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进中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新任务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大文,周扬洋,上海理工大学 社会科学学院。上海 200093

原文出处: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内容提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必须在改进中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广大教师面临的新任务是,要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讲话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突出教学要点,帮助学生准确把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法治原则,充分认识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坚定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7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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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528(2017)07-0074-005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主渠道的大学生法治教育不断在改进中加强。2015年中宣部、教育部组织修订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通用教材。2016年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编写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的教学建议》,明确提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了战略部署,其主要内容和核心精神已经在2015年修订版教材中得到充分体现。“十三五”规划从国家层面确认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具体目标任务,体现了党和国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意图。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规划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等,结合教材的内容和要求,将这些精神体现到教学过程中。2017年5月5日,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着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强化法治人才培养的政治方向,使学生形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面对新的任务,许多一线教师表示,落实《规划建议》和《通知》精神,需要与教材结合更紧密、可操作性更强的教学指导意见。我们建议,教师要在深入学习《十三五规划》和习近平有关讲话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突出教学要点,帮助学生准确把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法治原则,充分认识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坚定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一、准确把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法治原则

       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在会上明确指出:“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要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1]在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层面强调了法治和德治不可或缺的作用,用“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两个成语,形容法律和道德、法治和德治的内在联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将“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确立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基本原则。强调“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2](P2)这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性认识的升华。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多次对法律和道德、法治和德治的关系做了精辟的论述。2017年5月3日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他再次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3]进一步阐明了德法结合是中国法治道路的特点,德法兼修是法学教育的任务。教师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帮助和引导大学生准确把握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一基本原则,深刻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内在联系,需要找准教材的切入点。教材第七章第一节将“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作为大学生应该树立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之一,从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地位、作用和实现途径三方面进行阐述。建议以教材内容为基础,以《中央决定》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依据,对这一部分内容做必要的拓展,突出两个教学要点:

       1.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

       教材虽然没有专门讲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但在绪论第二节设有“思想道德与法律”一目,力图阐明思想道德为法律提供价值基础、法律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作用等观点。我们在讲这一目时,可以参考法理学有关内容,贯彻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对法律和道德关系的理解。2016年12月9日,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4]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法律和道德的辩证关系,生动揭示了法律和道德的地位和功能。我们可以联系实际,结合教材有关内容,对这一论述做进一步的解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许多法律规定的内容,例如,诚实信用、赡养父母、抚养子女、尊重和保障人权、民族团结、公序良俗等,都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价值取向和基本要求。当然,道德与法律毕竟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行为规范,调整范围是不同的,有些道德是不宜或不能制定或认可为法律的。例如,恋爱关系、同事关系、上下级之间关系,以及公而忘私、舍己为人、扶危济困等,主要用道德调节,靠道德教化。法律和道德,一个是硬约束、一个是软约束,一个是他律、一个是自律,仅仅依靠强力推行的外在制约会削弱人的自觉性。道德则将外在的法律规范转化为内在的自我约束,促使人们主动认识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自愿选择有道德的行为。正如习近平所说,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

       2.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法治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好的治理方式,也是全人类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共同追求。法治,就是发挥法律规范作用,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用法律准绳规范社会行为、社会生活、国家治理。德治,就是发挥道德教化作用,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思想道德觉悟,用道德引导规范社会成员行为,调节社会关系。[5]习近平指出,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撑。法律法规要树立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5]这一重要论述的中心思想是,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要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要求,使法律法规更多体现道德理念和人文关怀,使道德有可靠的制度保障,更好地用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以法治的力量推动全社会道德素质提升。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科学立法离不开人之常情和道德之善,文明执法、公正司法本身就是惩恶扬善,就是对道德的捍卫。良好的法律得到普遍的实施才能实现良法善治。习近平同时指出,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5]人们只有在道德认知与道德情感的共同作用下,才能建立和强化法治信念。法治信念是对法治所蕴含的价值观高度认同,它能激发人们以法治观念指导和规范行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必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法律的权威来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有了道德滋养,法治才有坚实的社会基础。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同时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因此,习近平强调,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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