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足的手段不断变化,从起初的死守核心技术,希望凭借“一招鲜”赢天下,到后来企业进行信息的透明化竞争博弈,使持续创新的压力加大;到了现阶段,市场需求多样化,产品生命周期变短,科技创新的速度加快,企业已难以独自在封闭式的学习研发中顺应市场的变化。因此,为了实现持续的创新能力,企业需要寻求外部合作,将各类外部的创新动力源纳入某种创新集群形式(Escribano等,2009;Pedersen等,2011),充分利用各类外部资源,同时,也分享内部资源实现外部化效应。外部知识网络即成为企业创新的重要构成要素和驱动创新的一种组织方式,而在创新网络中的所有参与者也需要成为主动的价值缔造者,在多方共创的平台中实现开放式创新,科创平台的合作创新形式也就应运而生了。 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纲要文件精神,科创平台是整合集聚科技资源、具有开放共享特征、支撑和服务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活动的科技机构或组织。科创平台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社会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活动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科技公共服务水平的有力抓手。当企业无法单独承担创新所需的资金和技术时,往往需要在外部与其他优势企业、大学和研究所合作(高良谋等,2014),这种开放式科创平台通过吸纳、集聚和整合社会创新资源,开展共性技术和高精尖技术的攻关,并在网络内实现创新要素的流转与共享,最终创立公共创新服务与产业技术支持体系。 科创平台成员主要包括政府、企业、高校及研究所,三方有各自的角色定位。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组织参与成员,搭建平台,协调各领域专家把握技术研发的方向,必要时提供一定的公共资金扶持;企业利用市场先导优势收集并具化客户的最新需求,为创新提供试验资金与设备支持,在成果转化过程中积极配合进行市场开拓;高校及研究所作为平台网络实现创新的关键力量,根据市场需求信息确定研究方向及方法,利用丰富的知识储量和先进的技术设备以及较强的知识创新能力,对关键技术进行攻关,做好创新知识与人才的支持。科创平台在三方的共同努力下,实现共性与专用技术的创新及实践应用指导,快速将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在知识产权制度下实现各类技术共享与社会服务。 在关于科创平台研究中,政府政策以及企业行为对创新的影响备受关注。科创平台中的企业不仅是未来采用新技术的主体,还将主动参与创新合作活动中,在整个创新体系中起着重要的协调作用(洪银兴,2012),但在科创平台发展进程中,政策工具的选择(张永安等,2015)与演化(杜伟锦等,2017)存在地区差异、体系建设不完善的问题。并且目前较多运用供给型政策工具,平台创新合作缺乏具有引导协调作用的政策支持,因此,已有的研究中尚未总结出具有借鉴意义的科创平台运行治理方式与发展路径选择。创新活动中重要的知识资源要素在区域创新中的溢出有利于提高创新效率(王崇锋,2015),创新组织内部的知识转移机制对企业创新绩效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李子叶,2013),而外部知识对突破性和渐进性技术创新都存在正向关系(沈志渔等,2014)。创新网络中的交互学习可以显著提高网络的知识转移效率以及创新网络运行的绩效水平(张红宇等,2016),由此带来的知识溢出效用最终决定了全局性创新增长水平,而这需要强化知识创新的公共物品属性(施宏伟等,2010)。关于科创平台运行机理的探索研究,从创新链视角揭示了公共科创平台的组织性质,分别阐述了平台成员的角色定位(许强等,2010),提出了地方科创平台体系的基本结构,并设计了组织保障、协同整合、创新激励机制保障平台的有效运行。以地方科创平台为例,从组织构架和系统设计的视角,分析平台的功能和运作机制,提出发展思路,并对创新平台的网络化发展提出建议(马涛等,2011);以各地创新平台为对象,对区域科创平台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实证研究(苏朝晖,2015)。