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整体性

作 者:

作者简介:
邱仁富,上海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444 邱仁富(1980- ),广东韶关人,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价值论研究。

原文出处:
毛泽东思想研究

内容提要:

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之间的统一关系须从整体性的视角入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回归本真就必须从整体性思维的角度进行分析,从解释学循环的理论去思考。从实践的角度看,作为一种实践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整体;从内容的角度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本身是一个整体;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只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个整体去把握,才能展现其理论魅力,才能凸显其生命力。这样既抓住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真内涵,又有利于化解西方的概念优势,为逐渐构建中国的话语体系和中国的概念体系创造条件。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7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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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999(2017)03-0105-07

       如何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之间的统一关系,需要从整体性的视角入手。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进一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阐述。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以来,引起了学术界的高度关注,许多专家纷纷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出解读,提出不同的看法。如何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层内容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的统一关系

       学术界普遍存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照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来诠释,并作为一种极为重要的解读思路,甚至是唯一角度。然而,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研究的不断推进,整体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空间不断得到拓展。

       1.“三个层面”研究现状扫描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学术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给予了广泛解读。有学者认为,“十八大报告用24个字,分别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提出了反映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培育核心价值观奠定了基础”[2]。有学者认为,党的十八大报告从三个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凝练概括,“在国家理想层面,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在社会秩序层面,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在个人行为规范层面,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一内涵,既承继了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源本,又融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现实”[3]。也有学者认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发展目标上的规定,是立足国家层面提出的价值目标和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价值导向上的规定,是立足社会层面提出价值目标和要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道德准则上的规定,是立足公民个人层面提出的价值目标和要求。这三个层次的价值理念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实现了国家、集体、个人在价值目标上的融汇统一,兼顾了国家、社会、个人三者的价值愿望和价值追求”[4],“党的十八大报告用24个字提出覆盖全国各方面意见、反映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这个表述是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进行的。从国家层面看,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社会层面看,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从公民个人层面看,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5]等等,类似这样的解释举不胜举,观点都高度一致。

       从以上材料可以看出,所谓的“三个层面”,就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个人层面上去诠释。从而提出三个要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针对国家而言的,是对国家提出的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针对社会而言的,是对社会提出的要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针对个人而言的,是对个人提出的要求。然而,这种分类的主要依据在哪里?不妨做如下假设。

       2.“三个层面”解读依据的假设

       学界为什么要按照“三个层面”来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样解读有什么依据,许多学者没有给以说明,从而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质疑,即“三个层面”是否就是唯一的一种解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路,或者说是否真正地把握了党的十八大报告的精神?笔者认为不妨作以下几种假设:

       其一,从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作为一种解释依据。提出这一依据,或许在于毛泽东的论述,他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指出:“国家和工厂、合作社的关系,工厂、合作社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这两种关系都要处理好。为此,就不能只顾一头,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方面,也就是我们过去常说的‘军民兼顾’、‘公私兼顾’。鉴于苏联和我们自己的经验,今后务必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6]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这三个层面,这里就鲜明地提出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明确指出要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才能有利于社会主义发展,才能有利于无产阶级专政。“无论只顾哪一头,都是不利于社会主义,不利于无产阶级专政的。这是一个关系到六亿人民的大问题,必须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间反复进行教育。”[7]从而为如何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奠定了理论基础。中央文献多次强调,“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8]。在推动社会主义发展的过程中,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就成为执政的一种重要观念。改革开放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社会财富不断丰富、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日益提高,与这个观念密切相关。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很容易就与国家、集体、个人的观念联系起来,结合起来。从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解为价值观上对国家、集体、个人做出的要求。

       其二,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提出过程作为一种解释依据。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就提出了建设四个现代化的目标,要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国家。从而使许多人认为,国家的奋斗目标就是实现现代化,而实现现代化就是要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后来,随着实践的发展,对现代化的认识不断深入,和谐社会概念的提出,进一步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理论认识,从原来的“富强、民主、文明”发展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而就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因此,党的十八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然而然地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理解为国家层面的要求。根据国家、集体、个人的逻辑,把“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理解为集体(社会)层面和个人层面也就是顺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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