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789(2017)02-0068-07 一、问题的提出 自2004年开始,农村留守儿童受到日益广泛的关注。无论是在新闻媒体上,还是在调查报告中,我们都得以窥见农村留守儿童在基本生活、教育、心理乃至人身安全方面面临着一系列困境。尤其是2015年贵州毕节再次出现的留守儿童死亡事件,让很多人认识到,“毕节的留守儿童之殇,是整个社会该正视的时候了”[1]。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严峻性,以及农村留守儿童规模的庞大,促使决策者不得不正视这一群体的生存处境。2016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以及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2]紧接着,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印发《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3月底至7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3]由此可见,在媒体和学界的助推下,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经作为一个公共议题进入人们的视野之中。 本文在评介既有研究的基础上,立足于扩展临床视角,主要探讨社会工作如何在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发挥积极功能,并超越个体观与家庭观、微观与宏观之间的二元论争,既从个体和群体层面回应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困境和需求,又从近身环境和宏观环境层面为其成长营造一个友好型或支持型的环境。 二、农村留守儿童研究述评 目前,学界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的知识生产已实现了一定的积累。现有的研究成果主要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处境进行了描述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在描述和分析农村留守儿童的处境方面,社会学、心理学、人口学和教育学等学科的研究者做了比较多的探索。这些研究大多因循实证主义的范式而展开,认为农村留守儿童在物质生活、心理状态、行为规范和教育状况等方面存在着问题;也有研究者分析了留守经历对农村留守儿童个体在心理和教育状况方面的影响机制,以及留守经历与农村社会结构之间的关联性。[4]这些描述性和分析性的研究成果为我们窥见留守儿童的现实处境提供了一个窗口,但其局限在于,大多停留在对现状进行描述和分析,而未从实务层面指出可能的干预空间和路径。 (一)个体观还是家庭观 在干预焦点方面,既有研究存在着个体观与家庭观的“二元论争”,且以个体观为主流。持个体观的研究者认为,农村留守儿童自身在心理和行为上存在偏差,在教育层面面临着困境,且其社会支持网络处于不完善的状态,因此,应该将改善其心理状况和行为模式、协助其接受更好的教育,以及构建其社会支持网络作为干预的重点(见图1),如唐美静通过分析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网络的现状与特征,提出可以从留守儿童个体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来完善其社会支持网络。[5]很明显,虽然构建留守儿童的社会支持网络涉及家庭、社区等系统,但其仍然是针对留守儿童个体的服务设计或构想。换言之,个体观的策略从农村留守儿童个体出发,最终还是落脚到农村留守儿童。持家庭观的研究者则不以为然,他们认为之所以产生一系列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农村家庭结构的变迁和功能的失调。因此,要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就应该对家庭进行增能,推进家庭的资产建设,恢复和强化家庭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支持作用(见图2),家庭观批评个体观忽略了家庭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重要性,进而倡导建构“家庭为本”的社会政策和“家庭生态系统观”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6]。
图1 个体观的农村留守儿童服务 注:图中实心圆圈代表农村留守儿童,粗黑圆圈代表留守儿童所在家庭。图2同注。
图2 家庭观的农村留守儿童服务 个体观与家庭观所提出的策略对于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均具有启发性,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弊端。一方面,个体观的干预取向要么将农村留守儿童建构为一个“有问题”的主体,要么忽略了家庭和父母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家庭观的干预取向在强调家庭的重要性的同时,忽略了对农村留守儿童个体的干预和帮助,其存在的一个预设是:只要家庭的结构和功能良好,就能够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问题。但是,这一预设目前还没有经验支撑,且该预设某种程度上未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结构性成因投以应有的关注,从而使得“家庭为本”的设想在操作性上受到质疑。此外,与农村家庭结构变迁相伴随的是农村社区的衰败,而社区对于留守儿童的成长也具有相当的重要性,如果仅关注家庭层面的增能,而忽略农村社区建设,那么是否能真正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仍是一个值得思考的议题。 (二)微观还是宏观 在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两个学科中,微观与宏观的论争是一组持续存在的张力,这种张力同样表现在农村留守儿童的研究中。微观取向的干预侧重于回应农村留守儿童个体在生理、心理和行为方面的需求与问题,其主要的干预方式是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保护性和发展性服务。如张孝义从心理学的角度指出农村留守儿童存在安全感缺乏、易冲动、不喜欢参与集体活动以及自卑而敏感等特点,他们通过开展“留守儿童之家”的社会干预,最终成功地促使农村留守儿童发生了改变。[7]宏观取向的干预则侧重于推动发展方式、社会结构、社会福利和社会政策的变迁,其主要的干预方式是促进集体行动和意识醒觉。[8]在目前的研究中,研究者主要聚焦于社会政策倡导。如叶敬忠指出,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在发展模式,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需要停止以现代化和效率为名对农村土地、人力、资金、教育等各种资源进行的攫取,同时,要将财政投入和扶持政策向农村地区倾斜。[9]孙艳艳从社会政策的角度出发,认为当前应该建立“家庭为本”的留守儿童社会政策。[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