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蚕桑局的兴衰与变迁

作 者:

作者简介:
高国金,山东农业大学 文法学院,山东 泰安 271000;盛邦跃,南京农业大学 人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高国金(1983- ),男,河北唐山人,讲师,科学技术史博士,主要从事农业史、晚清蚕桑技术史研究;盛邦跃(1959- ),男,江苏靖江人,教授,主要从事科学技术史研究。

原文出处: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鸦片战争后,劝课蚕桑机构丹徒蚕桑局出现。太平天国后,江苏长江南北两岸多地官员为战后修复而创设蚕桑局。光绪初期蚕桑局扩散到全国很多省府州县,个别省级蚕桑局规模庞大、运营规范。甲午战争之后,蚕政兴起,府州县蚕桑局沿用传统劝课形式,省级蚕桑局在组织经营、官绅参与、西方技术等领域呈现新特点。新政以来,蚕桑局的名称、技术、群体、经营、教育等领域普遍出现近代化转型。梳理晚清各地相继创设七十多所蚕桑局的兴衰变迁,以阐释传统劝课蚕桑形式向近代技术推广模式转变的历史进程。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7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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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587(2017)02-0015-09

       DOI:10.13763/j.cnki.jhebnu.psse.2017.02.002

       近年,学界对晚清各类局、堂、所、会等机构研究逐渐深入。晚清蚕桑局是地方官绅为劝课蚕桑而临时设立的机构,其以“局所”机构形式,提倡蚕桑,兼具传统官员劝课蚕桑与近代劝课蚕桑机构的属性,是传统劝课方式向近代推广模式过渡的重要形态。日本田尻利对晚清江苏蚕桑局从其设立和规章,结合蚕桑农书给予深入研究。①美国李明珠对蚕桑局推进蚕桑业的效果进行了评述。②国内章楷对蚕桑局史料进行了关注。个别研究者对吉林山蚕局等地方蚕桑局进行了专门研究。涉及晚清蚕桑局全国范围发展及其规律的研究一直以来是较为复杂的课题,究其原因,主要由于晚清各地相继旋设旋废七十多所蚕桑局,其中史料纷繁细碎,难以系统化、条理化。文章将以晚清蚕桑局创设初衷、设置效果为论证基点,阐述晚清蚕桑局的兴衰与变迁过程,及其重要的历史作用。

       一、鸦片战争后蚕桑局的出现

       明代税课局是常见的地方机构,清代府州县基层税局更为多见。清初以来朝廷设立有火药、铸造、司经、书馆等局。乾隆年间,官方为解决一些事务而专门设立的办事机构为局,诸如军需、税收、救济、发审、救灾、教养等局,性质上属于备临时事务之用。屡设屡裁的临时机构。基于传统循吏致富救民的初衷,此际劝课蚕桑现象不断增多,地方上出现以“局”命名的劝课机构。乾隆五年,贵州总督张广泗与贵州布政使陈德荣雇人于城市设官局饲养,设局收丝,并于省城设立机局。③乾隆十一年,陕西省城设立蚕局,委兴平县监生杨屾在内养蚕。④道光十七年,谕御史胡长庚奏请,责成地方官劝课农桑,应行设局教劝。⑤清中前期,地方州县劝课蚕桑以“教织”二字记载较为常见。道光年间,局务机构形式渗透到地方劝课蚕桑之中,陆献于山东曹县劝民栽桑养蚕,首次设立教织局⑥。以上两类蚕桑劝课局务机构,与晚清蚕桑局在劝课初衷、机构功能上已经相类似。

       鸦片战争后,中国历史运动轨迹开始了近代转向,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之下,蚕桑局登上了晚清历史舞台。道光二十四年,文柱辑何石安《蚕桑合编》,刊有陆献撰写的“丹徒蚕桑局规四条”与“蚕桑局事宜十二条”,其序云“上年丹徒在籍知县陆献刊行,设局二载,已有成效。”⑦“近日”、“上年”、“二载”、“丹徒蚕桑局章程”证明最早蚕桑局出现于两年前丹徒县城东,即道光二十二年,回籍知县陆献于丹徒县城东设立蚕桑局⑧。丹徒蚕桑局出现绝非偶然,陆献为道光元年举人,著《山左蚕桑考》,于山东设教织局,这为之后丹徒蚕桑局的设立,提供了技术储备与创设经验。嘉道时期军需局、火药局、善后局大量设置于军中,各类局已十分普遍,陆献亲身经历鸦片战争,这对其选取局作为劝课形式亦有影响。鸦片战争后,各类善后事宜繁杂,导致职权分化与官府治理职能不断增多,军事范畴的局务机构开始向地方社会渗透,这为丹徒蚕桑局的创设提供了必要的基础。

