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脑筋”:当前企业职工思想工作的新课题

作 者:
徐鸣 

作者简介:
徐鸣 江西社科院《企业经济》编辑部

原文出处:
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1997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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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经济体制正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社会原有的生产关系,生活方式和利益结构正在大变动、大调整。面对这前所未有的社会大变革,如果我们企业职工仍抱着旧观念去思考问题,去进行行为选择,必然会茫然不知所措。1992年邓小平同志视察首钢时,提出“换脑筋”的观点,激励全国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换脑筋”是勇于冲破落后的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的束缚,善于从实际出发,努力开拓进取的形象说法。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换脑筋”显得更加重要。谁先“换脑筋”,谁就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占居优势;谁抱残守缺,墨守陈规,谁就会被生机勃勃的市场经济所淘汰。因此,“换脑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课题。

      第一,树立“效率优先”的观念,以“机会均等”代替“分配均等”。

      市场经济的最大难题是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目前,收入分配级差拉大在部分职工群众中引起了思想波动。一些企业职工产生了攀比心理,不论企业经济效益如何,浮动工资只能上不能下,奖金只能多不能少,甚至产生“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怪现象。有“肉”吃,生活质量提高了,为什么要“骂娘”?因为,我吃“肉”,别人吃“海鲜”。认为这是分配不公。许多职工在打破“铁饭碗”后,又常常怀念“人人利益均等,个个拿固定工资”的分配方式。这是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不患寡,惟患不均”的旧心态。这种心态是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它会使社会经济滑入效率低下的陷井。

      因此,我们必须让广大企业职工树立“效率优先”的观念,帮助他们摆脱旧观念的束缚,正确认识拉开收入差距的积极意义。首先,我们应让大家认识到,经济效率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收入分配的差异是保持经济高效率的前提。一般地说,个人或企业能从所从事的经济活动中获得更多的实际收入,其积极性、主动性就会得到激励,从而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总体来说,就是通过收入分配的差距和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来刺激劳动效率的提高和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其次,我们应该强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是不可能平等。因为,市场交换的结果常常出乎人们的意料。有的企业经营有方或运气好、冒的风险更大而获得的收入更多,有的企业因为调查不周或意外事件而招致亏损。可见在市场经济中,由于竞争的存在,人们本应得到的与实际所得并无很大联系。你付出了劳动得到的却可能是亏损。好在市场交换不只是一次而是可以无限重复的。失败者可以总结经验,重整旗鼓。再次,我们必须说明,市场经济是不以收入分配是否“均等”作为衡量社会公平的标准的。市场经济推崇的公平是“竞争机会”的均等。因此,我们应把主要精力集中在营造市场竞争规则,提供“机会均等”的竞争环境上,在企业中不能人为地实行收入分配的均等,要以“机会均等”代替“分配均等”。这些观念若能为广大职工认同,必然会增强他们的市场竞争意识,并在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形成稳定的心态。

      第二,树立“市场自主”的观念,以“干、闯、冒”代替“等、靠、要”。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习惯于坐等上级布置,伸手向上要任务,没有任务就束手坐等,丝毫没有市场观念。在这种体制的影响下,职工形成了“等、靠、要”的思维定式。在体制转轨过程中,有的企业由于结构调整或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有的甚至发不出工资了,个别企业职工仍不想到市场去寻找机会,去另谋职业,而是抱着国营企业这块牌子不放,等待政府的救助。因此,必须让广大职工树立“市场自主”的观念,在市场经济中以“干、闯、冒”代替“等、靠、要”。

      “市场自主”包括“生产者自主”和“消费者自主”。

      所谓“生产者自主”是指只要不从事违反人类基本道德规范的交易,不危及人身安全,不招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不违犯国家经济政策,即可根据个人意志生产或销售任何物品的“营业自主”。因此,市场经济是一个“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场所,每个职工尽可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在市场竞争中要敢闯、敢冒,要凭真本事去“抢跑道”。而政府也应为人们自主进入市场扫除各种陈规陋习的束缚。允许社会成员追求自己行为的最大效益,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所谓“消费者自主”是指个人可以按自己意愿处理自己的劳动收入和私人财产的“消费选择的自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为人们的消费提供了各种机会和可能,消费的深度和广度必然会反过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但是,我们必须抨击那种挥霍侈华、攀富比阔的消费。因为这是一种资源消费和对再生产资金的侵蚀,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违背的。此外,消费者自由包括:职业选择自由等。我们企业职工若能在以上方面有所进步,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树立“法制观念”,以“法律手段”参与经济活动。

      市场经济是以法制为维系的经济。市场秩序是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的各市场主体的权、责、利的规定和竞争规则。市场经济的运行是沿着法制轨道开展的。因此,让广大职工树立“法制经济”的观念,在未来的经济竞争中就显得尤其重要。

      首先,要树立“契约观念”。在市场经济中,复杂的经济活动是通过协约来进行分工合作的,各种合同关系、信用等关系得到广泛的发展。而这些关系只有通过契约的形式给予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由于市场风险的存在,那种凭人情关系,哥们义气进行的市场交换,将难以经受市场风浪的冲击。从动机上说,契约当事人都希望通过契约获得各自最大的经济利益。因此,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社会上,契约当事人不但在地位上是对等的,而且在与该契约有关的情报方面,双方也必须是对等的。这一点对于初涉市场的职工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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