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早期区域合作:历史演进与规范建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郑先武,南京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教授,南京 210023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东南亚早期区域合作是相关国家在不同区域意识主导下所进行的政治、经济与安全互动的结果,共分为三个阶段:1945年至1950年酝酿与起步阶段、1951年至1960年局部成长阶段和1961年至1967年分化重组阶段。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基于不同的区域意识,东南亚早期区域合作呈现出不同的样态。东南亚早期区域合作实践留下了重要的区域性规范遗产,主要是以区域自主、主权平等、不干预主义、共识性决策、非正式的渐进主义、注重经济发展、拒绝多边军事合作和泛亚洲精神为核心的“亚洲方式”的形成。这些早期区域合作的遗产为东南亚次区域合作的制度建设及“东盟方式”创建奠定了必要的规范基础。不仅如此,东南亚早期区域合作的实践证明“亚洲方式”是东南亚乃至整个亚洲区域合作共同的“亚洲经验”。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17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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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东盟①领导的东南亚及东亚区域主义的发展,学术界对东南亚区域合作的研究不断升温,并取得了诸多重要成果。但总体上看,相关研究有一个明显的“倾向性”,即聚焦于东盟及东盟成立以后的东南亚区域合作实践,对1945年至1967年东盟成立前的东南亚早期区域合作缺乏足够的关注。这一状况主要从经验和规范两个方面表现出来。

      从经验上看,已有研究主要关注的是来自东南亚区域和国家层次的“内生动力”,聚焦于东盟等东南亚本地的区域合作,即东南亚次区域合作,没有充分阐明东盟成立前内外动力对东南亚次区域合作和发展的共同作用。在这种“历史叙事”主导下,东南亚次区域合作成了东南亚区域合作的起源,东盟则成为其代名词。②从规范上看,已有研究聚焦于源自东盟及东南亚区域和国家层次的合作实践,忽略了东盟成立前东南亚国家与其他域外国家在区域和跨区域合作实践中所积累的经验。在这种“东盟中心”或“东南亚中心”的“规范阐释”主导下,“东盟方式”成了东盟及东南亚次区域合作的“独有特性”,凝聚亚洲区域合作共有规范的“亚洲方式”被视为“东盟方式”的“亚洲化”,甚至被等同为“东盟方式”。③

      其实,东南亚早期区域合作实践主要是在二战后初期兴起的跨区域主义框架内孕育并发展起来的。部分学者已经关注到东盟成立前的东南亚早期区域合作。从事东盟早期研究的学者罗杰·欧文指出:东盟不是东南亚国家所参与的首个区域合作,区域合作的早期努力可以溯及二战后诸多亚洲国家维护独立的时期。④东盟研究专家阿米塔夫·阿查亚认为:虽然“东盟方式”产生于东南亚,但如果抛开1947年至1955年间所举行的更广泛的亚洲会议,便难以理解其根源。⑤可惜的是,类似的相关研究成果多散见于亚洲及东南亚国际关系研究之中,尚没有关于早期东南亚区域合作起源与演进的整体分析。

      鉴于此,本文在梳理已有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将国际关系史和国际关系理论结合起来,用“总体分析的框架”,在东南亚早期区域合作的历史演进中,分析其规范建构,以助于进一步认识和理解二战后东南亚区域主义的起源及更宽泛的亚洲与亚太区域合作的早期发展。

      一、学术史梳理及本文分析框架

      关于东南亚早期区域合作的相关研究大体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至20世纪70年代的起步阶段,学者们主要从外交史角度将之置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印度等域外大国的东南亚政策框架内进行研究,关注的焦点是由域外大国倡导和推动的或由东南亚国家与域外大国共同倡导和推动的跨区域合作。⑥这些研究成果主要是对政策和事件本身的叙述,并未以东南亚区域为指向。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的专门化阶段,相关研究更为系统深入,并开始将之置于东南亚区域政治、安全和区域合作、亚洲/亚太乃至亚非合作的框架下进行研究。⑦第三阶段,进入21世纪以来向纵深化发展的阶段,相关研究开始将东盟成立前后的东南亚区域合作视为一个整体,并从国际关系史或国际关系学科视角探讨东南亚区域合作的历史演进及其影响。⑧

      国内的相关研究整体起步较晚,集中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主要在区域国别史、大国外交史或东盟及美国、中国对外政策框架内展开。前一类研究站在东南亚角度将之视为东盟产生的背景;后一类研究站在东南亚域外大国的对外政策角度,探讨的是东南亚相关多边合作在大国外交中的地位、意义和影响。⑨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亚洲冷战史和东盟研究的不断升温,学界开始从区域主义和国际关系史的角度对东盟或东南亚区域合作的起源及其意义进行考察。⑩

      总体来看,相关研究具有以下鲜明特点。一是在学科视角上,历史学与国际关系学分离。研究多集中在国际关系史、外交史,缺乏深入的规范分析;而在区域史和区域国际关系研究框架下的规范分析则多因缺乏深入的文献支撑而带有“理论演绎”的色彩。二是在分析层次上,区域内部与区域外部的分析时常脱节,主流研究侧重的仍是东南亚区域本身。三是在研究方法上,军事、安全和经济等领域各自独立,涉及区域合作的研究缺乏深度。四是在研究视野上,局限于将相关区域合作作为东盟创立的背景,忽略了东南亚早期区域合作的独立性和重要性。

      基于此,本文拟结合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区域意识及不同合作类型,在对重要历史文献经验分析的基础上,以国际关系的层次分析法及规范扩散理论为依据,对东南亚早期区域合作的历史演进及其规范建构进行整体观察。

      所谓不同历史阶段是指将始于1945年、终于1967年的东南亚早期区域合作分为三个阶段:1945年至1950年的酝酿与起步阶段、1951年至1960年的局部成长阶段和1961年至1967年的分化重组阶段。

      所谓不同区域意识是指泛亚洲主义、太平洋主义和东南亚区域主义三种主导东南亚早期区域合作的主要意识形态。泛亚洲主义以整个亚洲为核心地理指向,旨在通过突出亚洲人的观念、感情或立场,促进亚洲内部团结和合作,以避免欧洲和美国的支配和压制,其核心是支持亚洲民族自决,谋求“解决亚洲问题的亚洲方法”。(11)在这一区域意识中并没有关于南亚、东南亚、西亚和中亚的严格界分。(12)太平洋主义是一种微弱的区域意识,旨在凸显太平洋沿岸亚洲国家尤其是东南亚及西南太平洋岛国的政治、经济和安全诉求,在核心地缘和核心议题上,其“底色”也是亚洲的,是泛亚洲主义的一种变形。而东南亚区域主义则是东南亚国家推动的、旨在实现次区域合作和区域联合的思想和观念。

      所谓不同合作类型是指在不同区域意识主导下,基于不同的核心推动力量和参与成员而形成的跨区域合作或次区域合作。泛亚洲主义主导的区域合作主要由印度倡导和推动,后发展为印度与印度尼西亚、缅甸等东南亚国家共同推动。太平洋主义主导的区域合作主要由菲律宾等太平洋西部亚洲国家倡导和推动,后发展为由澳大利亚、英国和美国等亚洲域外太平洋国家及英联邦国家倡议和推动。泛亚洲主义和太平洋主义主导下的区域合作参与成员包括但不限于东南亚国家,是由东南亚内外部力量共同推动的开放型跨区域合作。东南亚区域主义主导的区域合作,核心推动力量和参与成员则仅限于东南亚国家,是排他性的次区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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