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辩证关系 提高国有企业的凝聚力

作 者:

作者简介:
廖意如 中共温州市委党校

原文出处: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1997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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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激发广大群众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这为我国国有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规定了主要任务。笔者通过对一些国有企业的调查发现,导致目前一些国有企业凝聚力下降、职工生产积极性不高的较普遍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企业领导班子对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力;部分企业领导者不够廉洁,难以服众;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得不到保障,不利于其生产积极性的提高;企业职工缺乏必要的安全感,导致离心力增强。因此,当前国有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围绕这些问题把握好以下四个辩证关系。

      一、厂长亲自抓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关系

      有人将近年来有些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疲软归咎于厂长(经理)负责制,认为这一制度增强了企业行政干部的权力,却削弱了政工干部的权力和作用,导致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滑坡,然而我在调查后发现:厂长(经理)负责制以及相应的政工队伍的精简并不是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疲软的原因,而厂长未能象重视经济工作一样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未能亲自抓思想政治工作则是近年来思想政治工作疲软的一个重要原因。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后,一些人片面理解这一制度,认为厂长主要抓生产经营,书记主要抓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厂长处于中心地位,书记抓好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是配合厂长抓中心工作。还认为抓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是软任务,抓生产经营是硬任务。因而出现了生产经营和思想政治工作“两张皮”和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更值得注意的是,在片面理解厂长(经理)负责制后,有能力、有才干的人不愿当书记,而有关部门在配备干部时也往往挑选能力较强、水平较高的同志任厂长、经理。于是,书记只能由能力较弱、水平较低的同志担任,这就使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遭到削弱。

      上述认识和行为显然是有悖于《企业法》和现代管理理论的。《企业法》规定:“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负责。”也就是说,厂长不仅要对企业的物质文明负责,而且要对企业的精神文明负责,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厂长抓思想政治工作是题中之义,份内之事。现代管理理论告诉我们:企业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管理、做人的工作,而思想政治工作从本质上讲也是做人的工作,因而它在企业管理中的管理效能是十分明显和重要的。厂长要对企业全面负责、实行有效的管理,就应该把管人、管事、管思想统一起来。此外,由于厂长处于生产经营第一线,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分配以及由此引起的职工情绪变化了解得比较清楚,做起思想政治工作来更有针对性。由于厂长负有经营、管理、决策的职责,有直接行使物质激励和行政约束的权力,做起思想政治工作来更顺手、更能奏效。

      当然,强调厂长亲自抓并不是说事无巨细都由厂长包下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千头万绪,形式多样,内容纷杂,如果都由厂长包下来势必要分散厂长的精力,最终是无暇顾及,“亲自抓”也就成了一句空话。“亲自抓”要体现在厂长亲自领导、统一部署、带动各个部门齐抓共管上。不仅在厂长兼任书记的企业里要如此,就是在党政分设的企业里,厂长也要协同书记制定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制度,把思想政治工作目标与生产经营统一起来,列入目标管理体系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在此前提下,利用国有企业政工队伍力量较强的优势,充分发挥党组织、职代会和群众组织的作用。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各级行政组织的作用,将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和生产经营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要实行行政干部“一岗两责”制,上自厂长,下至班组长在各自的岗位上同时实行经济责任制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这样才能形成上下左右齐抓共管思想政治工作的局面。

      二、领导者以身作则和树立领导的权威的关系

      现代化大生产需要有高度的分工和紧密的协作,这就需要有一个指挥中心,需要有权威。否则,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企业就谈不上凝聚力,谈不上兴旺发达。正如恩格斯所言:“想消灭大工业中的权威,就等于想消灭工业本身,即想消灭蒸汽纺纱机而恢复手纺车。”[1]那么,企业领导得怎样树立自己的权威呢?在这方面,国有企业与个体、私营、股份制企业是有不同的。目前,我国的个体、私营企业的厂长大多就是出资者,股份制企业的厂长也往往由股份多者担任,他们可以借助资产的实力树立自己的权威。但国有企业不一样,资产是国家的,厂长是由有关部门任命的,只是代表国家行使经营、管理、决策权。从理论上讲,他和工人的地位是平等的,都是劳动者又都是企业的主人。这就要求国有企业的领导者树立自己的权威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必须比个体、私营、股份制企业的领导者更为优秀。他要具备必要的才干和魄力,碌碌无为者和老好人是难以服众的。但更重要的是他必须有德。德是每一个企业领导都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但对于国有企业的领导者来说尤其应强调。国有企业的资产是国家的,而厂长又握有较大的权力,可以自由支配大量的国有资产,虽然他负有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但在这方面没有硬性的约束和有效的监督。从目前的情况看,不管企业如何亏损,大多数的厂长仍能“官”照当,工资、奖金照拿,要不就是易地任职。在此背景下,国有企业领导人侵贪国有资产、以权谋私、以权循私的行为极易发生。当前,从总体上看,国有企业的领导者论资历、水平、能力、经验均高于个体、私营、股份制企业的领导者,但国有企业在与后者的竞争中却屡屡败北。这当然有多种原因,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些国有企业的领导者或多或少地存在不廉洁的问题。正如最近某权威人士所言:“全国大量的情况表明,困难企业很多,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有些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是不干净的,是严重脱离群众的。在职工拿不到工资时,企业领导还在游山玩水,还在吃喝玩乐,这样最容易激起矛盾,带来社会的不稳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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