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书育人规律及其遵循对策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郑永廷,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四川 成都 610031),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 广州 510275);林伯海,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 成都 610031)。

原文出处:
思想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讲话强调要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研究、遵循教书育人规律,对办好学校、培养人才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教书育人内涵丰富并有规律可循,古代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学校都十分重视教书育人的作用和研究,取得了丰富成果。当代社会更要遵循教书育人规律,研究遵循这一规律的对策。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7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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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707(2017)6-0003-06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教师节前夕,到北京师范大学视察并同师生代表座谈时说:“老师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要责任。正确的理想信念是教书育人、播种未来的指路明灯。老师是学生道德修养的镜子。好老师应该取法乎上、见贤思齐,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提升人格品质,并把正确的道德观传授给学生。”[1]2017年12月7日,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2]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不仅阐述了教师教书育人的重要职责,而且把教书育人提升到遵循规律的高度,对研究、遵循教书育人规律和办好学校、培养人才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一、教书育人规律的内涵和作用

       (一)教书育人的内涵与拓展

       《说文解字》解释,“教,上所施下所效”;“育,养子使作善也”。教书的“教”就是教授、教导;“书”就是知识、技能,教书即为传授知识、技能的培养能力。育人的“育”,就是培育、养育;“人”就是培育对象或学生,育人即为培育学生。教书育人是由教书和育人组合的词语。教师在教学教育过程中,既需要教书,也需要育人,二者相互配合,同向并行,不分先后。脱离育人的教书和脱离教书的育人,不是真正完整的教育过程。

       在我国,教书育人是指教师向学生传授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的科学文化素养,发展学生的智能;同时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自身的道德行为示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因而,教书属智育范畴,育人是德育职责,教书和育人是德育和智育关系在教师职责上的统一,是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人才的保证。如果把教书和育人的关系延伸,就是既要教学生学会做事,又要教学生学会做人;既要坚持教学的科学性,又要坚持教育的价值性;既要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教学,又要对学生进行人文精神教育。这些关系,不管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其他领域,都必须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

       从广义视角看,教书育人不仅仅是普通学校教师的职责,而且是一切培训、指导、咨询者的职责。早在我国古代社会,就有“教无常师”的说法,即“德无常师,主善为师。”(《尚书·咸有一德》)孔子有句名言:“三人行,必有吾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述而》),意思是三个人一起走路,其中必定有人可以作为我的老师;“能博喻,然后能为师”(《礼记·学记》),意思是能者为师。在当代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的大量、广泛传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人们需要不断学习、接受教育。所以当代社会是学习化社会,是终身教育的社会,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已经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各种培训、讲坛、研讨、传播、咨询等活动在社会各个领域广泛开展。因而,教书育人突破了学校的界线,扩展到了全社会。

       (二)规律和教书育人规律

       马克思强调,规律是事物之间的“内在的和必然的联系。”[3]250列宁认为:“规律是现象中同一的东西”[4]126,“规律是现象中持久的(保存着的)东西。”[4]126“规律就是关系。……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4]128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根据经典著作阐述,对规律作了如此界定:“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或事物之间的内在的必然联系,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向。”这些概括,是对一般规律的界定,各个领域、各个学科都要运用规律这一概念,因而对其界定各有侧重和特点。正如毛泽东所说:“认识的真正任务在于经过感觉而到达于思维,到达于逐步了解客观事物的内部矛盾,了解它的规律性,了解这一过程和那一过程间的内部联系,即到达于论理的认识。”[5]286认识的对象不同,揭示规律的类型也会不同,哲学研究的是一般规律,研究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运动规律是特殊规律,研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的规律则是具体规律。不管什么规律,都有共同的内涵和特性:一是规律集中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关于客观世界的事物和现象普遍联系中的固有的、本质的联系;二是规律规定着事物的必然状态与确定不移的发展趋势;三是规律揭示了事物何以在变动不居、千变万化的现象中具有相对稳定性、重复性的根源。教书育人规律,是指教育者在培养教育对象成长、发展的过程中,教书和育人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其中教书和育人的性质、目的和内容是教书育人的根据和发展变化的基础,是最重要的本质联系。因而研究教书育人规律,必须考察教书育人的目的、内容和方式的性质。

       对教书育人的要素与关系,教育者都很熟悉,但有些教育者往往将其作为偶然性现象而熟视无睹,没有研究要素和现象背后的规律,就像马克思所说的:“各个人都有自觉预期的目的,总的说来在表面上好像也是偶然性在支配着。”“但是,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蔽着的规律支配的,而问题只是在于发现这些规律。”[6]247因而,研究、揭示教书育人规律,就是为了认识教书育人的本质、作用,克服教书育人的盲目性,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发挥教书育人的作用。

       (三)教书育人何以有规律遵循

       在教书育人过程中,教书育人主体的目标、内容和方法,以及所展现的相互关系,在很大程度上都表现为认知形态,就是技能的培养,也不过是一种学习、操练。这些看起来属于主观认识范畴的活动,都要在现实的人群中传播、交换、生成和转化,都不是人们纯粹主观想象的产物,如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思想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都来源于社会实践,根源于客观世界。马克思曾经说过:“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7]72因此,在教书育人的大量偶然性后面,总是隐藏着必然性。认识和揭示这种必然的、本质的关系,就是认识和揭示教书育人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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