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心城市大学生社会信任的社会学分析

作 者:
马峰 

作者简介:
马峰,中国社会科学院 社会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马峰(1982- ),男,山东济南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博士

原文出处:
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社会信任是社会成员对社会发展现状及其趋势的一种判断和看法的集中体现,是对外界事物一贯的、稳定的心理准备状态基础上的深层次意识反应。人际信任和组织信任是社会信任的重要构成。针对北京和上海在文化发展、城市定位功能性的不同,指出在中国社会转型发展的大背景下,让“城中的人”在社会信任的关系中既表现出共同性,也凸显现代化背景下的差异性,这既是传统文化现代化过程中的嬗变,也是中国近代百年历史浓缩的发展。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1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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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0398(2017)01-0041-09

       一、研究的缘起及问题

       青年人是社会发展的希望,更是影响社会深刻变化的主要群体,青年的社会信任不但代表了青年发自内心对社会发展现状及趋势的反映和判断,也是透视社会变化的一面镜子。态度是一种来自于深层次主体意识对客体的反映,社会信任的客体是社会发展的状况、趋势及表现其特征的社会现象,它是通过人与人、人与群体、人与组织等关系构建起来的。青年是这一系列关系的参与者,也是构建者。当从相对单纯的家庭和校园关系走向复杂多面的社会关系时,作为“后人者”其在发展过程中的态度变化不但反映在其意识和言语中,也终将会反映在其行为中。其态度固然是由其内因所决定的,但是外在的因素也是影响其态度的重要因素。从“80后”到“90后”,从高等教育精英化到高等教育大众化,从物质匮乏到物质丰富摆脱生存危机,青年的社会信任始终伴随着社会变迁而发生着积极或消极的变化,进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2008年经济危机后,在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即使是在社会制度和机制比较成熟和完备的西方发达国家,也发生了诸如占领华尔街运动、英国伦敦骚乱等事件,而且随着经济和社会危机的加深,青年作为社会比较脆弱的群体,其相对剥夺感的存在和经济危机引发的生存危机,导致其对社会既有体系产生“不满”“思变”的社会信任主导了近几年从发达国家和地区到后发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变革,美国川普现象的出现,德国右翼势力以及中国台湾“台独”极端势力通过选举等合法手段进入体制内的立法机构,其主要的支持力量和选票来源是青年人。青年的社会信任受社会大环境影响发生变化,反之又作用于社会层面,落实为社会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发展整体态势和趋势,2008年以来世界范围内社会发展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如同一战后先进的中国知识分子反思西方的危机[1],今天的反思更具有一定的指向性。

       自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以来,新旧动能的转换,“新经济”的发展在社会层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更有个性、更加时尚、更会享受成为社会一种新的风尚,在青年身上体现得最为明显,创业的激情和消费的热情代表了一种更加积极的社会信任和社会发展趋势,青年成为助推的主要动力。

       国内外社会发展态势和青年从中表现出来的社会信任以及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具有特殊的指导意义。处于社会化重要阶段的青年其社会信任的现状及影响因素、作用机理,对于制定有针对性的青年政策,把握青年整体发展动态具有指向性。综上,本研究旨在分析城市青年的社会信任现状和基本特征,通过对北京、上海2个城市以大学生为代表的青年人的比较研究,发现在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变迁加快的今日中国社会,我国城市青年人的社会信任现状及其影响因素。本文从人际信任和组织信任2个维度,比较研究北京、上海2地大学生的社会信任整体特征及差异性,为提高当代大学生的社会信任水平,改善人际信任关系和提高组织形象提供政策建议。

       二、文献分析

       社会信任整体上讲是人们基于现实生活情况和经济情况在一定时间内对自我和社会整体状况的一种内在评价体系,是社会心理的一种表现情况。人际信任关系,特别是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关系是一个重要的观察点,而从政府到社会及企业等各种不同组织的信任关系,映衬的是对整体国家发展前途的认知和合法性的来源。它所体现的是社会成员对自身与社会未来发展的态度、意见和预期,是重要的舆论风向标[2]。就构成而言,它包括对以个体为中心的人际的信任和对国家发展形势为代表的组织的信任[3]。

       (一)个体为中心的人际信任

       从个体为中心的人际信任关系看,我国的人际信任与西方“团体格局”明显不同,是一种以血缘和亲缘为构成的“差序格局”[4],以己为中心向外推而广之,且具有明显的亲近、疏远关系。而且以“我”为圆心,往外依次是家人连带、熟人连带、弱连带、陌生人,所对应的关系维系原则是需求法则、人情法则、公平法则等[5],即在以己为中心的人际关系格局中,“己的利益和价值”是占有重要地位的,进而从“己”拓展到家庭中的人、社会中的人、社会成员间的人际信任,在传统的“差序格局”下,应该是“水圈”的最外层面的东西。实际上,从传统的中国人际格局构成上讲,信任的来源分别是履行角色所赋予的义务、互惠式的人情义务、互助式的奉献义务[6],即在传统个体为中心的人际信任关系中,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梯度关系,而这种关系模式又跟角色和在社会中承担的责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以“己”为中心的社会成员间信任的关系格局(见图1),而这种格局也可以按照高水平人际信任(奉献、乐于助人)、中等水平人际信任(公平对待别人、社会上大多数人可信)、基本人际信任(周围人可信)、低信任水平(提防别人)和无信任关系(只顾自己)的结构构成。图1所示的以“己”为中心的关系格局是从一种关系差的角度建构的人际关系,人总是自私的,以“己”为中心结成围绕自己的利益集团,然后向外拓展将利益与亲缘等传统因素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图1的格局和笔者的见解。社会信任越高则高水平人际信任越高,反之越往圈内则越收缩,人们更注重自己自身及周围人的利益,社会信任水平就越低。

      

       图1 以“己”为中心的人际信任水平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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