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2016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为方便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个性化操作,帮助纳税人掌握理解政策,提高纳税人准确申报的能力,防控申报差错风险,提升汇算清缴申报质量,笔者现将201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处理的相关税事提示如下。 按期申报:规定期限内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 按期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内,依照相关政策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正常纳税申报是采取“分期预缴,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预缴是为了保证税款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在预缴方式上,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预缴所得税的基数为“实际利润额”,而此前的预缴基数为“利润总额”。“实际利润额”为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即按新规定,允许企业所得税预缴时,不但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而且允许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延期申报:法定原因不能按期办理经核准可延期 延期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人基于法定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经核准延期一定时间申报的制度。延期申报的法定原因:是指不可抗力因素,即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克服的自然灾害,包括水、火、风灾、地震等;财务处理的特殊原因,即财务处理未结束,在规定的申报期内申报确有特殊困难的;地域性原因造成无法及时申报的。税务机关应公告延期申报期限。 《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更正申报:对已纳税申报内容更正数据错误 更正申报,是指申报期内,纳税人对已申报内容进行更正申报的为“更正申报”,即在汇算清缴申报最后截止日5月31日前发现已申报数据错误需要更正的申报方式。适用于需要企业所得税年报更正申报的纳税人使用,“更正申报”必须持导出的数据到办税服务厅才能申报。需要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报表和对应的填报保存完毕的电子表单数据,到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修改)申报。 第一,纳税人信息填错应当更正申报。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第一行有三个选项,分别为“正常申报”、“更正申报”和“补充申报”。申报期内,纳税人第一次年度申报为“正常申报”;申报期内,纳税人对已申报内容进行更正申报的为“更正申报”。纳税人在填报申报表前,首先填报基础信息表,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基础信息表主要内容包括表头、基本信息、主要会计政策和估计、企业主要股东及对外投资情况等部分。汇算清缴申报中纳税人信息填错,已经申报了也没有关系,新版年度申报表已考虑到这一点。需将网上申报信息撤销后重新申报,或者携带更正后的纸质申报表前往税务机关进行修改。 第二,纳税申报有误,允许更正申报。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申报表错误需要对申报数据进行修正的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如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未涉及多缴税款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涉及多缴税款的,应在汇缴期结束后进行补充申报。纳税人办理更正申报、补充申报时,均应重新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在原申报表上涂改进行更正申报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更正后的申报表(整套、一式两份)由征收前台交纳税人和数据处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