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治与宪政:清末礼学馆的设立及其时局因应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俊领,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北京 100006)。

原文出处:
近代史研究

内容提要:

1907年设立的礼学馆,旨在修订符合宪政要求的礼仪制度。该馆总理陈宝琛与曹元忠等纂修固守礼治之道,排拒宪政理念,因而仅对《大清通礼》的细节略作调整。在修订礼制时,礼学馆与修订法律馆几经争议、妥协,最后拟出暂时保留礼教内容的新法律。由于清廷内外未能预先建立起改革共识,礼学馆主持和参与的礼法修订在幅度与进度上主要取决于不同政治力量之间的博弈及其消长。1912年该馆被裁撤,留下了礼治与宪政如何调适的时代课题。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7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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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绪三十二年(1906)七月,在内外时势与社会舆论的压力下,清廷同意“仿行宪政”①,但提出了四项不可议的底线条件,其一即“典礼不可废”。②在其看来,礼乃国家体统,是意识形态与政治秩序的基本架构;典礼一旦废止,必会侵损君主的权威,甚至可能出现“礼亡斯国亦必随之俱亡”③的局面。在随后展开的君主立宪体制建设进程中,如何对礼法制度加以改造以契合宪政的原则和要求,成为朝野关注的重要政治问题。

       清末官制改革开启后,《大清通礼》(下文简称为《通礼》)的修订也提上了新政实施日程。当时承担这一任务的官方机构不是礼部的原有部门,而是光绪三十三年(1907)在礼部附设的礼学馆。④该馆与当时的宪政编查馆、修订法律馆并称“三馆”。在清廷看来,礼学馆修订礼制是“筹备宪政”的要图之一。⑤

       目前学界探讨清末新政,初步涉及礼学馆参与法律修订的活动、作用及其与修订法律馆的关系⑥,但至今尚未厘清礼学馆的来龙去脉及其修订礼仪制度的具体进程,也没有完整再现该馆介入清末法律修订事务的真实场景。若从权力与利益之争的角度观察礼学馆,固然可见当时政治变革的复杂性,但如果忽略了礼学馆中人的政治理念、文化情怀与制度变革相互纠缠的多重关系,仅仅责以保守和迂腐,则难免会遮蔽清末立宪在政改道路上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及化解机制。本文挖掘、运用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礼学馆的相关档案,拟厘清礼学馆的设立过程及其修订礼制与法律的具体举措,从政见冲突、文化焦虑与制度变革的角度揭示清末立宪所面临的复杂局面,进一步考察清末立宪之得失成败及其原因。

       一、配合“立宪”的礼学馆之设

       在“仿行宪政”的新形势下,《通礼》制度亟须修订,由于当时礼部不足以胜任此事,确有必要成立专门负责修礼的机构。光绪三十二年八月,清廷在朝野上下的“立宪”呼声中公布《仿行立宪上谕》,以此作为宪政改革的总纲。在随后实施的以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为架构的官制改革中,礼部的存废成为朝廷内外争论的焦点之一。当时,由于科举制的废除与学部的设立,礼部的职能减去大半,只剩下办理朝廷礼仪的部分。不过隋唐以降,礼部不仅具有修订与实施国家礼制的实际行政职能,还具有展示皇权及其统治正当性的象征意义。因此,礼部存废事关政治改革全局,内外官员对此争论不已。同年十月,在庆亲王奕劻、内阁协办大学士瞿鸿禨与资政院总裁孙家鼐等人的主导下,礼部得以保留在行政机构体系中,仍拥有“礼教之权”⑦,同时将太常寺、光禄寺与鸿胪寺并入该部。不过,合并三寺后的礼部在行政体系中开始被边缘化,而且其礼教之权也没有在宪政体制中得到适当的安排。旧有的礼制已不适应新的政治体制,需要依据宪政的原则进行修订,这为日后礼学馆的设立提供了机缘和政治空间。

