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表明税务机关对税源管理日益重视,为企业集团建立税务风险管理机制指明了方向。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又发布了分行业的税收风险分析应对指引的通知,对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做了进一步的专业指导。企业集团应当拓宽视野,重新审视集团发展目标,更加重视对自身风险的管理,重新定位税务风险管理,利用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发展,创新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本文拟通过财务集中管理的视角分析其对企业建立并完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的独特优势,并给出财务集中管理下,企业集团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构建的具体路径,从而最终达到完善企业集团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实现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务风险内控机制统一的目的。 二、中粮集团基本情况 (一)集团简介 中粮集团是全球知名的农产品、食品生产和服务供应商,集农产品贸易、物流、加工和粮油食品生产销售为一体,是一家全球500强企业。其商业模式是全产业链模式,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布局全球,是一家国际化的粮油企业。目前,中粮集团资产超过719亿美元,在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三百多个分公司。其年经营总量近1.5亿吨,年加工能力8950万吨。同时拥有包括种植、采购、仓储、物流和港口在内的全球生产采购平台和贸易网络。目前,中粮集团在中国拥有超过180家工厂,230万家终端售点,遍布近千个不同规模的城市和数十万县乡村。目前,中粮集团形成了诸多品牌产品与服务组合,除庞大的食品品牌外,还具有多个知名非食品品牌和地产酒店品牌。作为投资控股企业,中粮旗下拥有九家上市公司,其中包括五家香港上市公司以及四家内地公司。 (二)涉税情况 中粮集团产业链覆盖了从田间到餐桌的各个环节,这意味着集团的业务范围涉及从农产品原料到最终食品销售的全部步骤——种植、收割、仓储、贸易、养殖、屠宰、加工和销售,并且除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之外,集团还有相当部分的非食品业务,如地产酒店等,因此集团涉税问题十分复杂,涉税种类多,涉税金额大。由于业务特点,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及土地增值税在集团总体税负中所占比重较大,能够作为总体税收情况代表。表1列举了2011~2014年总体税收指标。
由表1来看,从2011~2014年,中粮集团的营业收入之上,尽管在2013年有所降低,但在2014年恢复到了2011年水平,总体较为平稳。但是受经济大势的影响,集团的经营利润和利润总额都出现了下降。但是,集团的应纳税总额自2011年以来一直保持着较为稳定的水平。相应的收入指标的税负率也保持着一致的变动水平。其中,营业收入税负率比较平稳,一致保持在4.5%左右,但是经营利润税负率变动较大,2011~2013年还处于不断增长状态,但是在2014年这一指标出现了巨幅下降,为-2970.56%。 如表2所示,从变动水平来看,应纳税总额三年的变动率分别是9.7%、2.2%和0.4%,变动逐渐减少,表明应纳税额在营业收入等收入指标的变动较大的情况下保持了较为稳定的水平。相对于2013年的负增长,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指标在2014年都实现了正向变动。
由表3可知,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税负率变动较小,而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税负率都出现了较大的变动,尤其是所得税税负率,在2013年同比变动了23.2%,从2012年23.4%的税负率上涨至2013年的46.7%。
从以上各项数据的分析来看,集团总体的税负变动还需要进一步控制,以经营利润税负率为例,出现了巨幅变动,将会带来极大的风险隐患。除了总体经济环境的影响之外,可能存在财务集中管理不到位、税务风险内控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因素,因此,如何更好地利用集团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将是集团税务管理工作的重点。 (三)财务集中管理情况 中粮集团自1949年建立以来,长期实施财务集中管理战略。对于集团之下的业务中心及经营单位的财务进行一定权限的集中管理,即中国大陆境内的所有控股及管理的企业集中统一管理,香港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参照执行管理制度。中粮集团在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收储、保管以及去库存、粮油进出口、油脂加工、仓储物流等方面的内在要求,除了实现企业更好发展的同时,也肩负着服务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因此要求对集团具有较强的管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