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湖北官钱局向日本订印钞票述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英,许龙生,华中师范大学 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9 朱英(1956- ),男,湖北武汉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许龙生(1988- ),男,湖北宜昌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安徽史学

内容提要:

张之洞就任湖广总督之后,设立湖北官钱局并发行官票,以推动货币改革。但由于国内印刷技术落后,伪造官票情况严重,张之洞遂向日本印刷局请求印刷钞票,首次订印成功后又多次续订,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辛亥之后湖北地方财政拮据,官钱局大量发行官票导致通货膨胀。吴佩孚主政湖北时再次向日商订印钞票,但其计划曝光之后,遭到中央政府和地方民众的强烈反对,日本政府为了缓和中日关系,限制吴佩孚发展,也要求中止印刷契约,最后湖北政府不得不取消钞票印刷契约。钞票印刷事件的日趋政治化,反映出了不同历史环境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府与民众,中国与日本之间关系的发展变化。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7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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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2;K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5X(2017)03-0027-10

       甲午战败之后,清政府面临着来自内外多方面的挑战。庞大的军费支出和赔款,使脆弱的国家财政走向失衡。“内轻外重”政治格局下财权的下移给了地方督抚更多的空间以扩大财源。1889年8月,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改革,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多个方面,货币改革是其改革计划中重要的一环。1896年,张之洞责令湖北善后局负责筹划成立官钱局事宜。次年正月,湖北官钱局正式在武昌设立,并在汉口、宜昌、沙市等地成立分局,同时发行官票。

       湖北官钱局作为湖北省官方金融机构,在其存在的30年间,从经营业绩以及发钞情况等方面来看,在中国的省级金融机构中表现均较为突出。但是学界目前对于湖北官钱局的研究并不充分,更多的还是对其创办、兴盛、衰败过程进行简要叙述,结论也多集中于对张之洞主导的制度创新的褒扬以及对于北洋军阀滥发纸币的批判。至于湖北官钱局向日本多次订印钞票的事件,已有的论著多一带而过,对于基本史实少有清晰的解读,又或单纯从钱币本身来鉴赏其价值①。本文利用日本国立公文书馆亚洲资料中心所藏日文档案、国内新闻报纸、当事者文集等资料,展现该事实的发生与发展过程,以及所产生的影响,力图对清末民初湖北官钱局向日本订印钞票事件进行较深入的探讨。

       一、张之洞首次向日本订印钞票

       19世纪末白银价格下跌促进了清朝市场贸易的活跃,但也导致清朝市场对于货币的需求不断增加,特别是市场贸易和缴纳税款对于铜钱的需求十分旺盛②。铜价上涨、云南铜矿减产以及投机商人对铜币的走私和熔铸使得当时全国的市面上出现了制钱短缺现象,这对政府征收税款以及商民正常的市场交易产生了很大影响。“湖北省每年应收丁漕、厘税为数甚巨,而制钱之少,城乡一律。民间百计购钱竭蹶输纳情形,亦属最苦。”③为了应对此问题,张之洞采取的措施首先是铸造小额银元,补充市场上的货币供应;次则以政府机构作担保,向市场投放银元官票,用发行纸币的方式来补充货币流通的不足。“一面增购机器,添铸对开、五开、十开、二十开小银元……并刊发银元官票,加盖本省藩司印信,与善后局所发加盖司印每张一千之钱票相辅而行,以期转输不竭。”④此后湖北市面上存在着铜钱、银元、银元银票、官钱银票等多种货币流通的情况。

       除了主动增加货币供应以外,张之洞还运用政府的公权来保证新铸货币在市场上的合法身份与正常使用。“现在制钱尤缺,花票累深,本部堂念市面之艰,特饬银元局刊发银元票,每张一元,与官钱局所发钱票相辅而行。按照银元市价,折合银钱,准其完纳丁漕、关税、盐课、厘金等官项,并晓谕当商、钱业及百货铺店,照官钱票一体行使。……此系官票,如有私刻假票者,照私铸例治罪。”⑤张之洞对官、商、民各个阶层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以促进新印纸票为官府和民间认可。其初衷在于增加对市场的货币投放量,利用新铸银元与银票增强政府对货币的控制力。由于当时的中央政府并未形成对地域货币的有效控制,掌握地方实权的督抚对于货币的管理则成为了先于中央政府的改革试验。

       货币的发行流通与被伪造就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伴随着其发展的始终。“湖北官钱局新制台票竟有匪徒胆敢造伪票在市面混用,并公然到官钱局兑钱。嗣由官局察出伪票已有数十张之多。”⑥民间对于新制台票的伪造行为对官方货币的信用度产生了很大冲击。湖北省政府所采取的措施,是加大对于伪造官银票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将伪票的情形进行公示,以提升地方官府和民众对于伪票的辨识能力。“鄂中大宪颁发示谕,务将伪票情形一一标明,俾外府州县一律周知,庶不致被其诳骗也。”⑦但这只是治标之策,为了治本,官府还需要在银票的制造技术上进行提升,增强货币的主动防伪系数以维护信用度。因当时国内纸币印刷技术的限制,张之洞派员考察之后,决定向印刷技术更为先进的近邻日本订印钞票。

       湖北官钱局向日本官方印刷局订印钞票在当时并非开创先河之举,在此之前清政府即有尝试,只是未获成功。1898年2月,清政府曾向日本大藏省的印刷局提出过订印国内公债证书的请求。清政府希望以每份100两的价格发行100万份、总计1亿两的国内公债,其名义则是发行中仙道的铁路公债,要求仿造军事公债证书的样式,并在其中加入英文。但是日本政府却以印刷局任务繁重,无法履约为由回绝了清政府的请求⑧。尽管如此,中央政府的失败并未阻挡地方政府在这方面的再次尝试。

       1899年,张之洞通过湖北留学生监督邝国华与日本印刷局进行接触,并就钱票图样与代为订印事宜进行商谈。之后则由中国驻日本公使李盛铎向日本外务大臣青木周藏致函,请求尽快反馈日本方面的意见以转告张之洞。“贵大臣将前项图样转交印刷局,照式为速刊印一百万张,所需工料价值若干,应于何时交付,此项票纸何时可以刊印完竣交齐等情,并请详细示复,以便转致鄂督。”⑨5月3日,青木外务大臣即将此事汇报给了内阁总理大臣山县有朋,就交付日期和制造费用等请示内阁意见⑩。5月17日,日本大藏省印刷局长得能通昌向外务省政务局长内田康哉说明了印刷局可以接受此份订单的意见(11)。在获得了具体承办机构印刷局的同意之后,日本外相青木周藏将此信息转告李盛铎,其具体条件为:纸币制造交付的契约在本月内缔结;印刷100万枚的制造费用为21000日元,但不包括印刷局交付货物所需的包装和运输费用;货款在费用要求提出三日内支付;上项条约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更改(12)。

       契约签订之后,日本印刷局即开始了钞票的印制。而检查日本承印钞票的任务,张之洞则安排给了时任湖北留日学生监督的钱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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