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观教育“再政治化”的范式重构

作 者:
黄进 

作者简介:
黄进,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镇江 212003

原文出处:
南京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多元化潮流之中,当代意识形态尽管经过政府治理,代表国家意志的“价值共识”仍有待全面确立,价值观和意识形态还处于一定的游离多元甚至是相悖状态,在“稳定压倒一切”的转型发展时期,这种思想无根状态必须通过“再政治化”的理性重构加以解决。价值观教育以人的思想为工作对象,其自身也需要重新予以“再政治化”,应对价值多元化的客观情况,精确定位“政治”在价值观教育过程中的功能角色以及价值观教育自身所承担的使命和所遵循的原则。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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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63(2017)02-0054-06

      DOI:10.15937/j.cnki.issn1001-8263.2017.02.007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同改革开放新的实践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形成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许多重要理论成果,这些理论成果,是适应当代中国国情和时代特点的政治经济学,不仅有力指导了我国经济发展实践,而且开拓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①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不管是西方社会还是社会主义中国,都共同面临着国家治理中“政治”的现代转型。就转型期的中国社会而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刻指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与此相伴随的是社会思想,由市场经济为基础,逐渐构建新的社会阶层形态、社会组织方式和社会发展理想,社会意识形态的演变也呈现“自然”和“正常”的发展状态——政治,包括政治权力和制度安排顺应经济基础的演变,由理想、价值的“政治性”大一统,转变为服膺于市场经济逻辑的、中立的、调控不同利益的中国特色治理机制。

      需要指出的是,将这种对传统“政治”治理模式的消解等同于“不讲政治”、甚至以此来否定价值观教育的合法性,其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因为上述问题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政治虚无主义,恰恰相反,政治治理的解构与重建本身就是一种政治。现代性有两个突出问题——“哲学的政治化”(任何“主义”均服务一套现代政治)和“政治的哲学化”(任何现代政治均含有一套“主义”),两者无不关乎学术与政治。现代许多哲学家对此也有诸多见解,如福柯的话语权力说、知识考古学等。因此,笔者认为,国家政治对多元化价值观的包容和导引,实质是国家治理中“政治”现代转型的模型,是允许个体意识参与社会政治过程以及向“公民社会”过渡的阶段。

      本文将解析与此相伴随的社会转型期意识形态环境在不同领域的呈现及其影响,同时,将价值观教育这一意识形态的负载活动,置于政治转型过程中,指出价值观教育“再政治化”的自我更新和重构的要素,探究核心价值观教育进行意识形态再生产的机制构建问题。

      一、社会转型期价值观教育所处的环境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以“发展”作为政治治理的目标和手段,以“和谐”“稳定”作为治理的价值旨归,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政治辩论”的空间。政治治理的主体,究其意义,不但是一个特定阶级的政治价值群体,更是社会治理结构权力体系的代表。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真正的政治辩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现代化过程“技术争论”和“路径纠偏”,而这一过程表面上又只能通过非政治性的科学发展得到解决。在科学理性占主流的意识空间里,政治辩论或者政治共识作为公共前提,难以存在和实现。因此,当代群体思想很难通过国家意志和政治控制来实现所谓的核心价值和共同信仰,价值观教育的对象,即“人的思想”也在“稳定压倒一切”的背景下呈现看似自由、多元但却处于“无根”的状态。价值观教育范畴内的意识形态环境。价值观教育是意识形态教育的本质体现,其内容的意识形态性,主要是指它的“政治性”和“阶级性”,它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意义再生产,有着政治和阶级的旨趣,可以视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一个文化过程。作为发生于“文化人”——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之间的交往活动,价值观教育也必然是一种文化活动,同时也是一种文化创造过程。价值观教育的内涵被注入文化元素,被进一步厘清和放大,有学者认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小学德育教学大纲在不断改革,大致经历了“整顿调整——正式确立——深入改革——新课程改革”四个阶段,从最初的单一政治化培养,到不断注入社会公德、公民道德、法律意识等新元素,更多地关注学生社会生活品德培养,政治化趋势不断减弱,呈现明显的“淡化政治色彩”的特征。②还有人认为,我国教育方针中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规定是“德育政治化”的典型表现,因而呼吁道德教育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分离,转而融入“普世价值的洪流”。有学者甚至主张用“公民教育”代替“价值观教育”,原因是“公民教育具有较强的中性色彩,它不是强调为哪个阶级、哪个政党培养‘接班人’,而是为社会培养下一代(公民)”,认为这样有助于回避“政治化问题”③。通过价值观教育与政治之间的剥离,以弱化、淡化或试图直接“去掉”价值观教育的“政治”本质,从而将价值观教育直接定位于一种文化价值活动或中立性的社会工作。这些看法显然背离了价值观教育的本质,是对价值观教育与生俱来的“政治性”“阶级性”本源的抹杀和异化,是错误的,需要我们旗帜鲜明地反对。习近平同志在新近召开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有着科学论述,我国有独特的历史、独特的文化、独特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走自己的教育发展道路,教育发展方向要同我国发展的现实目标和未来方向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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