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北美“猪花”离散群体的社会资本分析

作 者:
朱骅 

作者简介:
朱骅(1970- ),男,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性别研究、中美跨国书写、离散和跨国主义理论。上海 201306

原文出处:
妇女研究论丛

内容提要:

在晚清的广东方言中,苦力贸易中被掳卖出洋的男性被称为“猪仔”,与此对应,那些为服务“猪仔”而被集体贩运出洋的女子则被称作“猪花”。她们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境况,往往比“猪仔”还要低贱和凄惨。因为正式档案史料的匮乏,“猪花”长期以来成为一个被忽略的群体,事实上,她们也是近代中国被迫卷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参与者和见证者。本文在可儿弘明以及美国学者挖掘整理的史料基础上,利用离散和社会资本理论,选择三位代表性“猪花”阿彩、扶桑和腊露进行个案研究,以点带面呈现这个群体的历史样态以及离散妇女生存的多种可能性。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7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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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913.8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4-2563(2017)04-0077-11

      国内妇女史研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成果也越来越丰硕。近来新材料的使用、新领域的开拓以及新理论新视角对原有领域的深化,使妇女史研究焕发了新的生机。在这样的学术语境下,某些历史中边缘的群体就有了重新诠释的可能与必要。其中值得一提的是离散在海外的“猪花”群体。在晚清的广东方言中,掳卖出洋做工的男性常被称为“猪仔”,与此对应,那些为服务“猪仔”而被集体贩运出洋的女子则被称作“猪花”(俗谓“槽猪花”)。她们是华人离散(diaspora)与妇女史中的极端个案,前后也就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美国大约终止于1908年旧金山大地震后的大火,东南亚终止于“一战”前后,但她们却是连接离散研究和中国妇女研究的桥梁,既可以为华人的离散研究提供不可多得的性别维度,同时又为中国妇女史研究提供国际化的离散视角。

      无论从史料收集还是阐释深度来看,“猪花”研究迄今仍然严重不足。日本学者可儿弘明根据香港保良局的档案,研究出版了专著《近代中国的苦力和“猪花”》(筑波书局,1979年版,中译名为《猪花——被贩卖海外的妇女》)[1]。这是一本数据丰富、史料详实的专著,在整个史学界影响很大。但因为主要基于香港的史料,对“猪花”在海外的实际状况几乎没有实质性的呈现。国内学者罗潮晃等受此影响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关注“猪花”研究[2](PP78-84),然而因为几乎所有史料都在大陆之外,所以他们只做了译介工作,无论是史料收集还是阐释方法都没有推进。

      相比而言,美国学界的相关研究做得比较丰富,视角和切入点也比较多元,尤其是在20世纪对最后的一些“猪花”个体做了抢救性的口述史采集。陈露西(Lucie Cheng Hirata)的论文《自由、契约和奴役:19世纪美国的华人娼妓》对“猪花”做了类型与比例划分,充分利用了华埠保存的中英文双语社会史资料[3](PP3-29);寇特·简特里(Curt Gentry)通过对旧金山早期历史中的名女人的肖像式记述,提供了一个完全性别化的另类的旧金山城市史,其中涉及数位著名的华人“猪花”[4];卡罗尔·威尔森(Carol Green Wilson)通过书写拯救“猪花”的勇士卡梅伦夫人,从侧面写了唐人街的“猪花”兴衰史[5];马利翁·戈德曼(Marion S.Goldman)以一个小城的发展史为切入点,讨论“猪花”对美国早期社会生活的影响[6];本森·童(Benson Tong)尝试打破人们对“猪花”们被动接受命运摆布的刻板印象,通过挖掘史料,还原与勾勒出一些不屈不挠的“猪花”个体史[7]。

      从某种意义上说,有关“猪花”的大规模史料收集已不太可能,口述史也因所有当事人的离世而无法获得第一手资料。目前重要的是利用新视野、新理论对现有史料的阐释,以深化理解这一历史现象的当下意义。基于此,本研究尝试从离散与社会资本分析的复合视角,对这群世界资本主义全球化初期的参与者和见证人做一个立足当下的研究。

