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中古晚期英国军事史,其军制在14世纪中叶呈现出明显形态转变,亦使得英国在对法战争中战果卓著,跻身于欧洲顶级军力之列。在对这场“军事变革”溯源的过程中,爱德华一世的起承作用愈发受到重视,乃至被斯塔布斯(William Stubbs)视为宪政史上废弃封建体制、建立国民常备军的先驱[1](P291),基尼(Barnaby C.Keeney)亦从民族主义的视角赞同此观点[2](P543)。类似评价虽不免有夸大偏颇之嫌,但在一定意义上显示了爱德华一世时期英国军制已有不同以往的新气象。在其治下,骑兵役(Cavalry Service)征募机制的构成和形态如何衍化,呈现出怎样的现实图景,又产生了怎样的积极因子,是否确有如上评价的成效,进而如何评价其在英国军事发展历程中的贡献和价值,均颇值得深入探究。在其朝,威尔士战争时间跨度最大,历经多次反复,用兵众多,征召令状记载详细完整,可作适合样本。故本文拟以威尔士战争的征召令状为例,对上述议题予以阐述,抛砖引玉,以供同人参鉴。 一、进退维谷:封建军役的现实困局 骑兵役是盎格鲁一诺曼时期英国军役构建的核心,骑兵的数量直接体现着王国军事实力的盛衰高低。13世纪的英国骑兵一般由统领(captain)、方旗骑士(banneret)、骑士、扈从骑兵组成,另有轻装骑兵(hobelar)辅助。在骑兵役当中,最重要的是骑士役,至13世纪末,骑士依然被认为是最强大的军事力量,在战场上占据支配地位[3](P116)。爱德华一世朝,骑士仍占据着骑兵力量的主导位置。据普雷斯维奇(Michael Prestwich)统计,骑兵当中约1/4~1/3是骑士,直至1370年代以前基本维持在这样的比例[4](P51)。 11世纪以降,诺曼英国骑兵役征募的基本来源是封建军役(Feudal Service),它是除去海外雇佣获得大量骑兵役的唯一手段。“封建”一词内涵广泛,就军事功能而言,它产生了基于采邑保有及附庸关系的军事役形式,主要由总封臣(tenants-in-chief)承担,以军事征召令(Writs of Military Summons)召集,自备马匹和武装,提供骑兵,尤其是骑士役,通常在文献记录中被称作“应尽之役”(servittum debitum)。封建军役在13世纪之前所能产生的骑士基数相当可观,约有5000人[5](P292)。然而,其先天缺陷以及逐渐产生的各种难题,最终导致愈发难尽其用。如40天的服役期限,抵触海外征战,采邑不断分封直至破碎化,自营地(demesne lands)及再分封土地划分混淆不清,保有权和役的复杂纷繁,使得封建征召困难重重,早在亨利二世朝就已实行盾牌钱(Scutage),以抵消封建军役的缺额。此外,自12世纪末,骑士装备尤其是战马日趋昂贵,迫使很多资金有限的骑士因无马匹而被迫放弃封建军役,也一定程度上促成了这种剧烈的配额缩减。威尔士战争中,1282年6月22日,爱德华一世向各郡颁布令状,无良马者可不承担军役,以缴纳罚金替代[6](P226)。结果造成封建军役所能征召的骑士数量骤减。据索尔(Nigel Saul)推断,12世纪末尚有4000名可服役骑士,到爱德华一世朝已减少至1250人,现役作战的骑士至多维持在500-1000人的规模[7](P86)。 封建军役骑士配额严重缩减,与爱德华一世迫切的军事需要产生了无法弥合的冲突。布汶战役后,直至亨利三世朝,英国维持了长期和平状态,甚少介入大规模的军事冲突。然而,爱德华一世朝,自威尔士战争始,战线不断延伸,军事压力陡增。1277年,威尔士北部格温内斯公国卢埃林(Llewelyn of Gwynedd)叛乱,1294年叛乱波及威尔士全境,且与在加斯科捏的战争重合。此后,对法兰西和苏格兰战事交织,连年用兵。爱德华一世投入的军力规模相当惊人,譬如,1277年全军人数计约1.5万人[7](P85),1294年平叛,最大规模达到3.5万人[8](P161)。这在同时代的欧洲实属罕见。然而,封建军役的配额过小,根本无法满足庞大战事急需的骑兵役兵力。普雷斯维奇统计,1277年威尔士战争中,封建军役提供了288名骑士和294名军士,因2个军士役折合1个骑士役,共计435个骑士役。1282年人数继续下降,封建军役征召到123名骑士和190名军士,共计218个骑士役,威尔士战争封建军役征召到的骑兵役,只占骑兵总数的约l/4[4](P71—72)。 然而,尽管封建军役弊端尽显、缺额严重,但它依然是爱德华一世获取骑兵役的首选,这也是他基于诸多现实因素的无奈之举。首先,封建军役基于封建附庸和采邑保有,具有强制性,边地侯不可忽视的军事价值是封建军役尚可利用的主要原因。大宪章明确反对使用海外雇佣兵,表明贵族排斥外来武力,亨利三世以后,英国甚少再能成建制持续使用海外雇佣骑兵。故就征召骑兵的途径而言,在理论上唯有封建军役一种传统体制留存。因此,爱德华一世在1277年和1282年的威尔士战争中都遵循了传统模式,以征召令集合封建军役,召集骑兵。 爱德华一世十分清楚封建军役的不堪,却不得不继续沿用,受制于既定体制,权贵掣肘,处境尴尬。在法律层面,他不懈努力,试图在封建附庸框架内进行修补。英王室不断利用巡回法庭检视地方郡县土地,1274-1275年、1279年、1285年多次做出查问,调查土地保有权及占有情况,并颁布了两部在英国土地制度史上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法令,即1285年的《限嗣继承条例》(de donis conditionalibus),1290年的《禁止封地法》(Quia Emptores),这两部法令都对封建采邑分封作了重要调整,意在保证采邑完整,简化和巩固封建附庸关系,减少及化解保有权混乱导致的诸多现实问题,自然也有保证骑士采邑切实能够产生骑士役的意图。尽管军事上的效果有限,但土地法的这种保守调整,证明了爱德华一世仍将封建军役视为不可替代的基本选择。同时,现实困局又迫使他不得不另觅他途,以填补封建军役所无法弥补的骑兵力量的严重缺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