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精神与市场经济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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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1997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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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论纵横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我们党在集中力量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大力培养和宣传时代先进人物,各行各业涌现了一批又一批实践奉献精神的优秀典型,如孔繁森、张鸣岐、李润五、韩素云、徐洪刚、李国安、徐虎等。他们的崇高品质,影响和带动了千千万万普通劳动者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艰苦创业。实践证明,我们这个时代需要大力弘扬奉献精神,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高扬奉献的旗帜。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人却认为,市场经济以效益为核心,讲究等价交换,与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精神是相互排斥、水火不容的,讲奉献已经不合时宜。有的甚至提出要以利己主义精神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精神动力。对于这种错误的人生价值观,我们必须及时加以澄清。否则,就会造成我国精神生活的极大混乱,导致市场经济的发展偏离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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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毫无疑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体现市场经济的一般共性,要讲等价交换,要尊重价值规律,要正视货币在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否认等价交换,否定价值规律,抹杀货币的地位和作用,就只能意味着倒退和僵化。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正是这种经济评价,促使人们重视物质利益原则,使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与物质和金钱结下了不解之缘,并且成为激励个体生产行为的一种心理动力。对于这种心理动力,我们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但必须看到,由于以获取利益为目的的行为所关心的只是商品价值、交换价值,因而容易产生拜金主义思想和利己主义动机,诱发不道德行为的发生。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市场经济的双重效应。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正效应,防止其负效应,就必须把经济评价与道德评价、经济价值与道德价值结合起来。因为经济活动的结果不仅产生经济效益和物质产品,而且产生道德关系,改造人的主观世界和道德观念。因此,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过程,同时也是道德实践的过程,是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得以丰富和发展的过程。如果我们仅以经济指标来衡量经济行为,就不能揭示经济行为中所包含的道德意义和精神价值,不能揭示作为实践活动之一的经济活动对人的精神生活的影响。只有辅之以道德评价,才能昭示某种经济行为所具有的道德价值及其对他人与社会的意义,才能判明经济行为对社会成员的发展以及社会的整体进步所起的作用。这是就经济行为本身而言的。进一步说,经济生活虽然是社会的基本生活,但它并非社会生活的全部。在经济生活之外,人们还需要精神生活和道德生活。这些精神生活和道德生活,无疑要受到经济生活的制约和影响,但却不是从经济生活中引过来的,不应当也不可能完全被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原则所吞噬。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等价交换原则及金钱的作用也并非无限,事事灵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要倚仗经济手段,而且要倚仗道德手段;不仅要以经济建设为基础,而且要以人为本、以德为本;不仅要完善经济运行机制,而且要完善道德运行机制。

      马克思主义从来就反对以抽象的道德观念为基础来评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制度和体制,从来不离开经济生活来理解和对待社会道德生活。我国所要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与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最基本的经济关系仍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关系,这是一切关系中最深层、最基础、最具有决定性的关系。我们的道德生活,是以这个最基本的经济关系为基础,并受制于和反映这个最基本的经济关系的。不可否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个人同国家、集体一样,都是社会利益关系的主体,个人的正当利益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但每一个劳动者并非与社会、与市场绝缘的单个人,而是处在“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之中,在社会生活中既是服务者,又是被服务者。因此,个人利益的实现,必须始终贯注社会利益原则和集体主义价值导向,倡导对国家和人民的奉献精神,使之向着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方向发展,从而获得外部动力和社会支持,确保追求自我价值活动的正确方向。所以,马克思说:“不应认为这两种利益是敌对的,互相冲突的,一种利益必须消灭另一种,人类的天性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只有在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 才能使自身也达到完美。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卷,第7页)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 以无私奉献为核心的集体主义精神应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精神,必须贯彻到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及思想文化各个领域。徐虎身处市场经济浪潮滚滚的大上海,依然能任凭风浪起,高唱奉献歌,十年如一日地为人民服务。他在“辛苦我一人,方便千万家”的实践中凝炼出一句朴实的“名言”:“你不奉献我不奉献谁来奉献,你也索取我也索取向谁索取。”这种崇高品质生动地证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弘扬无私奉献精神是并行不悖的。有人认为,讲奉献是计划经济的反映,发展市场经济应该倡导“合理的”利己主义。这种观点把经济体制混同于基本经济制度,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混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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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们进一步把奉献与索取的关系问题放到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去考察,就不难发现,追求奉献不仅深藏于人类不断探寻自身精神价值的努力之中,而且凝结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生产实践和寻求解放的斗争进程中。

      人为什么活着?人生的价值座标在哪里?不管什么时代、什么地方,这些问题始终引起人们的反躬自问,它体现了人类对人生意义的深切关心。人类在改造环境的同时也在改变着自己。正是在这种“改变自己”的过程中,人类的主体性被凸显出来,它将个体发展的有限责任融入了人类发展的无限视界之中。在这里,并不存在“等价交换”、“一分钱一分货”、“斤斤计较,两两计较”的问题,人类的道德完全是超功利的。有位学者曾打了个比方,比如爱因斯坦为救一个老人而牺牲了自己,并且这正是在他要写完相对论的时候。从狭隘的功利主义观点看,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而这种牺牲也是毫无价值的。但从人类道德的主体性原则出发,这种牺牲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应该的。个体存在的道德价值、人类意义正在这里,它显示了人不同于动物的尊严和无与匹敌的精神力量。爱因斯坦用自己的话为这个比方作了最好的注脚,他说,在人的一生中,为人类牺牲将成为一种无法替代的美德,并认为“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该看他取得什么。”“一个人对社会的价值取决于他的感情、思想和行动对增进人类利益有多大作用。”(《纪念爱因斯坦译文集》,上海科技出版社1979年,第68、69、71页)在这里,人类的道德价值取向与社会实践已经达到了一种不分彼此的契合程度,人类的奉献意识也就完全摒弃了外力强加的阴影而成为一种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自觉行动了,并使自身成为了社会道德价值中带有确实意义的范型。悠悠岁月,万古长流。人类的社会实践已反复证明,在历史的座标系中,任何物质存在都是有时间性的,只有靠思想、行动而体现出来的精神的存在才具有跨越时空的意义。那些过分强调个体而藐视群体的言行,不仅不能累世长存,即使在当时,也会为时尚所不齿而在瞬间成为过眼烟云。只有那些高扬民族大义,为社会积极奉献的懿意嘉行,才可能流芳百世。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社会、民族、人民的需要。以这种需要作为道德取向基础,其价值已超越了个体的暂时存在而进入到一种永恒的境地。它不但不会因时代的变迁而褪色,相反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焕发出更富魅力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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