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鉴证咨询服务业税负影响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余学斌,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童雅怡,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原文出处:
财会通讯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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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17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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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在我国的税制结构中,包括流转税、所得税、行为税、财产税等税种,其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也是长时间并行的两个流转税在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尽管“两税并收”的存在有一定的必要性,可以在税制设计上按照彼此照应、相互协调的原则来确定税负水平。但在实际运行中,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社会分工更加明确专业,两个税种一直难免税负失衡,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日渐凸显。例如重复征税造成的企业间税负不公一直是我国税制的诟病,混合销售及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也常给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带去诸多不便等。为促进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提出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发展思路。因此,为进一步优化税制,推进结构性减税,推动产业机构升级,国家决定于2012年开始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改革,鉴证咨询服务业也因此收到巨大影响。

      一、鉴证咨询服务业中“营改增”的发展现状

      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是鉴证咨询服务业的三大组成部分。认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业务活动。鉴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为委托方的经济活动及有关资料进行鉴证,发表具有证明力意见的业务活动。包括会计、税务、资产评估、律师、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造价的鉴证。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

      “营改增”是指将原先按营业税征税的业务活动改为按增值税征税。鉴证咨询服务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分支,实行“营改增”政策之前,处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之内。计税依据为营业额,适用税率为5%。2012年1月1日,“营改增”首先在上海推行试点,涉及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鉴证咨询服务等六大现代服务业。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政策在地域上推向全国,同时部分现代服务业包含的行业范围适当扩大。鉴证咨询服务业的“营改增”政策规定,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以500万元为界限,超过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收税率为6%;未达到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税率为3%。就增值税的计税方法而言,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应纳税额为销售额乘以增值税征收率计算而成,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营改增”对鉴证咨询服务业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鉴证咨询服务业企业税负的影响

      1.对一般纳税人税负的影响。新政改征增值税之后,咨询服务企业的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改征增值税后,企业应缴的增值税税额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税率,二是可抵扣项目。单纯的只考虑税率,从5%上升到6%,对企业负税的减轻是负作用。此外,计税依据由营业额改为增值额,计税依据的范围变窄,对企业负税的减轻是正作用。综合分析考虑税率的上升和计税依据范围变窄两因素对企业税负影响,二者作用相减下的净作用决定企业税负变化方向。税率变化如表1所示。

      

      例如某会计师事务所,假设该企业从事鉴证咨询发生劳务取得的含税年营业额为X万元不变。在“营改增”之后,税率由5%的营业税税率变为6%的增值税税率,企业负担的税额由0.05X万元的营业税变为[X/(1+6%)]×6%万元的销项税额;如果该企业的中间投入比例为a,外购货物和劳务成本中能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比例为p,假设y为可抵扣外购货物、劳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加权平均值,计算得出[X/(1+6%)]×a×p×y为该企业当期的进项税额;因此其当期负担的增值税税额=[X/(1+6%)]×6%-[X/(1+6%)]×a×p×y≈(0.06-0.94a×p×y)×X。该企业“营改增”后流转税税负的变化=(0.06-0.94a×p×y)×X-0.05X=(0.01-0.94a×p×y)×X(X为常数)。

      从以上分析可知,企业所负担的税负水平和企业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相关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多,企业所负担的税负越少。并且企业的负税水平也与其中间投入比例、可抵扣成本比例以及适用的增值税加权平均税率成反比。所以“营改增”之后,鉴证咨询服务企业的承担的税负是否能减轻,关键在于企业中间投入是否能取得足够规范的增值税抵扣凭证。

      2.对小规模纳税人负税的影响。在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分为两类。一类企业的全部业务都属于鉴证咨询类应税劳务,而另一类企业,除了经营鉴证咨询类应税劳务,也兼营目前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的业务,这些企业大多都比较小。“营改增”对这两类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税负影响需分开进行计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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