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7)03-0035-08 一、问题的提出 在这个发展、转型的时代,研究文化变迁机制问题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研究的方式也流派纷呈。 探究文化变迁机制有两种基本视角。第一种是文化人类学视角,立足于对文化变迁过程的描述和比较,在此基础上概括出变迁的一般规律。例如巴尼特的《创新:文化变迁的基础》开宗明义地将这种变迁机制归结为创新,它具体包括进化、发明和发现、传播或借用。[1]怀特的《文化科学》更明确地提出,技术层面的创新才是变迁的根本动力机制。[2]本文无法具体评述这些观点,但是可以指出,文化人类学研究可以为探究文化变迁机制提供必需的经验基础,但不足以完成这种研究,因为经验主义的研究取向使它并不能解释经验事实之所以可能的理论前提,不能说明事实何以发生。例如,若将创新视为文化变迁机制,就容易发现历史中并非总有创新,而且很多创新未能得以传播推广而是遭到了湮灭,那么一个有社会改造能力的创新如何可能发生就是必须进一步解释的问题。 第二种是文化哲学、历史哲学视角,它力图揭示文化现象之所以可能的形上根据,也就更能够在普遍必然性的层面说明文化变迁的机制。根据维科奠定的基调,文化哲学认为人就是文化性的存在,这又是因为人是非预定的、自我创造性的存在,人不是由先天不变的本性,而是由历史地创造着的文化来建立起自我规定性的。不过,面对复杂的文化变迁问题,这一总体思路又会分化出几条具体进路。其一,以雅斯贝尔斯的《历史的起源与目标》为代表,强调精神的创造本性以及某些特定的精神品质是变迁的、动力。[3]对此,即使不批评其唯心主义(如果“唯心主义”代表整体的否定评价的话),也可以说这样最多只能达到人文意义的诠释,不可能做到对客观因果关系的说明。而探讨文化变迁机制应该是两者的统一。其二,以汤因比《历史研究》为代表,在强调文化的精神力量的同时,也关注它与客观条件的相互作用。他的解释框架就是挑战—应战机制,成功的应战可以解释文明的成长,应战模式的僵化以及应战成功刺激出来的过分扩张,导致文明的衰落。[4]把捉相互作用的思路无疑是正确的,可是汤因比在突出这一解释框架的普遍哲学意义的同时,也带来了对事情本身复杂性的轻视,这一框架也就显得过于简单粗陋,具体解释起来难免牵强附会。其三,是避免轻率的理论概括,正视现实的复杂性,不是在抽象的文化、文明层面,而是在人的实践活动及其结构层面研究相互作用,在研究中实现文化哲学、历史哲学同经验科学的整合。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思路。最集中地体现马克思对有关问题思考的是他的东方社会理论。不同于片面关注工业化和科技进步的理性进步观,马克思“以资本主义的性格和历史进程来说明现代化,坚持的是文化的进步观”[5]。现代化不仅体现历史普遍规律,也包含着基于民族特殊性的文化选择,理解现代化和历史进步就必须抓住一般与特殊、外在与内在、结构性与能动性的多重因素辩证综合过程。为此,马克思才苦心探索着东方社会避免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可能性。 应该说,马克思主义的思路不仅有切近现实的合理性,而且有落实文化哲学自身旨趣的理论合理性。因为文化哲学不仅以对文化整体性、前提性的把握超越了文化人类学,同时也以对自我创造机制的关怀超越了执着于概念思辨的传统形而上学;这后一方面也就意味着,文化哲学不是简单撇开文化人类学,而是将包括它在内的各门经验科学作为自己的经验基础,努力打通形上与形下的隔阂。然而,这样一个宏大抱负也导致了任务的过于繁难,使得经典马克思主义只是在发展的必要条件层面揭示了一般历史规律,未能在多因素相互作用和文化内在运作机制层面揭示出一般规律,而只能强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同时,由于专注于具体现实,文化哲学层面的意义也就遭到了模糊化。 笔者认为,我们的出路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思路的同时,将研究的问题缩小和简化,具体来说,就是将“文化变迁机制”中的“文化”由广义变为狭义。“文化”一词固然定义繁多,但总结起来无非两大类型:广义上是人类的赋予社会意义的存在方式,狭义上是对人类实践和生活加以体验、规范并赋予意义的精神体系,前者突出文化的整体性,后者突出文化的精神性。显然,这两方面是相互补充的,后者依赖前者来使自身现实化,前者依赖后者来凸显自身的本质与核心。无论客观环境如何,都要通过人的生活意义体验,才能作用于人的实践选择和事态发生。那么,撇开主客观相互作用的具体内容,将其交给经验科学,从一般形式层面把握意义体验机制中变易性和稳定性的辩证关系,就应该成为文化哲学对文化变迁机制的研究方式。 在和笔者相近的思路上,衣俊卿提出,文化转型的内在机制,一是“文化的超越性和自在性的永恒矛盾”,二是“自觉的文化和自在的文化层面之间的互动”。[6]笔者认为,后一方面的自觉的文化如何可能仍是需要进一步解释的问题,不能作为研究变迁机制的出发点,前一方面的超越性和自在性的矛盾才是揭示了文化变迁的根本动因。然而,这个命题虽然正确但仍比较抽象,只是在“为什么”的层面,而没有在“如何”的层面作出解释;只强调了两个方面的对立,而没有把握其对立统一的复杂关系。那么,我们对文化变迁发生的具体机制还要作更深入的探索。 二、从人的存在结构看文化变迁动力 研究文化变迁,不应该直接从文化出发,而应该从作为文化创造者的人出发。文化虽然并非静态封闭的实体,但毕竟它本身不是有意志和目的的行动者,其能动力量来自人。就像马克思所言:“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7]147“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7]146再借用海德格尔的术语可以说,文化现象属于存在者,人的实践—生存活动才是使其成为可能的存在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