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要面向青年出台专门的“规划”

作 者:

作者简介:
石国亮,首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9 石国亮,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公益慈善的理论与实践。

原文出处: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青年是不是“弱势群体”,不是理解面向这个群体出台专门规划的根本。这与出台“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是不同的。青年的特性、青年的特殊地位和作用、青年的特殊使命以及青年事业发展的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等,决定了青年发展不仅仅是青年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关涉民族、国家、党的希望和未来的战略问题。面向青年群体出台专门的规划,就是为了解决好这个战略问题。这才是问题的根本。促进青年发挥其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力军和中坚力量的作用,就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青年的核心权益。从当前我国青年发展的状况来看,他们迫切需要受到关注的核心权益包括思想道德、教育、健康、婚恋、就业创业、文化、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权益保护、预防犯罪、社会保障等10个领域。总结青年发展的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解决青年政策针对性不强、碎片化、约束力和指导性有限、可操作性偏低等突出问题,必须坚持“党管青年”的原则。青年发展涉及的领域特别广、涉及的部门特别多,应跳出从共青团系统思考的传统思维,构建支持青年发展的国家机制。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17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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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题的提出与核心概念界定

       哲学的常识告诉我们,青年发展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解决青年问题的过程。过去,我们通常寄希望于技术的进步来解决青年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比如“互联网+”青年发展。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虽然新技术的发展仍然给了我们极高的期望,但是恰恰是技术本身给青年的发展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网络成瘾、网络欺凌、大学生裸贷以及不健康的网络信息等,因此,光靠新技术并不能完全解决青年发展中的新问题。而且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青年发展,不论是青年自身的思想行为心理的变化,还是青年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的机遇和挑战,远比新技术产生的新问题要复杂得多。回应这样的高度复杂性,既要求青年增强发展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又要求支持青年发展的青年政策的回应性。为此,通过出台青年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新的历史条件下这一代青年群体的新思维新特点,研究高度复杂条件下的青年政策体系,就成为一种客观要求、必然选择和战略之举。因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如非必要,以下简称《规划》)后,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青年发展规划,是党和国家青年工作的行动纲领。制定《青年发展规划》,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青年一代的亲切关心、对青年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激励广大青年在实现中国梦进程中建功立业、接续奋斗,对于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1]

       但是正如央视新闻记者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规划》新闻发布会上提出的,“我们通常见到的《规划》都是针对‘事情’的一些规划,比如国土资源规划、服务贸易类的一些规划,很少见到对‘人’的一些规划,而像青年这么一个群体,也不是一个弱势群体,青年真的需要这样的规划吗?”[2]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回答:“这个问题提得很好,事和人是不能分开的,因为事情都是靠人来做的,古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欲利其器,必先有其人。有了合适的人,我们的事情才能做好。要把中国的事情持续做好,非常重要的就是要把青年人培养好,这也是《规划》里面所说的‘党和国家的事业要发展,青年首先要发展’。”[3]这个回答从“事”与“人”的辩证关系以及青年的特殊使命的角度,以高度浓缩的语言对面向青年出台中长期规划作了很好的解释。

       从本质和功能来看,规划主要针对某一事业的发展而制定,是针对“事”的规划,鲜有针对“人”的规划。即使有针对人的规划,往往是出于某种特殊的考虑,如为了保护妇女的特殊权益制定的“妇女发展纲要”。青年群体究竟是不是“弱势群体”,需要作全面的、辩证的分析。从生理角度看?青年不是“弱势群体”,他们正处于朝气蓬勃、充满活力、身强力壮的年龄,是社会的生力军。从社会层面来看,与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城市低收入群体等真正的弱势群体相比,青年群体也不属于“弱势群体”。应该说,青年是我们社会的宝贵资源,他们是创新的主力。在科技革命日新月异的今天,创新不仅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推动各项事业前行的主导力量。青年思维活跃,最不易受保守思想影响、最富有创造力。因此,他们是创新创业的主力,是推动进步的主力。当然,青年中的未成年人群体,是属于弱势群体的。但是,从社会性层面来看,青年在某些方面的确处于弱势地位。青年是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年是人生的过渡时期,容易受到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困难的冲击与影响,往往成为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最直接承受者。社会矛盾的激化往往会使青年的思想和生活发生巨大震荡,而社会危机的存在则首先使青年的利益遭受巨大损害。青年一般处于社会结构中的弱势地位[4]。当然,青年中的未成年人群体是属于弱势群体的。但是,有一点必须明确:青年是不是弱势群体,不是理解面向这个群体出台专门规划的根本,这与“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老龄事业发展纲要”是不同的。青年的特性、青年的特殊地位和作用、青年的特殊使命以及青年事业发展的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等,决定了青年发展不仅仅是青年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关涉民族、国家、党的希望和未来的战略问题。面向青年群体出台专门的规划,就是为了解决好这个战略问题。这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

       探讨为什么面向青年出台专门的规划,首先要对青年的概念特别是年龄的下限、上限进行明确的界定。从本质意义上讲,青年是社会学概念,描述的是一个人走向成年、走向成熟的社会角色发展的特定阶段,这表明“青年”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同时,由于国度、民族、地域、气候和家庭、营养等方面的差异,青年的发育和成长也有着明显的差异。目前,国际国内对于青年年龄界定没有统一的标准。在我国,青年究竟是指哪一群体,学界和实务部门有着的不同的看法和规定,分别将青年界定为“14-28周岁”“14-32周岁”“14-35周岁”,对青年界定的不一造成统计口径的不一,从而使若干问题不易进行横向比较。虽然国内外对青年年龄界定不同,但在年龄下限上还是比较接近,一般都是十四五岁。根据团章的规定,入团年龄的下限是14周岁。争议的焦点在于青年年龄的上限。《规划》充分借鉴国际组织、有关国家对于青年年龄界定的不同标准,充分参考了国内有关权威文件和专家学者对青年年龄界定的标准,将青年界定为14-35周岁,从而结束了对青年年龄上限的争议。根据《规划》办公室的解释,之所以将35周岁确定为青年年龄上限,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第一,随着受教育年限的拉长、国民平均寿命的提升,青年基本完成社会化的年龄有所提高。第二,与各地实际执行的有关政策接轨。目前,按照青年人数划拨青年工作经费的省份中,将35周岁确定为青年年龄上限的居多。”[5]事实上,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甚至是更为重要的原因,这就是青年人的创造力。一般而言,青年创新创业的巅峰期在35周岁左右,在这一年龄之前,人更善于创新,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接受新事物、新技术的能力降低,思维的活跃度也会有所下降,创造力相应地会走下坡路。因此,将青年的年龄上限界定为35周岁具有科学性。

       二、青年发展是一个战略问题

       按照自然规律,青年必然替代时下主宰社会发展的中老年群体,成为国家的未来。没有青年的成长成熟,没有青年对于文明的传承和创新,任何事业都不能长盛不衰,这是自然的规律。马克思说:“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6]正是马克思等伟大思想家对青年的自然本质属性的正确揭示,才使各个阶级日益重视青年群体的社会地位。毛泽东结合青年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指出了青年自然本质属性决定的重大社会作用。他说:“要充分相信青年人……青年人不比我们弱。老年人有经验,当然强,但生理机能在逐渐退化,眼睛耳朵不那么灵了,手脚也不如青年敏捷。这是自然规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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