       海外市场刺激下,欧美对生丝的需求日增。道光二十四年至咸丰二年,生丝出口包数增长三倍多,占出口总额比重首次突破三成。⑨上海成为生丝外贸市场基地,洋商到杭嘉湖一带高价收购丝茧,促使该地蚕桑业进一步发达。文柱言“吴丝衣被天下,每岁丝市聚于湖州之双林,近则吴越闽番,远及西洋番舶,贸迁百万,是以田赋虽重,而民不至匮。”⑩可见海外贸易影响之大。鸦片战争波及镇江,道光二十四年,文柱创设的蚕桑局,言“丹徒则地不濒湖,而近日设局种桑育蚕,亦有成效。”“复取近人所著《蚕桑切要》,及《丹徒蚕桑局章程》刊布,加以图说,并仿制器具,颁行所部。”(11)陆献被文柱“招至吴中劝课蚕桑,培补地方元气,乃设局城南郊鹤林寺。”(12)此次蚕桑局延续了道光二十二年陆献所设丹徒蚕桑局模式,较之先前丹徒蚕桑局,其具有更加浓厚的传统官员劝课色彩。

       道光二十二年与道光二十四年先后两次创设蚕桑局,二者内容和形式并无区别,丹徒蚕桑局劝课形式可从章程与事宜中窥探一二。“丹徒蚕桑局规章程”四条:种桑、养蚕、租地、款欵;“蚕桑局事宜”十二条:编篱、立牌、开塘、窖类、接果、蓄菜、采药、取料、养竹、喂羊、分局、睦邻(13)。涉及蚕桑局劝课活动的各个环节。自此之后,晚清蚕桑局基本沿用了丹徒蚕桑局模式,维持官倡绅办、官民合办的运营形式,各地劝课活动涉及捐资筹款、撰写蚕书、制定章程、颁布告示、选取局址、采买桑秧、管理桑园、饲养蚕种、雇觅工匠、工匠教徒、绅董管理、收售茧丝、购买机具、雇募织匠、缫丝织绸等。丹徒蚕桑局推广嘉湖蚕桑技术,促进了太湖北岸丹徒地区蚕桑业发展。咸丰三年,丹徒被太平军攻克,“京口旧有蚕桑局,乱后中辍”(14),清代丹徒与京口都是现今镇江别称,由此可知,丹徒蚕桑局已遭废弃。咸丰年间,内外战事频繁,江浙蚕区以及其他地区都未曾出现劝课蚕桑局。

       二、太平天国后蚕桑局的兴起

       太平天国后,江浙皖地区亟需修复战争破坏,鼓励地方发展蚕桑业、广开小民利源。江浙与江淮地区是太平军与捻军的主要战场,蚕桑局出现地区与战争破坏地区有很大重叠性。同治元年,尹绍烈在淮安清江浦设立蚕桑局,“袁江自庚申寇扰之后,生计益绌,滇南尹莲溪太守慨然思为民兴利设局栽桑养蚕,试办年余,渐有成效。”(15)同治四年,江宁知府涂宗瀛于石城门内蛇山设桑棉局,承担着部分地方善后职责。同治十年,金坛县曾绍動设蚕桑局,“因兵燹之后,疮痍难复,于县西偏设局。”(16)同治十一年,方濬颐在扬州设课桑局言“命都转来扬时,寇难甫平,民居初复,邗沟四境,未编禾麻,蜀井一隅,尚沦棒莽。”(17)高邮“邮民素不饲蚕,自粤匪荡平后,郡城设湖桑局,俾民愿种者领之,而邮邑乃知饲蚕。”(18)在官员恢复生产的初衷下,江苏长江南北两岸的地方蚕桑局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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