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形象塑造与主流意识形态建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金国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团委,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辽宁 阜新 123000

原文出处: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内容提要:

国家形象塑造是建构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路径,国家形象是主流意识形态的外在表现。具体而言,国家形象塑造主体受到主流意识形态影响,维护主流意识形态是国家形象的重要功能,国家形象认知偏差的根源是意识形态差异。当前,国家形象的意识形态属性有弱化的趋势,国家形象的传播效果直接影响主流意识形态建构。在我国,良好国家形象的塑造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本质,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国际传播能力。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7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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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968(2017)08-0036-05

      我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就。在经济方面,我国GDP总量已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经济的持续平稳发展为世界经济的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我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地位和声望也在日益提升,但与我国在世界经济发展和国际事务上发挥的重要作用相比,我国国家形象的认同度和美誉度还不够。对一个国家而言,没有核心价值观念的感召力,很难说这个国家具有良好的国家形象,也很难形成强大的国家软实力。任何一个国家,如果忽视了国家形象的政治内涵,忽视了主流意识形态建构,很多问题都难以解决,而长期以来有关我国国家形象塑造的症结恰恰就在于此。

      一、国家形象是主流意识形态的外在表现

      国家形象是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和价值观在国际社会中所展现的整体面貌,以及国内外民众对其认知度和评价情况。也就是说,国际形象既包括国家自身的客观存在,也包括外界对于它的主观认知和判断。物质、制度、精神是国家形象的基本要素,它们之间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共同构成了一个国家的整体形象。物质要素是一个国家发展壮大和民众生活所需要的物质基础;制度要素是社会秩序稳定和民众安居乐业的制度规范、行为准则;精神要素是实现凝心聚力、形成共识的精神、力量、价值观念等。“按照今天的观点,形象就是资产。它是操纵者精心营造的可兑换商品。”[1](P28)国家形象塑造有助于提升国家软实力,良好的国家形象是维护国家利益的无形资本,不仅可以增强本国民众的自信心、凝聚力,而且能够提升本国的国际影响力。实质上,国家形象塑造是由主流意识形态主导,并始终推进主流意识形态建构的动态过程。

      主流意识形态建构主要通过主流意识形态与现实生活的良性互动实现。这要求主流意识形态必须不断的变革和创新,并在指导实践活动中展现出强大的解释力和吸引力。因此,通常人们认为加强理论的科学性是主流意识形态建构的重要内容,强调进一步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理论解释力、说服力。然而,在意识形态多元化的社会环境下,主流意识形态与具体实践的联系涉及非常复杂的主体认同的问题。因此,除了主流意识形态理论自身的科学性之外,主流意识形态建构还需要良好的外在形象、有效的叙述方式等外在表现,以获得更大的吸引力。国家形象正是一个国家所拥有的思想观念、精神状态、价值追求等意识形态内涵的外在表现。国家形象往往以思想文化、主观态度的方式表现出来,但实际上反映的是在社会生产关系中人们的利益关系。良好的国家形象能够最大限度地反映一个国家中广泛被认同的核心价值观,最大限度地反映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相反,如果国家形象不能维护主流意识形态,那么,国家形象就很难反映整个社会广泛认同的核心价值观和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从而在国内外民众心目中很难有说服力和吸引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形象塑造的关键是要立足本国的发展历史、文化底蕴,反映广大社会成员共同的价值观念、利益诉求。总体上,国家形象可以分为意识形态部分和非意识形态部分。国家形象体现国家的思维方式、思想观念、价值追求等,这些是国家形象意识形态化的表现,是构成国家形象的核心部分。此外,国家形象还包括物质条件、行为规范等非意识形态化的内容。但是,意识形态部分与非意识形态部分之间不是对立的关系,意识形态部分为非意识形态部分提供辩护,非意识形态部分为意识形态部分提供现实的物质基础。

      1.国家形象塑造主体受到主流意识形态影响。国家是凌驾于个体、社会之上的“虚幻共同体形式”,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倾向。国家可以掩盖“一个阶级统治着其他一切阶级”的实质,“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各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2](P552))因此,国家在国家形象塑造过程中,很难回避自身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属性。国家、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作为国家形象塑造的主体,本身就肩负着塑造和传播国家形象的责任。他们宣称自己所传播的所有信息没有任何的意识形态性,但实际上,个人在参与国家形象塑造过程中,传播信息、行为本身与意识形态之间都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由个人所组成的企业、社会组织,同样处于意识形态的影响之中,而且,随着全球化、网络化的深入发展,这种影响变得日益突出。同时,国内外民众对于一个国家整体形象的认知和评价也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当前,国家形象塑造中的意识形态色彩逐渐被淡化,但其背后的意识形态之争从未停止。世界各国的国家形象塑造不再仅仅依赖于强有力的政治、经济等手段,而是把国家形象塑造与主流意识形态建构紧密结合起来。好莱坞是美国政府长期以来全面塑造“高大上”国家形象、输出本国价值观念的重要途径,在电影中宣扬的“拯救世界”、“个人英雄主义”,以及“自由、民主、平等”的美国价值观,使人们“无意识”地接受西方意识形态,而对本国的国家形象感到不自信,对本国的文化、价值观产生怀疑。

      2.维护主流意识形态是国家形象的重要功能。由主流意识形态主导的国家形象塑造,根本意义在于推进主流意识形态建构。国家形象塑造是建构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路径,也是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手段。中美两国在国际舞台上塑造着不同的国家形象,并始终坚持传播和维护本国的核心价值观。美国总是以“救世主”、“国际警察”等形象示人,在这种国家形象的耳濡目染下,美国的大多数民众认为美国政府正在救助他国民众,努力把他们从非民主统治之中解救出来。实际上,这一过程中美国的国家形象塑造紧紧围绕“自由、平等、民主、博爱”的美国核心价值观展开。在我国,集体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国家利益。因此,我国国家形象的塑造,注重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好的国家形象意味着国家所追求的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广泛认同的价值观“最大公约数”,国内外民众通过这种共同的精神文化和价值观念对某一国家产生真正的认知和认同。往往,国家形象塑造与传播嵌入在总体国家安全战略中,国家形象塑造的终极目标是推进主流意识形态建构,为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正义性进行辩护。另一方面,对一个国家来讲,有了政治合法性之后,才有可能开展国际形象的建设,才有机会获得更多国内外民众的认知和认同。相反,当一个国家政权及其主流意识形态的合法性面临危机时,就失去了国家形象塑造的前提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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