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艺术与城市的文化空间建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建盛,湖南汝城人,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原文出处: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公共艺术是城市公共空间中为公众共享的艺术,既是一种城市空间中的艺术表达,更是一种城市文化的空间生产。它体现和诠释城市公共空间中的意识形态、美学话语、公共意识和文化价值,公共艺术以其特有的方式建构复杂多样的艺术与城市的文化关系,积淀城市的文明,塑造城市的文化形象,创造新的公共领域和公共空间,建构城市的文化精神,并且最终塑造人类的生活世界或人类世界的生活。


期刊代号:J7
分类名称:造型艺术
复印期号:2017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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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122;J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455(2017)01-0150-07

       公共艺术是城市公共空间中为公众共享的艺术,是城市文化的历史建构和文明积淀。公共艺术的这种空间性和历史性,体现着公共空间中的公共艺术所具有的历史性的公共性,也体现着公共艺术对城市文化空间的不同建构。因此,公共艺术与城市文化的关系具有不可避免的历史性。不同时期的公共艺术,体现和表达了不同的城市文化,建构着不同的文化空间和城市文化形象,并传达出不同的文化理念和文化精神。公共艺术本身并不是一种本然的客体,也不是一种客体的本然。哲学家海德格尔在《艺术作品的本源》中说过,艺术始终是历史性的。作为一种被创造的艺术在本质上就是历史性的,作为历史性的艺术就是对作品中的真理的创造性保存。在公共领域、公共空间中创作和设立的公共艺术,是一种艺术表达,更是一种城市文化的空间生产、一种文化的表现和文化价值的传导、一种对人们生活于其中的生活态度和公共精神的表达。因此,城市雕塑或公共艺术不仅以审美客体的形式呈现在人们面前,而且是一种包含着多种文化内涵的文化构筑物。它以不同的方式生产城市的文化空间,向公众诉说城市的文化,建构复杂的艺术与城市的文化关系。

       一、公共艺术与意识形态的文化建构

       公共艺术与意识形态的文化建构具有一种特别密切的关系。城市历史中和现实的城市空间中有太多的公共艺术或公共雕塑,建构、诠释并表达着特定的意识形态观念。艺术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和符号象征,总是表现、蕴含或象征这样或那样的民族国家的、党派政治的、精英或大众的意识形态,总是以某种方式体现公共艺术的意识形态文化建构。

       可以说,从古代到当今的许多公共艺术都体现着公共艺术的意识形态性。尤其在前现代时期的城市雕塑或公共艺术中,权力意识形态表现得尤为明显,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一种“权力公共性”,即通过艺术表达某种宗教、政治或者其他权力的意识形态性。正如米歇尔在《公共艺术的暴力》中所说,古典公共领域的虚构理想就是包括所有的人;而事实上,这种公共性却是排除了一些在虚构理想看来不能进入公共领域的人,通过对某些群体如奴隶、儿童、外国人、没有财产的人和妇女的严厉排斥,并把这种公共领域制度化,从而获得了一种所谓的理想公共性。“对于大多数人类历史来说,政治和社会的权威来自于某种‘公共的’领域,而不是某种公共领域。即使公共领域被表述为一种女性形象的时候,情况也似乎如此。包含所有公共文明原则和法律规则的最著名的女性纪念碑——代表公正无私的雅典娜,法国大革命时期集中体现公共领域理性化的理性女神,欢迎来自各个口岸的盲流的自由神像——主宰着政治体制,严厉地把妇女排除在所有公共角色之外。”①米歇尔还指出,世界上的许多公共艺术,如纪念物、纪念碑、凯旋门、方尖碑、纪念柱和雕像,都与战争或征服中的暴力有着直接关系,从法老(Ozymandias)到凯撒、拿破仑、希特勒,公共艺术都发挥着一种暴力纪念的作用。作为纪念碑出现的公共艺术,总是某种权力的象征、某种意识形态的象征,或者某种来自于国家意识形态的政治和文化需要。

       在笔者看来,单纯从审美或纯粹艺术的角度来理解公共艺术是一个陷阱。前现代时期的许多所谓的城市雕塑,并非就是公共艺术;现在之所以被人们称之为公共艺术,是因为社会政治和历史文化语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它们在新的文化和美学语境中变成了“公共的”东西。当然,我们也不能单纯从暴力的角度来理解公共艺术,但公共艺术确实表现或隐含着某种意识形态内涵,甚至直接表现某种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倾向。

       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欧美国家的城市中,这种以雕塑或公共雕塑形式出现在城市空间中的艺术,构成了欧美城市雕塑或公共艺术的主体。实际上,这种主要以雕塑形式建立的所谓公共艺术,并不像人们想当然认为的那样,是一种纯粹的美的艺术,而是隐含甚至表现着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的文化权力,并且表现出特定的或宗教、或政治、或民族国家的意识形态。“公共雕塑的一个重要作用一直就是创造神话历史的形象。在一个乌托邦式的模式中,公共雕塑的目的可能是通过把共同体的情感理想化或者关注普遍一致的领域在人们之中培育团结统一的情感。”②因此,作为公共艺术的公共雕塑,总是以某种形式或方式表现、诠释、张扬着某种意识形态。

       这里试举一些具体的公共艺术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1907年,著名雕塑家丹尼尔·切斯特·弗兰西(Daniel Chester French)设计并完成了体现“四大洲”的象征性群雕,这些群雕放置在纽约保龄球场附近的美国海关大楼前(现为印第安人国家博物馆)。这是一座新古典主义风格的建筑,楼前放置的四组雕像所运用的也是一种古典风格的表现形式,可以称得上是表现了人们印象中的那种古典的美。从外在形式来看,雕像是一组女性形象,似乎体现出一种特有的典雅、精致和优美;“四大洲”的四组雕像似乎体现出一种表达全世界的意图。但实际上,它们所体现的是从特殊角度出发对四大洲做出的诠释,明显凸现了“欧美中心论”的意图。《欧洲》和《美洲》置于大门入口处两边,也就是中心位置;而《亚洲》和《非洲》放在两边,也就是边缘位置。我们透过这种所谓的典雅和优美可以看到其中表现和蕴含的,是美国人所特有的意识形态偏见。《亚洲》是一组沉思的坐像,雕像人物手持莲花;君王座位上的脑袋让人想到生命的无常,它们象征着贫穷和落后,似乎在一种低沉的冥想中拒绝物质的丰富性,它们憔悴的面孔所要表现的是东方苦行僧般的贫穷和低级。这无疑是美国艺术家以一种傲慢的意识形态立场所理解和表达的亚洲形象。在《非洲》这组雕像中,那些袒露着胸怀且昏昏欲睡的形象,体现了美国艺术家或美国人的另一种意识形态想象和政治文化偏见。在这里,“昏昏欲睡”隐喻黑暗,并且女性人体以一种身体暴露而又似乎浑然不自知的方式展露在所谓文明的西方世界眼前;她的一只胳膊放在一头象征原始力量的狮子上,另一只胳膊则放在象征远古神秘的斯芬克斯的头上。可见,非洲被美国艺术家表现成一种慵懒倦怠、原始落后且愚昧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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