       直接推动礼学馆设立的是云贵总督岑春煊。在《仿行立宪上谕》发布后不久,岑氏向清廷上了《奏请修明礼教折》,称朝廷一旦实行宪政,“国将为法治之国”⑧,但在从礼治向法治转型的过程中,礼教对于继承固有文化传统与稳定社会秩序仍十分重要。他进而奏请朝廷“特开一馆,遍征儒臣”,制定吸收西方宪政之长的士庶通行之礼。⑨礼部与学部协商后认为,岑春煊“特开一馆”的奏请确有道理。清廷遂于光绪三十三年正月于礼部附设一馆,名为礼学馆。

       礼学馆的筹备由礼部具体负责。礼部尚书溥良推荐了内阁中书曹元忠任礼学馆纂修,曹又荐举了通晓礼经的林颐山、张锡恭与钱同寿。曹元忠从弟曹元弼虽为通经博学之士,但因已经应聘为湖北存古学堂总教习,只列为礼学馆顾问。光绪三十三年四月,礼部在其衙署偏北的一处地方建造礼学馆。不久,礼部又奏准开馆需要办理的四件事:通令各省保送礼学馆顾问;物色礼学馆纂修人员;调查各省现行礼俗;调查官书局的礼节书籍。⑩随后又拟定了礼学馆的办事章程,其要点如下:一是将在京内外选择通晓礼学的官员、士绅作为纂修和顾问官;二是以吉礼、凶礼、军礼、宾礼与嘉礼为纲,分门别类修订《通礼》;三是外务部、陆军部与学部已经制定的相关礼仪制度报送礼学馆,由其选择厘定,统一编入《通礼》;四是修订礼仪制度“贵简要”,便于臣民易知易行。(11)六月,礼学馆成员的职责被确定为:深刻领会朝廷预备立宪的诚意,在纂修礼制时“参酌古今,询查民俗,折衷至当”,以便最终实现将“人人共纳于轨物之中”的政教方略。(12)

       尽管曹元忠、张锡恭等纂修已先期到馆,但礼学馆总理的人选却迟迟不能确定。光绪三十三年七月,礼部左侍郎张亨嘉等人推荐经学大家孙诒让出任礼学馆总理,并拟定该馆纂修和顾问的名单及办事规则。(13)其中拟聘的纂修为孙诒让、林颐山、宋育仁、曹元忠、孙葆田、张锡恭、郭立山、陈衍、王葆心和张国淦十人。未料,孙诒让坚辞礼部之聘。究其原因,孙氏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请盛宣怀代呈《变法条议》,但未能如愿,因而对清廷的政治改革不再抱有希望,转而同情革命党人。光绪三十四年(1908)五月,孙氏病亡,遂与礼学馆绝缘。

       孙诒让去世后,礼部一时遴选不出深孚众望的硕学大儒担任礼学馆总理。后经张之洞鼎力推荐,清廷重新起用在家赋闲长达二十五年的前礼部侍郎陈宝琛。据张锡恭言,陈氏曾被经学大师黄式三赞为“通经致用之儒”。(14)宣统元年(1909)二月,陈宝琛正式赴任礼学馆总理一职,但对清廷衰落的命运却深感无力回天。他在给二弟陈宝瑨的家书中说:“兄此来恍如隔世,朝市人物举目皆非,私意犹冀时局可为,及见南皮郁郁成病,继起无人,益以外患日棘,内忧将作,深悔多此一出,然进退行藏,固自有道,拟于礼学馆修书过半后再自审度。”(15)陈氏尽管有些后悔接受礼部的聘请,但还是尽力而为。对于陈宝琛出任礼学馆总理一职,预备立宪公会会长郑孝胥有些惊奇和忧虑,他禁不住对其弟郑孝柽笑称:“伯潜将为叔孙通矣。”(16)在题为《叔孙通》的诗中,他希望陈宝琛吸纳西方文明的因子来改造中国礼制,“莫疑近夷礼”(17),不必存夷夏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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