相的关系、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时间的本质、因果性的本质、可能世界的本质,等等)而言,他并没有留下“大部头”的著作来全面阐发自身的思想。按照今天某些西方国家的哲学分类方案,马克思主义就其现成形态而言,基本上属于“实践哲学”的范畴,而并不属于以“形而上学”为骨干的“理论哲学”的范畴。①不过,从元哲学角度看,“理论哲学—实践哲学”之间的分野,毕竟只是学术分工层面上的某些复杂历史约定的产物,而就哲学真理自身而言,不同学术分工团体所研究的看似不同的对象,很可能本来就是彼此犬牙交错、甚至浑然一体的。因此,对于一种完整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如何发展出其“理论哲学面相”以便深入讨论那些只能在其“实践哲学视角”中被部分顾及的问题,显然就成为了一个亟待学界解决的课题。 然而,对于上述课题的真正意义,主流马克思主义学界却一直存在着种种误解或偏见。譬如,恩格斯虽然隐约地意识到一种以政治经济学为主干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哲学上乃是不完整的,但他主要是通过引入“自然辩证法”来完成这种补充的。依笔者愚见,此做法似乎并不真正切题,因为恩式“自然辩证法”仅约等于对于黑格尔的“自然哲学”的“唯物主义改写”,而其基础性与抽象性均未达到西方学界一般所意指的“形而上学”的层次。而不满于恩氏自然辩证法体系的马尔库塞,则从另一个角度加剧了这种认识混乱。按理说,马尔库塞本来应做之事,便是去揭露恩式自然辩证法体系(以及作为其扩充版的“辩证唯物主义”体系)的“自然哲学”本质,并在这种揭露的基础上去澄清“重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哲学基础”这一任务的真正含义——但他实际上所做的事情,则是将“辩证唯物主义”视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另一个名词,由此甚至取消了上述任务本身。②从某种意义上说,马尔库塞的立场其实是对恩格斯立场的一种倒退——因为恩格斯只是误解了他所需要完成的任务,而马尔库塞则干脆取消了这项任务。 对于恩格斯的处理方案感到同情的读者或许会说,唯物主义者们似乎很难在一个堪与黑格尔的《逻辑学》相提并论的抽象程度上建立一个形而上学体系,因为这样的体系将不得不由于其自身的抽象性而最终沦为唯心论。而为了维持唯物论立场自身的“物性”,除了像恩格斯那样将形而上学替换为自然辩证法研究之外,似乎也无其他道路好走。而马尔库塞的同情者会说:脱离了人类的具体经验历史活动去讨论抽象的理论哲学(特别是“形而上学”)问题,这种做法本身就是对于马克思重视实践的原始哲学精神的褫夺。 先来反驳马尔库塞的同情者的言论。实际上,马尔库塞对于抽象的理论哲学思维的拒斥,可以通过引用他自己的言论来进行反驳。在《单向度的人》的第七章中,他对于他那个时代已经成为西方学院主流的分析哲学提出了大肆的批判,认为日常语言学派对于日常字眼的语用学意蕴的精细研究,乃是为了使得哲学家隔绝于社会批判的总体性任务。③但是马尔库塞却没有意识到,他在此已经作出了一个重要的形而上学预设,即整体对于部分来说具有本体论层面上的优先性(否则他就没有权利去批评那些对社会整体置若罔闻的哲学家)。而对当代英美分析形而上学的研究“行情”稍有了解的读者都知道,“整体—部分”关系本身乃是形而上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分体学(mereology)——的研究课题。④这也就是说,不管马尔库塞本人是否意识到,他对于分析哲学的批评本身,已经预设了一种只有在分析哲学的“X光射线透视仪”中才能得以显现的形而上学观点。由此看来,想要摆脱貌似“不食人间烟火”的理论哲学思维的纠葛,而去研究看似“更食人间烟火”的实践哲学问题,可没有像有些人所想象的那么轻而易举。 再回过头来反驳恩氏自然辩证法体系的同情者。在笔者看来,在不与自然辩证法(或自然哲学)产生深入纠葛的前提下,一种带有鲜明唯物论色彩、且在抽象与精致程度上不输给黑格尔的《逻辑学》的形而上学理论,是完全可以被建构起来的,而20世纪出现的“澳洲唯物论”(Australian materialism)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哲学史案例。⑤任何一个稍微了解阿姆斯特朗(David Armstrong,1926-2014)、斯玛特(J.J.Smart,1920-2012)、坎贝尔(Keith Campbell,1938- )等优秀澳大利亚哲学家的读者都应当知道,他们的工作在多大程度上使得传统的唯物论思想能够在分析哲学时代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精致方式得到表达,同时,这种表达又在多大程度上依然保持了形而上学研究与自然科学研究之间的适当间距,并由此捍卫了哲学研究自身的尊严。但令人遗憾的是,在笔者有限的阅读范围之内,利用澳洲唯物论——而不是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来澄明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基础的研究文献,即使在分析哲学占据主导地位的西方学界也付诸阙如,遑论在分析哲学尚未成为主流的汉语学术界。⑥而从这个新的角度切入恩格斯在一百多年前提出的理论课题,则是本文研究的理论旨归。 读者或许还会问:我们将如何保证对于澳洲唯物论资源的引入,能够与马克思本身的思想资源相互衔接,而不至于互相抵触呢?对于此问的回答如下:澳洲唯物论思潮中的一种特定的本体论立场——蕴相殊理论(trope theory)⑦——对于西方实体主义与柏拉图主义的双重颠覆意义,恰好应和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层面上对于经济柏拉图主义的思想围剿,以及其在政治哲学层面上对于洛克式自由主义的批评。因此,本文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基础的重构,也将以蕴相殊理论为理论基点,以此打通思辨形而上学与政治—经济哲学研究之间的思想壁垒。不过,为了减少突然引入大多数读者可能都不太熟悉的蕴相殊理论所导致的“突兀感”,下文的分析还是将始自对马克思经典作家文本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