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又称“分关”,指家族内部分割财产,各自过活的行为。有学者指出:分家是家发展出“房”成了“家族”以后,又将“房”从家族中析出,建立新的家或家族的过程。①中国传统社会崇尚多子多福的家庭理念,但是众多子嗣共居的情形又会给大家庭带来诸多的矛盾和纷争,也不利于后嗣独立生活和发展,因此分家析产成为多数大家族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实际上,在不违背官方法律的原则下,民间社会固有的民事习惯发挥着主导作用,民间分家析产的分家单就是当地民事习惯与社会风俗的真实体现。“分家单”即分家时的产权清单,又叫“分关书”或“拨单”,是分家行为的重要凭证。在中国传统社会,对应官方分家析产的律令,以契约文书的形式认定。分家以后,如发生田土争讼或土地买卖,到官府诉讼或过割时,此契约文书是要出示官府,由其查验而具有法律意义的凭证。作为分家行为的重要凭证,分家单是从根本上证明分家行为成立与生效的证据,因此,通过研究分家单,可以有效揭示家族的分家行为,从而反映当地的社会生活。 现从山西清徐东青堆村搜集有两份分家单,一份为清末咸丰七年(1857),另一份为民国十三年(1924),内容涉及王氏家族内一支四辈的分家情况。清徐县地处山西省中部,北与太原市南郊接壤,东与榆次市、太谷县毗连,南与祁县、文水县为邻,西靠古交市和交城县,自古为山西省交通要冲,史称:“路通四省,实咽喉要冲之地。”②清徐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三晋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东青堆村地处山西省清徐县东南部,东临汾河,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村落。东青堆村的王氏家族属于南门王氏。清源镇内王姓主要有两支(俗称南门王、北门王),其中南门王人数最多。据南门王氏家谱记载此王氏为太原王氏后裔。太原王原为姬姓,是周灵王太子晋的传人。晋因直谏被废为庶人,其子宗恭任司徒时人称他“王家”,因此以王为姓,世居晋阳。王氏先祖多次迁徙。明洪武三年(1370),王克明从太原县馋石村(今属太原市晋源区)迁来定居于清源县城南一都二甲(春光村)。到明代中叶,南门王已经是望族。明清时出过知府1人,知州22人,知县12人,户部员外郎1人,教谕、训导、县丞共15人。王氏在清源南门新建宗祠,故人称南门王,今已传26世。其支派分居县内吴村、东青堆村、大北、六合、西谷、尧村等20多处。这两份王氏家族分家契约为我们研究近代清徐乡村的分家制度提供了一扇窗口。 一、东青堆村王氏家族分家文书内容 从现存两份分家单来看,第一份是咸丰七年和同治七年(1868)两次分家单的粘连,第二份是中华民国十三年(1924)的分家单,当事人均是清徐东青堆村的王氏家族,且两份分单中的当事人之间具有直系关系。图1为分家单中王氏家族的谱系图。
图1 王氏家族的谱系图③ 第一份的当事人是王瑞临、王泰临。咸丰七年,王瑞临、王泰临兄弟遵奉母命分割家中房产土地等财物的,在分割财产的实践中采取了均分的方式,“房产地土沟均两股”。到同治七年,由于母亲的善于经营,家中又积累了一笔财富,因此王氏兄弟又请族长参与分割新置财产。下面是咸丰同治两年分家文书: (1)咸丰七年 分家之事实为振家,在同居未免口角,惟析产则各自捡勤。今遵母命,援请家长将房产地土沟均两股,问天讨卦,捏纸团为公长子王瑞临分到南房二间、东房五间又南西房一间,院内有茅厕半间属伙南面,东西分坌,伙占伙行。异日南面东分坌坎,门费钱公摊。北面东边分坌系随东房相连小横畛坟地九亩南一半六周零四垅,半系瑞临。又分到秦房角地五亩,以契为据,此系奉母拨与二孙女妆奁之资。次子当面讲明,永无反悔。至法库门房产属伙所得房租。凭母通年每一股拨钱四十千余,俱是伊母养老都交母手,不准擅取使用。又活契地数段,南场一块俱由母管,属所有一切钱粮两股分拨,打来干粮,均分顶纳。现在所有钱项、所得租项、所该钱项俱属母承管。异日百年之后,再为均分,长子王瑞临执此存照。 咸丰七年 同家长立 中人:王世华 王上智(家长) 姚世清(亲家) 王建壁④ (2)同治七年 立二次分家书人王泰/瑞临,今奉母命,另请族长将前于咸丰七年首次分家之事,业已同族长亲友拈抓纸团,俱各分明,不必再分。至今十年有余,多幸母亲克勤克俭,又添置房产地土牲畜车马一应等物。今又同族拈纸团分派以白,瑞临分新置门方房院西一半,东西南北尺丈俱照红契。因西一半房屋破坏,贴补小渠地八亩,车马一辆,一应车上家具相连。泰临分到新置房院东一半,东西南北尺丈俱照红契,豪与贴补所有关东产业公分。有天锡X赁钞作为母亲养老。异日铺X不占母亲养老花费,二人公摊,此系两出情愿,一禄两件各执见约,与前次分单粘连一处,空口无凭,立契存照。 计开各分产业间列于后: 瑞临分到西一半房院车马家具俱全前半间业已叙及小渠地八亩,绕行十二周,又分到买主临星小横畛北面地四亩,楼行五周,×××××××亩,楼行二十四周。吴家坟地西一半一亩七分五厘,楼行三周,一出寺门的地一半地五亩,楼行五周。又南#地北一半,南北长东西宽五丈五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