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17)02-0001-12 “时间”事实上构成透视中国现代性的一个特殊面相,这一原来仅停留在学术“感觉”层面的认知,近年来陆续落实为具体和实证的史学研究。一位台湾历史学者甚至在一本相关专著中大胆断言,采纳西方的时间制度是中国进入现代社会或者说接纳现代性的一个基本面相。该学者在书中所界定的西方时间制度,包括阳历、公元纪年、钟点计时,却唯独“遗漏”了星期制。①这种有意的“遗漏”也许缘于作者的这样一种理性判断:相比阳历、公元纪年等计时方式,星期制主要作为一种作息习俗而存在,至少就测度时间层面而言缺少现代性意味。然而,在笔者看来,正是由于星期制并非纯粹意义上的计时制度,传入之初又被认作是西方宗教的衍生品,因此,近代国人从自然习染、被动适应到主动仿效这一西俗的历史,就绝不仅是其自然而然地融入日常生活的简单过程,而是多方面地凝聚着国人的主观现代性认同,折射出价值观念的微观嬗变。②然而,以往学界对星期制的考察,皆注重考订和梳理其在清末民初推广的客观历史过程,却较为忽视现代化进程下时人对这一作息方式的主观体验和理性认知,更无暇细致区分人们基于不同立场所形成的差异认知。③本文即主要针对这一薄弱之处展开论述,以期揭示近代时间社会化进程中的复杂性和张力。 一 星期制:休憩节奏与娱乐休闲日常化 (一)星期休息制的扩散 在西方,星期制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星期大概是最稳固、最能按其本来意义来体验的时间单位,特别是在星期天与其他日子有所区别的时候”。④在传统中国,则不存在如星期一般对所有阶层均广泛作用的社会作息。汉、唐、元等朝代曾有过五天和十天休沐制,但仅限于官僚阶层。⑤可以说,在晚清以前,即使作息相对规律的官方行政机构和教育机构,也并没有统一的日常化假期。此种情形正如民初的一篇报纸文章所生动形容的:“我们从前,读书人只知道初一十五拜孔子,三六九做文课,商人只知道初二十六请财神,吃猪肉,其余的种种人,据我所知,信教的既没有定期的礼拜,不信教的更没有定期的休息。”⑥近代以后,伴随着西风东渐和洋务运动的展开,从西方舶来的“礼拜作息”渐渐浸入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并最先在华洋杂处的通商口岸城市塑造了一种新的生活节奏。⑦清末新政期间,星期日又被官方规定为各级学校、政府机构的法定假期,借助行政力量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普及。关于这一历史过程李长莉等学者已有过相当细致的考订,不拟赘述。本文试图稍做补充的,是以往学者所未述及的民国时期这一制度的社会化情形。 民国时期,随着现代国家政治架构趋向健全和新式教育的拓展,星期日休息制在政界学界的接受程度更加广泛,并进一步在工商实业界扩散渗透。民初有人描述其普及情形:“自海禁之开通,学校之林立,于是国人师其制焉,凡业有星期,凡校有暑假,上自政府之机关,下至荒陬之小学,莫不皆然。”⑧这当然是一种略带夸张的形容,但在都市中的银行、金融、贸易、保险等西化程度最深的新兴行业中,由于社会经济联系加强产生的连带关系,星期休息制的普及确是大势所趋。1930年代上海一位资深商界人士已犀利地指出:“则惟观夫近年来上海市场之实际情形,星期休假,殆将成为各界必然之趋势,有关国外贸易之商号公司在星期日固无法营业,而国内之大企业及各机关,更莫不休假,金业、纱布、证券、杂粮、面粉等交易所之休业,根本已使商业市场处于停顿之地位,而继续营业者,不过一部份字号及若干门市商店而已。”⑨在新兴行业内部的新旧竞争中,新型商业机构因业务优势而掌握了行业规则主导权,它们追随西方的作息惯例,并迫使日趋没落的传统商业机构只能放弃固有的营业时间。在上海,老式钱庄全年无休的商业惯例被打破,最终迫于形势跟随新式银行实施星期日休假,就是典型一例。⑩ 在收入普遍较低的制造业和服务业等社会行业中,劳动力供大于求而在劳资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受制于此,星期日休息很难真正践行。清末民初,大多数的工厂多实行变相的“星期休息”,即工人两星期左右可享有一天假期。然而,1920年代后工业化的推进和国际国内劳工运动的蓬勃展开,使得星期日休息作为工人的一项基本权利获得了法律层面的保护。国民政府在1929年底颁布的《工厂法》就明确规定了这一权益。(11)当然,事实上即使在收入相对较丰、社会地位较高的邮政行业、木材业,工人星期日休息的要求也难以兑现,这部分是由于行业的公共服务性质或者季节性特点,更主要的原因在于资方和当局不愿因此增加劳动力成本,因而多方迁延。(12)实现星期日休息,也就成为激烈的劳工运动的一个具体奋斗目标,上海的邮政等行业工会都曾鼓动和发动工人为此进行罢工。(13) 如果我们把眼界放宽一些会发现,国内尤其是上海、广州、厦门工商界对星期休息制的践行,余波所及,对海外侨界也产生了直接的示范效应。(14)1920年代初,在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等华侨聚集的东南亚地区,由于一些重要华侨行业公会的介入和华侨实业家的积极推动,星期休业问题一度成为侨民关注的社会热点。(15)不过,尽管华文报纸一再鼓吹不能落后于世界性的“积极潮流”,呼吁工人享有星期休假,但实际情形显然更为复杂。1933年中国驻马尼剌(今译马尼拉)总领事馆发布的一份的外交报告就称,马尼拉市政当局在1931年通过并实施星期休业律令后,工人方面坚决要求实施,商人团体则极力抵制,政府方面态度也因之摇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