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J5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2095-0705.2017.02.007(0041-07) 当代设计价值形态的多元化使得传统的设计方法学已经不能适应其发展需要,更具概括性和针对性的设计方法论有必要引入到设计学理论中。设计方法论与传统的哲学方法论、艺术学的方法论,以及设计学理论内部的设计方法学都有密切的关系,是这三者的融合形成的新的学科。 目前国内学界对这一领域较少涉及,其中值得注意的成果,首先是朱红文教授2001年发表的《“设计哲学”的可能性和意义》。他认为设计的普遍性和重要性,使得它应该成为哲学的研究对象[1]。2010年,他又对设计哲学的性质、视野和意义进行了探讨[2],他强调设计哲学不仅可以“恢复哲学应有的宽阔视野和文化活力,而且对于理解和应对当代社会和文化的诸多矛盾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两篇论文是国内较早自觉地深度建构设计哲学的成果,但在设计哲学的内在构成、设计方法论与设计哲学的关系等方面未曾展开。 梅映雪先生在《设计哲学引论》中提到,要从多个不同的角度展开对设计的理论研究,其中就有设计方法论,“设计方法论可以涵盖设计任务、设计过程、设计技能、方法的研究。包括设计任务分解、方案搜寻、建模、表达、评价以及设计过程组织、计算机应用等”[3],但这一理解与传统的设计方法学并未拉开差距。 王焱和柳冠中先生在《评析四种不同的设计方法论》中,将设计方法论分为观念层、组织结构层和操作流程层,并评析了系统设计方法论、直觉设计方法论、用户设计方法论和用户研究方法论这4种不同的方法论[4]。这是国内较早对设计方法论进行独立研究的成果,为设计方法论谱系的建立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总体上看,国内设计学界和哲学界都已经有了建立设计哲学和设计方法论的理论自觉,但在系统建构设计方法论的谱系方面,还缺乏真正建设性的成果。 一、设计方法论的内涵 在了解设计方法论的内涵之前,有必要了解方法与方法论。 方法是人们按照自己对世界的理解而改造对象的手段与途径的总称。“方法乃是一系列行动过程所特别应用时的时相性(过程性)结构。方法所指的永远是一种行动,它可能是获取知识,或者可能是改变外在世界。而行动所指的是在系统的自然演变状况下所采取的干预行为。”[5]289方法包括两个方面: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认识世界需要方法,改造世界的方法则是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将一般性的结论用于具体的事物。 与方法有关的理论就是方法论。传统意义上的方法论主要是指认识论,马克思(Marx)对实践的强调使实践论成为了方法论的组成部分。当代价值哲学将价值引入到方法论,使方法论有了更丰富的内涵,也更具价值性与多元性。当代意义上的方法论是人们为了一定的价值目标(而不仅是限于真或真理这一价值)的实现,而对某个特定的对象系统内使用的方法的理论总结。 荷兰学者N.F.M.鲁正堡(N.F.M.Roozenburg)与J.伊科斯(J.Eekels)认为:“在英文中methodology一字有两种意义。第一种意义是方法的科学或研究,也就是对各种方法的描述、解释和价值认定。第二种意义是特殊学科、艺术或专业中所使用的各种方法、程序、作业概念和原则。”[5]280从这一理解来看,方法论具有价值性与过程性。价值性意味着所有方法论都与价值的实现有关,都是保证某类价值的实现的途径。过程性意味着所有方法论都是对动作与行为的描述、总结,在形成相应的规程后,对动作与行为的过程又具有规范性和指导性。 特定的价值目标的实现,就有了对应的方法论。与真有关的是求真的方法论,在传统哲学中,就是认识论与逻辑学,它所关注的是我们的认识活动如何真实有效,如何保持与对象的符合一致,如何具有对他人的说服力。与善有关的是求善的方法论,在传统哲学中,就是伦理学,它所关注的是我们的实践活动(包括道德实践和生产实践)如何合乎规范,如何实现群体利益的最大化,这种利益如何能够长期持续,以及个体如何与他人和谐相处、如何保持内心的宁静与充实等问题。与美有关的方法论是美学,它所关注的是美的价值的本质、美与非美的区别、美的实现手段等问题。 方法论与设计的结合,将方法论运用到设计中,就有了设计方法论。 设计方法论是为了一定的价值目标的实现而对设计活动进行研究的学科,是“在设计领域中探讨各种方法的科学”。设计方法论要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设计作业过程的主要结构”,二是“设计过程要如何掌握才能有效地获得成果”,对应地就有了两个不同层次的方法论:叙述性设计方法论与规范性设计方法论[5]280。无论是叙述性设计方法论还是规范性设计方法论,都与价值的实现有关,因此清晰的价值目标导向是成功的设计方法的基础。 在初步确立了设计方法论的内涵后,我们再来看看其外延,合理划分的外延就构成了概念内部的谱系。国内有学者认为,设计方法论的内容涉及到“哲学、心理学、生理学、工程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生态学、美学、思维科学等领域”[6]。这一划分缺乏一个清晰的标准,因此我们从哲学方法论出发,以人类最主要的三重价值目标(真、善、美)为标准,将设计方法论适当地简化,将其分为设计认识论、设计伦理学与设计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