      二、“猪花”历史概述

      中国人移居海外始于秦汉,朱国宏将中国海外移民史大体总结为五个阶段:(1)自秦至隋的发轫阶段;(2)唐宋元明四朝的自发期;(3)明末清初的过渡期;(4)晚清的高潮期;(5)民国的持续期[8](P11)。撇开“和亲”之类的极端个案,始自唐代,频繁的国际交流带来民间的跨国婚姻,妇女随夫移居国外的情况在当时已经相当严重,以至于政府屡屡颁布禁令限制汉妇随蕃夫移居海外,如贞观二年(628年)六月十六日敕:“诸蕃使人所娶得汉妇女为妾者,并不得将还番”(《唐会要》,卷100)[9](P62),及至宋代的“蕃夷出入条”亦明文规定:“诸蕃商娶中国人为妻,及雇为人力女使,将入蕃者,徒一年。将国中所生子女入蕃者,减一等。”(《庆元条法事类》,卷78)[9](P62)这种随蕃夫移居的现象到明代就越来越少,因为明朝实行严格的海禁政策,片板不准下海,只有少数犯事的海商走私团伙才会携眷出逃东南亚。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朝解除了海禁,出洋商人频繁起来,这从名著《镜花缘》中可窥一斑。虽然如此,妇女出国的绝对人数仍然极少。司南分析认为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鸦片战争前中国尽管有各种社会问题,但社会经济结构没有遭到大的破坏;女性也没有可以利用的职业渠道出国;更主要的是,在儒家伦理中丈夫外出,妻子需留守伺候公婆、照顾子女,并以此保证家庭获得海外汇款[9](P63)。

      中国妇女大量出国是在鸦片战争之后的晚清,是与殖民者发起的苦力贸易相伴而生的。“苦力”(coolie)是英印殖民地的殖民者对贱民阶层劳工的蔑称,中文译名做了音义的良好结合[10](P208)。中国苦力贸易的产生有国内和国际两个原因。从国际上说,以奴隶劳动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欧洲、非洲、美洲间的“三角贸易”(triangular trade)诞生了现代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但奴隶贸易从18世纪末开始遭禁,欧洲的主要海外殖民地兴起废除黑奴运动,19世纪拉丁美洲各国相继独立并废奴,依靠低廉劳动力的种植园经济陷入劳力匮乏的困境;工业革命后的资本主义发展也需要大批能忍受强烈劳动且工价低廉的苦力从事采矿、建筑、开山修路等工作。从国内情况来说,鸦片战争破坏了中国原有的经济结构,通商口岸的增加与出口生产地的北移,使闽粤一带大批农民和作坊从业者失业,自然灾害和农民起义此起彼伏。但这些饥寒交迫的失业者与危险流民一旦被送到欧美列强的海外殖民地,就是有用的劳动力。在这种内推外拉的经济力量作用下,中国近代史上出现了殖民当局主导的规模可观的苦力贸易(1845-1874)。离散研究者们也发现,当世界资本主义的用工形式由奴隶变成“契约劳工”(indentured labor)后,劳工的来源也从非洲转向了亚洲[11](P64)。各殖民当局驻华商务机关以及欧美各国的人口贩子在闽粤沿海肆意掠卖中国劳力。“中国通”卫三畏(S.W.Williams,1812-1884)认为,到1874年,大约有50万华工被输出海外[12](P663);陈泽宪则认为,仅在1851-1875年之间,离开中国的契约华工总数就有128万人[13](P177)。由于苦力的生存条件恶劣,华南人将这种贸易形象地称为“贩猪仔”,港口的监狱式苦力中转站被称作“猪仔馆”,殖民者则将之称为“巴拉坑”(barracoon,奴隶关押地),从其英语名称可以了解苦力贸易的贩奴性质。由于史料不足,学界对于赴美华工中无自由的苦力、有限自由的契约工以及自由劳工的比例问题仍存有争议。C.W.邝等学者认为华工多数是无人身自由的苦力[14](PP15-18),而更多学者则认为他们主要是自由移民[15](PP49-54)[16](P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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