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7)06-0110-08 关于“丁戊奇荒”,①国内外众多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此进行过研究。上世纪70年代,英国学者博尔(Paul Richard Bohr)对传教士李提摩太在灾荒期间前往山西和山东的救灾行为以及他的救荒思想进行了阐述。[1]80年代,香港学者何汉威对北方五省此次大旱的受灾程度、赈济措施进行了研究。[2]台湾学者陈存恭对晚清至民国山西的灾荒作了细致的研究。[3]这几位学者主要从赈灾的角度进行了考察。2002年,美国学者艾志瑞(Kathryn Edgerton-Tarpley)把“丁戊奇荒”同爱尔兰的“土豆饥荒”进行比较研究,以探讨中西之间的灾荒及深层次的文化与道德差异。[4]众多大陆学者则从1980年代开始对此次大灾进行研究。满志敏、郭春梅等学者对此次大旱以及严重灾情出现的原因进行了探究。[5]赵矢元、郝平则对此次大灾的特点进行了总结。[6]在赈灾方面,夏明方、李文海等人对官赈、义赈以及西方传教士的赈济这几类赈灾形式从不同的视角进行研究。[7]总体来看,多数学者关注赈灾方面的史实,部分学者探讨特大干旱和灾情严重的原因、大灾的表现特征和社会影响等等。关于特大干旱引发的狼的异常行为现象,一些研究成果只停留在对史实的复原和叙述层面,[8]未认识到狼群的迁移以及在山西与陕西大聚集的现象,未对这些动物异常现象发生的原因和发挥的生态作用等进行深层次的探究。基于此,笔者通过实地走访,结合地方志、文集、碑刻、报刊等,对光绪初年陕晋等地出现大量狼群异常活动的史实进行考证,从特大干旱导致北方生态环境整体变化的角度出发,拟对大量狼群的来源、迁移以及它们在旱灾期间发挥的生态作用进行研究,同时结合草原环境变化和农耕区的环境变化对出现狼群聚集与异常活动的环境背景进行探讨,并对狼群异常活动的社会影响以及对现实社会的借鉴进行分析。 山西与陕西的大部分区域位于黄土高原的东部和南部,目前,400mm等降水量线从山西省境的北部和西北边缘经过,然后折向西南,此线大致呈东北西南走向。[9]由于400-500mm降水量的区域为森林草原带,因此,陕晋的一部分区域为草原带,一部分为森林草原带,一部分为森林带。光绪初年处于明清小冰期结束前后,森林草原带更为广阔是那时陕晋地区的自然带特征。[10]由于文中的研究内容主要为定性描述和论证,可以近似地认为,光绪初年同目前400mm等降水量线基本一致。 一、狼群大聚集与异常活动的史实 狼属于犬科动物,是食肉目中的中小型猛兽。狼的栖息范围广,适应性强,凡山地、林区、草原、荒漠、半荒漠以至冻原均可生存,[11]无论从数量、规模以及生存的适宜性等多方面来看,多数学者认为狼是草原动物。狼群异常活动是指狼群在生存环境受到破坏或食物短缺时,进入人们的家园,对人和家禽、家畜等造成危害等行为。狼群在野外猎食过路人也属于狼群异常活动。狼群聚集既指狼成群结队地出现,又指一定范围内出现数量较多的狼。光绪三年至七年(1877-1881年),陕晋等地出现了规模较大的狼群聚集与异常活动现象。 光绪三年(1877年),陕西3县有狼群异常活动的记载。如靖边县,“每日晡时,饥犬饿狼叫号相闻,掘食残骼,弥散原野间。”[12]靖边县靠近长城,吴堡县和延长县都靠近黄河,靖边县的狼群可能直接来自长城外的草原地区。在冬季黄河结冰的时候,草原狼群可能沿着黄河的冰面而来到达吴堡和延长县。由以上具体地域可知,光绪三年,狼群主要出现在陕西北部草原区附近的农耕区域。 光绪四年,山西9县有狼群异常活动的记载。如汾阳县,“狼遍野食人”。[13]曲沃县,“狼虫杀人无算”。[14]由统计可知,狼群异常活动较早出现的区域多在省境南部。省内偏南的地域狼群多,这很可能与这些地区有较多的狼的食物有关。因为此次旱灾的灾情南部更严重,[15]南部人口密度大,死亡人数多,提供的人和动物的尸体多,所以聚集的狼数量多。四年,陕西5县有狼群异常活动情况的记载。如澄城县,“四年,狼复炽,伤人甚众。”[16]横山县,“山中野狼成群,噬人,商旅裹足。”[17]这几个县除横山县靠近长城位于陕西北部外,其余位于关中及关中附近的省境中部地区。 光绪五年,山西30个州县有狼群异常活动的记载。如解州,“狼出为患,白昼伤人。”[18]临汾县,“五年,冬多狼,三五成群,白昼噬人。”[19]这些州县大多位于晋南和晋中,只有忻州和定襄位于晋北。陕西10县有狼群异常活动的记载。如长安县,“春多狼,三五成群,鼠害尤甚。”[20]华阴县,“春,狼益甚,三五成群,行路者多有戒心。”[21]这些县大多位于关中地区的东部及其附近地区。河南2县有狼群异常活动的记载。灵宝县,“麦登,狼为害。”[22]新安县,“岁大有,豺狼入城市食人畜。”[23]两地位于河南西北区,靠近山西西南区和陕西关中的东部区域。 以上众多文献显示,光绪五年狼群出现在陕晋等地的大范围区域。多处文献中有“多狼”、“三五成群”、“狼益甚”的记载,这是狼群大聚集的直接描述。而“狼为害”、“白昼伤人”、“伤妇孺甚多”、“豺狼人城市食人畜”这些记载,是狼群在一些区域大聚集后造成的狼灾事件的描述。多地文献记载,狼在冬、春季食物短缺时向人侵犯的机会更多,而且猖獗到白昼伤人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