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与虚假的辩证法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晓升,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武汉 430074

原文出处: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批判表明,以物质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是一种假象,这种假象背后的社会关系才是真实的。马克思对商品拜物教的批判实际上是批判人们在生活中只看到“存在者”,看不到“存在”,只看到现存的东西,而看不到现存东西存在的前提,因此不能真正地把握真实的东西。然而,人们又只有借助于存在者才能理解存在;因此,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通过对商品交换关系这个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存在者进行分析,揭示了商品生产交换背后的社会关系,从而把握了社会中的存在与真实。从方法论上来说,马克思的拜物教批判理论要求从关注“存在者”走向关注“存在”,这种方法是辩证的方法,即借助感性直观的东西来超越感性直观的东西,以把握真实的存在。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7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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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往往认为,把真实和虚假区分开来不是一件困难的事;然而,在对社会现象的分析中,我们发现,许多真实的东西却是虚假的,而虚假的东西却可能是真实的。有时真实和虚假如此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以致只有借助虚假才能揭示真实。在这里,我们试图借助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批判理论来说明把握社会真实与存在的辩证方法。

       一、拜物教批判之意义

       马克思在商品拜物教批判理论中指出:“商品形式和它借以得到表现的劳动产品的价值关系,是同劳动产品的物理性质以及由此产生的物的关系完全无关的。这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因此,要找一个比喻,我们就得逃到宗教世界的幻境中去。在那里,人脑的产物表现为赋有生命的、彼此发生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在商品世界里,人手的产物也是这样。我把这叫做拜物教。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①在商品交换的社会中,人们往往只注重物质性的、可以精确计算的东西,忽视了这些物质性的可计算东西背后所存在的社会关系。在马克思看来,正是由于这种社会关系的存在,商品的交换才会发生;而只有在商品交换关系的体系中,商品的价值才体现为交换价值。在商品交换中,人们之间所进行的交换表面上是一种等价交换,但这种等价交换的背后所隐藏的是一种不等价的交换关系,是人和人之间的一种剥削关系,这才是真正的关系,而表面上看起来真实的等价交换关系实际上是虚假的。

       与此同时,在商品交换社会中,由于人们只注意商品的使用价值及可量化的交换价值,忽视了交换关系背后的不平等关系,因此在研究社会经济现象时,会不自觉地陷入一种拜物教的思维方式,即只关注物质和量化的层面,忽视了背后的社会关系。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实证主义方法是这种思维的典型体现。这种研究方法强调实证的社会调查和数据分析,热衷于这种方法的人认为,只有这种研究方法才能真正把握社会真理。然而,从马克思商品拜物教批判理论的立场看,这种研究方法抓不住本质真理。因为实证主义者如同教徒一样崇拜他们自己所树立起来的神,只相信他们自己所得到的数据。宗教批判理论早已指出,人是按照自己的形象来塑造神的,神的形象就是人的形象;这就是说,人把自己当作神来崇拜,只是这个神比他自己更完备。如果用这种宗教批判思想来说明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实证主义现象,那么我们可以说,实证主义社会科学家是把数据看作真理,当作类似于神的东西来崇拜,而实际上,他们崇拜的是他们自己。这些实证主义者其实是把他们自己树立为“神”,这在本质上是一种自恋情结的体现。在他们看来,像马克思这种分析看不见的社会关系的方法类似于“沉思的诗”②,毫无科学性可言。

       实际上,商品交换原则和实证社会科学原则存在一致性。商品拜物教具有这样的特点,它把非物质的东西——商品交换背后的社会关系,转换为一种物的关系,把不能计算的东西变成了可以计算的东西。商品交换的原则就是将不能计算的东西,如商品的使用价值,转换为可以计算的交换价值。这恰恰就是一种实证科学的思维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实证主义思维方式是资本主义社会市场原则的延伸。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按照商品拜物教的方式来生存,人们所习惯的就是这种思维方式;而实证主义者又按照这种思维方式来研究社会现象,从而就确认了这种社会现象。因此,实证主义社会科学是资本主义社会商品交换现象的自我确认。由于实证主义社会科学是从资本主义社会现象中产生出来的,这就意味着,资本主义社会有一种自我确证的功能:它自己把自己当作绝对正确的东西,而又崇拜这种正确性。这表明,实证主义社会科学思维其实是束缚在商品交换关系体系中,受商品交换思维方式的限制。

       问题是,像马克思这样的哲学分析真的像实证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仅仅是“沉思的诗”,没有科学性吗?现代社会中的许多现象让我们不能不怀疑实证研究的“科学”性。一个显而易见的现象是:任何一个被纳入到社会生活中的东西既是它自身,又不是它自身。如果我们从纯物理的意义上看,黄金就是黄金,它具有各种化学性质,具有物理上的功能;但是,一旦它被纳入到社会之中,它就不仅仅是黄金了,而是具有一般等价物意义上的东西,甚至还成为人们崇拜的对象。更深入一点来说,一切自然物质,当它被人们纳入到社会生活中,变成社会生活要素的时候,这些东西就不仅仅是一种自然物质,而是一种社会性的物质,它就获得了超出纯粹自然现象(第一自然)的意义。当人类用一个名称来命名某个东西的时候,这个东西就被人纳入到社会生活中了。这个东西就不是原来自然意义上的东西了,而它的自然意义则是在人的关注中被赋予了“自然意义”(第二自然)。这就是说,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物质是人们从自然(超出我们所能够命名的范围之外的自然)中提取出来、纳入到社会生活中的物(第二自然)。这种物既具有“自然”的意义,又具有超出“自然”(第一自然)的意义。这些东西原来的自然意义(第一自然)超出了人所关注的意义,超出了人用来命名它的意义,或者说超出了人们用“名词”来命名它时所表达的意义。除此之外,这个“自然”(如黄金这个自然之物)还获得了社会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我们的生活中,每一个“物”都有这个“物”本身所不能表达的许多意义。用海德格尔的方式来说,这个“物”就是存在者,而超出这个“存在者”之外的东西就是“存在”,这个存在既有社会性的意义,又有客观的、纯粹自然的意义。而这个存在超出了人们用词语表达的范围,超出了我们命名的范围,正因为如此,海德格尔才说:“存在地地道道是超越。”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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