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 近年来,在现实问题的推动下,特别是在遭遇1998年和2007年两次世界性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的重创下,一股重读马克思《资本论》的热潮在国内乃至全球涌动。这当然是好事。问题是,如何重读《资本论》?通过重读,如何进一步走近而不是远离马克思?如何使马克思的思想越来越清晰可辨而不是越来越面目全非?笔者以为,从国际国内围绕《资本论》展开的学术讨论来看,理解和把握其内在逻辑、方法论基础和现实意义无疑是三个关键问题。当然,《资本论》的理论内容极其丰富,这些问题可以在多个层面展开讨论。鉴于劳动价值论构成《资本论》整个理论大厦的基石,也鉴于琼·罗宾逊是西方少有的较为持中守正的经济学家,笔者选取劳动价值论作为着力点,并选取琼·罗宾逊的相关评论作为参照系,对《资本论》的逻辑、方法与意义进行阐释,以此纪念这一不朽著作问世150周年。 一、商品价值规定与《资本论》的内在逻辑 商品的价值规定和商品运动的价值规律,构成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理论的核心内容。对于价值规定即“商品价值究竟是什么”的问题,马克思有这样一段论述:第一,“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或商品同另一种使用价值或商品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由于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所以,一种商品可以有许多种交换价值。第二,拿两种商品例如小麦和铁来说,不管两者具有什么样的交换比例,总是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一定量的小麦等于若干量的铁,如1夸特小麦=a英担铁。这个等式说明,在两种不同的商品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没有这种共同的东西,商品就没有“共性”;没有共性,各种不同的商品就无法进行比较、计算和折算;不能进行比较、计算和折算,就无法进行商品交换。第三,这种共同的东西绝不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的天然属性。因为,这些天然属性所决定的是商品的“有用性”,即商品的使用价值。同时,商品交换关系的明显特点,正在于抽去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因为,在商品交换关系中,只要比例适当,一种使用价值就和其他任何一种使用价值完全相等。第四,如果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商品就只剩下一种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同时,由于商品的使用价值来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的具体形式,所以,在剥离和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以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各种不同形式也就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转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第五,“凝结”(或者说“对象化”)在商品中的这种“抽象人类劳动”(或者说“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就形成商品的价值。可见,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的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① 对马克思的这段论述,学术界颇多异议。琼·罗宾逊就明确指出,“我们很难从中发现任何论证的痕迹”,并且,劳动价值论“用劳动时间解释价值不过是一种主张而已”,我们“可以把它从一种形而上学的说法变成为一种假说”;同时,“我们预先就已经知道,对这种假说进行检验纯属浪费时间,马克思也知道这一假说并不正确”②。这里,琼·罗宾逊把劳动价值论看作一种理论“假说”,并认为这种假说既缺乏论证也难以检验,因而不过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说法”。受其影响,国内一些学者也主张,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假设”。③而所谓的“假设”或“假说”无非是说:(1)它是进行解释和推论的前提;(2)它本身无需论证,也难以检验。 其实,正如杰拉尔德·肖夫等人所指认的,马克思的上述论述并不是什么“纯粹教条式的陈述”,而是“一种论证”,是马克思就商品价值的本质规定所作的集中阐释和论证,这种论证自有其内在逻辑和推论。④无论何时何地,也无论持何种立场,只要讨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必须切实理解和充分尊重其中的逻辑和推论。如果对之置若罔闻或压根儿就理解不了,那么,反对马克思的人明显地有失客观和公允,而赞成马克思的人,在给予马克思过多荣誉的同时也给了马克思过多的侮辱。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马克思对商品价值规定的论证并不止于此。因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或者说“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只是形成商品价值的“实体”,即“价值实体”。⑤“实体(substance)”即“载体”的意思。⑥固然不能否认,在“载体”的意义上,正是活劳动的耗费形成了商品的价值。但是,有人由此便认为,马克思的价值概念只是一个“生理学”的概念,而不是经济学的概念。马克思也的确不止一次地提到,“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因而“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才形成商品的价值。⑦不仅如此,如果仅只在活劳动的耗费这一层面理解商品价值的本质规定,就会把商品和商品生产自然化、永恒化、绝对化,从而无法说明商品价值概念的历史性和暂时性。因为,只要是人类的生产活动,就会有人的活的劳动的耗费。然而,并不是所有人的活的劳动的耗费都会形成商品的价值,也不是所有耗费人的活的劳动的生产都会成为商品生产。非历史地看待商品和商品生产的,不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而是自由主义经济学。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对商品价值的本质规定的阐释,并没有止步于实体或载体的层面,而是进一步向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和经济关系的层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