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能力的新理论:超越自身的自我

作 者:

作者简介:
海蒂·瑞文(1952- ),女,美国汉密尔顿学院终身教授。纽约州 克林顿 13323

原文出处: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超越自身的自我——一部另类的伦理学史、新脑科学和自由意志神话》一书谈论了道德能力的一种新方法,即为什么人们是道德的、为什么是不道德的以及如何使得人们在更多时间里是更道德的。该书以实验伦理学的方式结合新脑科学关于神经生物学、神经化学、镜像神经元、复杂适应系统、群体合作与进化选择的相关证据对关于人类道德本性的西方自由意志假设提出了批判,并认为我们的道德本性根植于超越我们的皮肤而分布于我们的环境、自然和人类的自我生物性成长之中,所有人在本质上是社会性的。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7 年 05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B82-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6201(2017)02-0078-07

       一、大屠杀的例证:情境而非自由意志决定人的道德能力

       传统西方观念认为人的道德判断与道德选择源自于人的自由意志,而《超越自身的自我》却以纳粹大屠杀的例子为证驳斥了这样的观点,指出是情景而非人的自由意志决定道德。

       (一)自由意志对人的道德能力的四种解释

       对于人们为什么会做过分的错事,《超越自身的自我》一书指出我们通常认为有四种方式来解释为什么人们决定去做坏事或相反去挽救生命以及阻止人们施暴。我们往往认为人类是个体自私的、好竞争的,需要想出一些方法来使人们利他,即纯粹地关心别人,为别人做事,这就是我们认为的相对于作恶我们决定去行善的第一种标准方式。第二种方式是我们认为我们有自由意志,我们仅仅需要拥有和支持别人去做正确的事情的决定以及我们自己的决定。第三种方式认为,尤其是一些科学家和哲学家认为为什么人们决定以破坏性的或建设性的方式行动是因为决定源于大脑中的一个节点或模块,所以一些人可能比其他人有更好的遗传倾向去做符合社会道德准则的事。那些支持大脑道德模块观点的人认为,如果不是完全来自大脑外部的话,具有因果关系的趋势是占优势的。也就是说,我们每个人的大脑里都有一种内在的、分离式的道德程序展开在环境中。第四种观点尽量融合其他三种我们视自己为道德的存在物的标准方式。它在哲学家中仍然是很流行的观点,叫作“相容论”,这种观点认为我们都是由我们的大脑如何被内部程序硬连线所决定的,同时,我们如何在给定的情境中行动是具有自由意志来做出个人决定的。自由意志可以保证我们克服我们基本的自私甚至是破坏性行为,然后利他地行动。

       在关于自由意志决定决策的问题上,《超越自身的自我》一书提到我们通常认为我们可能拥有一个对于善或恶有某种生物学倾向的大脑;我们可能拥有一个充满各种糟糕道德模块并遭受过痛苦和残酷的环境甚至侮辱的个人档案;我们可能完全处于强权政治和社会制度中,但我们知道何谓做正确的事,无论如何我们都可以也应该去做正确的事。我们可以超越我们的本性、教养甚至情境而成为好人,自由地选择不去伤害别人,甚至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这就是我们所谓的自由意志。选择和决定是个人的、个体的甚至完全或本质上是我们自己的。而当我们决定我们做出自由意志的个体决定时,《超越自身的自我》却展示和证明它是关于决策的一种文化上的错误假设,即自由意志不是作为一般意义上的对人类的描述,而是一种特殊的美国和西方式的作出决定的方式。自由意志的假设体现在美国的制度、实践和法律中并通过教育体系传承下来已有数百年。在西方,尤其是美国,这些暗含人类自由意志道德能力观念的实践和制度仍在很大程度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当然我们也可以考量一下由自由意志做出的决策是否能够被新脑科学所证实,也可以转向探索其他文化的相关观点来打开我们的思维,用不同的方式来思考人们是如何做出决定的。

       (二)大屠杀对自由意志的否定与挑战

       《超越自身的自我》一书提出,有关人们在决定施暴——通常我们决定行善或是作恶以及让其他人帮助行善或是作恶——时的所有这些标准方式都是错误的,因为我们并没有自由意志。因此《超越自身的自我》转向在纳粹大屠杀①测试中的一些犯罪者和营救者的例子来判定我们坚持的关于自由意志的标准假设是否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犯罪者、营救者抑或是旁观者。

       但是大屠杀能否一般性地告诉我们关于人的决策,能否一般性地告诉我们个人、群体中的人、多个群体和等级组织内部是如何做出决策,抑或由于大屠杀所发生的条件的极端性,大屠杀的教训是否异常,情境在决策上的影响有多强大,以及与之相对的,性格在各种情况下到底有多稳定,个人意志在控制一个人的行为上有多强大,《超越自身的自我》一书采用了两个特别的案例作了回答,并生动地揭露了大屠杀期间正常人不是做拯救行动而是做了去从事危害的可怕决定。一个案例是来自于心理学分析学家罗伯特·罗伊·利夫顿(Robert Jay Lifton)对纳粹医生的深入研究,他指导并进行了一个关于奥斯维辛比较系统的屠杀的调查项目。另一个是来自于历史学家克里斯托弗·布朗宁(Christopher Browning)进行的关于德国汉诺威市对中年后备军人的研究,这个案例同样使人警醒。在那里,人们被征召入伍服役,以便在德军向东进行时,在后方大规模地围捕和屠杀犹太人。在这两个案例中,战前那些一直在从事恰当工作的正常人最终都背离了他们的组织和职业而变成了屠杀者——正如菲利普·G.津巴多(Philip G.Zimbardo)所言,“好人可以被引导、引诱、诱发作出恶的行为……方式……这对我们关于个人品格、性格以及道德的稳定性和一致性的感觉构成了挑战……因此任何一种其他人曾做过的事情,不管它是多可怕,都有可能被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去实践。”[1]70虽然利夫顿和布朗宁仔细地调查了发生这种状况的原因,但结果显示很少、甚至几乎没有强迫因素或者报复因素可以被用来为犯罪者解释或申辩。

       在研究过程中,利夫顿证明生物学—意识形态的语言公式及其制度化在反犹太大屠杀的历史暴力的过渡中是重要的,如纳粹在1939年水晶之夜(Kristallnacht)②开始的对犹太人屠杀,随后的纳粹种族灭绝系统把德国社会本身的全部组织结构都囊括到屠杀计划中③。程序化和官僚化把杀害的次序构成分为具体的部分由不同的组织部门分别执行,这一切引起了一种(虚伪的)平静的情感氛围,一种虚假的常态、合法性和责任扩散。把杀人犯描述为“普通的”、把实施种族灭绝的屠杀描绘为“规范化的”是这个谎言的一部分,通过他们认为屠杀所表达的这种平静的、可预期的感觉,他们散布了这个谎言:正在进行的不是真正的屠杀,而是别的什么东西。与此同时,布朗宁也发现心理的麻木是储备警察营101有组织地驱赶和大规模地射杀犹太人,将之埋入万人坑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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