目前,学术界对科创平台建设与运行研究较多地集中于建设的重要性、管理体制和机制方面,也有对科创平台网络化发展的相关研究,如有学者也提出在不同创新模式的产业应采取差异化的创新合作策略(魏守华,2013),但是,在这类研究中,没有在网络结构分类基础上进行成员的行为策略倾向分析,并缺乏有针对性的差异化发展策略。 产业的技术创新与升级是当前很多产业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与机遇,虽然科创平台的建设已有多年,相关的科技基础设施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完善,但由于缺乏资源与成果的共享机制,难以调动平台网络中成员的积极性,使多数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不高,即使产出了创新成果,但由于共性技术知识分享与服务的激励机制以及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大大阻碍了科创平台的科技共创共享发展。本文将应用网络嵌入机制分析科创平台网络的形态与特征,将传统的科创新平台研究对象拓展至三大主体外的社会网络与外部知识网络,明确科创平台网络运行治理框架,并运用结构洞与网络中心度两大网络测度变量,对科创平台网络结构进行分类与特征分析,针对不同的平台网络结构类型提出差异化的发展策略。 二、科创平台网络的形成与特征 1.科创平台的网络嵌入分析 新经济社会学被誉为西方研究经济与社会关系的三大视角之一(Holton,1992),它的主要理论主张个体或组织的经济行为是通过嵌入性被社会关系定位的,而嵌入分为关系性嵌入和结构性嵌入,即企业嵌入关系网络中受其影响,并将其又嵌入各自的社会结构,并受到来自社会结构中的资源、文化、价值因素的影响(Granovetter,1992)。关系嵌入是一种特别的关系,成员之间重视双边交易的质量(Uzzi,1997)和成员间的互动过程,以形成强有力的、社会化的关系,对成员之间的行为效益产生共同了解,相互观察对方的目标与需求,进而影响信任和信息分享等行为策略。关系嵌入可以在企业与供应商、顾客及合作伙伴之间形成一种强调社会关系联结的非正式网络,这会影响网络内的信息分享的程度(Andersson,2002)。可见,嵌入是多方互动的过程,并借助于强有力的社会化关系对行为效益产生共同了解进而影响行为策略。 在涉及到组织网络时,较多关注关系强度而忽视了嵌入强度,关系强度与关系嵌入强度分别是在社会资本与社会网络嵌入性视角下的两个概念。关系强度是一种对组织关系中企业之间联络紧密性进行客观描述,这种描述往往是组织内企业行为的一种反映,并不强调关系对行为的逆向影响。而基于社会网络视角对组织网络中的关系嵌入,不仅描述个体通过“嵌入”网络后的个体状态的影响与变化,而且也关注这种嵌入行为或状态对原有组织网络的影响,关系嵌入强度则对影响程度进行刻画。 科创平台由政府、企业、高校和研究所等独立的个体通过共同目标的合作活动组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组织,平台参与者所具有的有限理性和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运营思维特点也会在平台共享活动中被传播。这种个体的有限理性在科创平台管理中通常表现为决策权分散引起成员之间的目标不一致,最终使科创平台的社会创新服务目标难以实现。由于科创平台的参与者保留的独立性带来平台网络内的信息不对称,以及任务分工可能存在的认知偏差,使在平台共创过程中存在机会主义的道德风险,这同样影响着科创平台运行的预期目标实现。科创平台中政府、企业、高校和研究所在各自的领域中拥有的经济与社会关系,在参与平台活动过程中获得原本独自难以完成与获取的创新任务和资源外,还将自己的关系网络与结构嵌入到科创平台中,从而使平台的网络关系不仅限于参与者,其背后的关系资源也嵌入其中,形成科创平台复杂多样的网络形态。在这种关系与结构嵌入情形下开展的合作可以加强价值链内的联系,减少交易消耗和提高内外资源的效率,实现科创平台网络的有效联结。在这种网络形态中,企业之间的竞合关系更为密切,随着协同创新合作不断深入,主体之间持续保持着非线性关系(万幼清等,2014),使科创新平台的关系更为复杂多变,需要在协调与抑制的简单运作管理中融入具有网络特性的治理思路。因此,在科创平台网络运行管理过程中应关注“关系嵌入”与“结构嵌入”的影响,构建具有社会网络特征的运行治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