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献土:中古英国王权与罗马教廷关系管窥

作 者:

作者简介:
蔺志强,中山大学历史系,广东 广州 510275 蔺志强(1973—),男,内蒙古清水河人,中山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欧洲中古史的教学与研究。

原文出处: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1213年,约翰王向教皇臣服,使英格兰王国成为领自教廷的封土,开启了英国王权与教会关系的新格局。封君封臣关系是理解此时双方互动的不应忽视的基础。约翰王与教皇英诺森三世从中各得所需。亨利三世时代是这一新型关系影响最为深入的时期。教皇在亨利三世幼年时期行使了封建监护权,并为亨利亲政后双方的良好关系定下基调。亨利三世认可并履行对教廷的封臣义务,并借此扩展王权,但同时教廷征收高额贡金及其权威过分介入英国引起英国教会及贵族的抵制。从爱德华一世时代起,臣服关系逐渐被淡化,但并未否认。1366年,英国议会单方面终止了这种臣服关系,是当时国际形势变化以及教廷和英国王权实力消长的结果。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17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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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5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72(2017)08-0068-11

       1213年,约翰王在内外交困中将英格兰和爱尔兰王国奉献给罗马教廷,使教皇破天荒地成为英国国王的封君,英国王权与教廷的关系随之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从亨利三世时代到十四世纪中期,涉及英国与罗马教廷的关系的许多史事,必须放到这个背景之下才能得到解释。

       对于这一时期罗马教廷与英国王权的关系,国外的相关研究很多,但很多论著仅从税收的角度认可此次事件的长期影响,这一看法的奠基者无疑是伦特。①受其影响,学界长期以来对臣服事件的转折性意义强调不够,但事实上它的影响很难一言以蔽之,比如鲍威克就曾感叹没有哪个课题像解读教廷与其臣属国之间的关系这样令学者们困惑。②国内的相关论著中,对这一议题也早有提及,如刘城从教职任命权之争的角度论述了英诺森三世与约翰王的冲突及其封臣关系的建立,以及教皇权在中古英格兰的扩张及其引发的斗争。③龙秀清从教廷财政的角度论述了13世纪起英格兰向教廷寻求保护与缴纳贡金的具体情况。④孟广林论述了约翰王与英诺森三世冲突与和解的史实,指出政教双方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⑤彭小瑜阐述了中古教会法以及教皇英诺森三世有关教会与国家关系的理论,述及约翰王奉教皇为封君的史实。⑥这些论著在宏观视野下肯定了这一变化的重要意义,不过尚未对这一事件本身及其如何影响此后英国的王权与政教关系进行过专门细致的讨论。本文认为,约翰献土事件在13世纪之后百余年间的英国对外关系乃至国内政治生活的演进中具有关键性的意义,特别是封君封臣关系建立后的影响过去强调不够,因而试图梳理相关史料和既有的研究成果,理清这一事件的脉络,就其长短期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以就教于同行。

       一、“国王的主人”:教俗关系新格局

       英国教会在中古英格兰王国中地位独特,它既有独立的行政与司法体系,又拥有巨大的地产。长期以来,世俗王权在很多方面都难以深入到教会的势力范围内。教会之所以能够维持较高的独立性,除了与世俗贵族一样拥有其地产内的封建特权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罗马教廷的力量。中世纪西欧被看作一个统一的“基督教世界”,英格兰教会奉行“教皇权至尊”,接受教皇敕令与基督教大公会议决议的约束,服从教皇的司法权力。⑦

       诺曼征服之后,作为当时西欧最强大的王权,英国历代国王不断尝试加强对教会的控制,但在教廷权威和封建传统的双重束缚下成果有限。亨利二世曾发动对教会势力最大胆的攻击,但英国教会在罗马教廷的支持下抵制了国王对教会特权的削夺。1172年托马斯·贝克特事件之后,亨利二世被迫裸足而行到坎特伯雷表示忏悔,并向教皇使节屈服。⑧

       从1205年开始,约翰王因坎特伯雷大主教的授任问题与教皇英诺森三世爆发了长期而激烈的冲突。1208年教皇对英国发布禁教令,1209年约翰王被开除教籍,1212年教皇甚至下令废黜约翰王的王位。⑨约翰王最初对教皇的威胁毫不理会,但法国入侵的威胁和国内贵族的反叛使他内外交困,⑩不得不向教皇屈服以换取保护。

       从双方达成的协议来看,约翰向教皇的最终屈服可谓干净彻底。他不但接受教皇力荐的兰顿就任坎特伯雷大主教,而且承诺纠正一切侵犯教皇权和教会特权的行为,包括将退还1208年以后侵占的总数达10万英镑的教会收入。(11)更为惊人的是,约翰直接把英格兰和爱尔兰王国奉献给了教皇。在1213年11月4日英诺森三世至约翰王的公函中,完整引述了约翰于5月15日致教皇的臣服书,其中明确承诺:

       出于我们的善意与自由意志,基于贵族的共同建议,我们将向上帝,向上帝的神圣使徒彼得和保罗,向我们的母亲神圣的罗马教会,向我们的领主教皇英诺森三世和他的继任者,自由地奉献和赠予全部英格兰王国、全部爱尔兰王国,包括其所有权利和财产,以洗刷我们和我们国民的罪过;并在今后作为封土从上帝和罗马教会领受和持有它们,……为此,我们命令,罗马教会将从上述王国的收入中每年获得1000马克,不包括任何应付的彼得便士。(12)其中,每年米迦勒节和复活节各付500马克;其中700马克为英格兰王国而交,300马克为爱尔兰王国而交;我们和我们继任者的管辖权、特权和君主权不受伤害。(13)

       事实上在这封信发出之前的两天,即5月13日,约翰已与教皇的谈判代表潘多夫(Pandulf)达成了妥协协议。(14)根据文多弗的罗杰(Roger of Wendover)编年史中收录的特许状,5月13日的协议中并不包括约翰臣服献土的条款。(15)但在5月15日,约翰又签署了上述的臣服特许状,并在潘多夫面前举行了效忠仪式,变身为教皇的封臣,英格兰和爱尔兰也就此成为英王领自教皇的封地。(16)数百年后,伏尔泰旅居英国,遍访历史典籍,根据如今已无从考证的史料,记录下了臣服仪式的细节:“于是约翰把钱放到教皇特使手中,作为第一笔缴纳的贡银。他把王冠与权杖也交给特使,意大利人(指潘多夫)把银子踩在脚下,把王冠和权杖留了5天,然后还给国王,作为他们共同的主人教皇的一种恩典。”(17)罗杰的编年史没有这一细节,但他提到,在臣服仪式之后的第二天,也就是耶稣升天节当天,约翰以残忍的方式处死了一位隐士彼得,因为彼得在不久前预言,约翰在耶稣升天节后将“把王冠转给别人,从而不再是国王”(18)。这些记录的真实性难以确定,但记录者关注的重点和他们的思维方式无疑会给我们很多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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