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物流企业负担,降低物流运营成本,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准确反映行业状况和企业诉求,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于2017年年初选取100家重点物流企业开展了问卷调查。 一、被调查企业基本情况 (一)被调查企业构成情况
(二)被调查企业经营状况 调查显示,百家重点物流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与上年相比总体处于缓中有增态势,58.3%的企业收入增长超过5%,24.7%的企业收入增长超过20%; 企业成本保持稳步增长,25%的企业成本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56.6%的企业成本增长超过5%,22.4%的企业成本增长超过20%; 企业利润增长幅度慢于收入和成本,32%的企业利润增长基本持平,29.3%的企业利润增长在5%-20%,14.7%的企业利润增长超过20%,还有24%的企业利润出现下降,6.7%的企业利润下降超过20%。 2016年百家重点物流企业平均利润率为8.1%。37.3%的企业利润率在0%~5%之间,15.7%的企业利润率在5%~10%之间,16.9%的企业利润率为10%~20%,3.6%的企业利润率在20%以上,还有14.4%的企业利润率为负,处于亏损状态。
二、行政监管环境 调查显示,对于国家推行的简政放权政策,52%的企业反映基本落实,34.7%的企业反映还有一定差距。 对于国家推行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73.3%的企业反映有所简化,20%的企业反映大幅简化。 1.分支机构设立存在障碍 调查企业反映,物流业具有网络化经营的特征,往往存在分公司、分部、经营网点等多级非法人分支机构。各地工商登记部门往往要求企业分别办理营业执照,增加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本。 建议1:在物流行业实行工商注册登记“一照多址”模式,物流企业在同一登记机关设立和变更分支机构,可在已有营业执照上标注或变更新的经营地址。 2.快递经营许可限制较多 调查企业反映,物流企业各类前置性行政审批多数已取消,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仍为前置审批事项。对于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先到邮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相关名录,与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所需程序和材料类似,存在形式上的备案制转变为实质上的前置审批条件。目前,快递企业存在大量的末端网点,特别是与便利店、社区店的合作网点,很难达到分支机构设立条件,无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备案,因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问题,使得这项便民措施难以落地。 建议2:取消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前置性审批,实现“先照后证”。 建议3: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取消变更分支机构名录要求,凭企业法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企业分支机构取得营业执照后到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或实行告知承诺。 建议4:研究解决快递企业末端网点及合作网点的备案制度,全面放开快递末端合作网点暂存快件业务。 调查企业反映,《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快递企业需要有符合《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通过资格认定的快递业务员,经营同城快递业务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不低于30%,经营省内异地快递业务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不低于40%。2015年10月,《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要求,取消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确认,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员工的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审批部门通过考试或抽测从业人员等方式对企业服务能力进行评价。而目前仍有一些企业反映被要求参加相关培训,按员工比例取得快递员职业资格证。 建议5:尽快修订《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取消快递企业需要有一定数量通过资格认定的快递员的许可要求。 3.道路运输许可比较繁琐 调查企业反映,货运司机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申请和考试要求与驾驶证类似,存在重复许可、多次认定问题。驾驶员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合格领取从业资格证后,需要返回原办证地年审。还有,驾驶员每两年一次的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学习时间长、费用高,效果欠佳,许多地方存在收费了事、流于形式的问题。 建议6:逐步取消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或与驾驶证合并申请,并开通异地网上年审。 调查企业反映,营运车辆需要车管所颁发的行驶证和运管所颁发的车辆营运证。车辆行驶证每年需要到公安机动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年检,车辆营运证每年需要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年审,且营运证需要回车籍所在地审验。由于年检需要进行车辆安全性能检测,年审需要综合性能检测,都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车辆检测机构完成,所用检测标准、检测设备、检测项目大部分相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对于公安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都是通用的,完全可以将两次年检和年审合并一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报两部门审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