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片放逐法是雅典历史上最重要、最独特的法律之一。据后来的辞典作家解释,它得名于雅典人进行投票时使用的陶片(ostrakon)。①说它重要,是因为每年公民大会要在第6届主席团任内举行一次会议,专门讨论当年是否应当实行陶片放逐法;如果需要,则会在第8届主席团任内召开一次公民大会以举行正式投票。投票地点并不是雅典人经常举行会议的皮尼克斯,而是在雅典广场。②被流放者大多是雅典最有影响的政治人物。在该法实行的七十余年间,明确记载被流放的雅典政治家,包括地米斯托克利在内,大约有10人。③在近现代学者中,有关该法颁布的年代、立法的意图和实施的效果等,都存在重大争议。本文旨在结合克里斯提尼改革到公元前5世纪80年代的形势,对陶片放逐法可能的颁布年代及颁布原因做出初步说明,以增进对古典时代雅典这个重要制度及其作用的理解。 古代作家的记载与现代学者的争论 该法是否为克里斯提尼颁布,是雅典历史上争议最多的问题之一。据亚里士多德记载:“克里斯提尼则以争取大众乐从为目的,创建了另一个新的政制,其中包括陶片放逐法。”④弗劳科吕斯说法类似:“它始于克里斯提尼的立法,当时他瓦解了僭主制,他的意图在于把(僭主的)朋友们也赶出去。”⑤狄奥多鲁斯称,该法是僭主政治被废止后通过的。⑥梵蒂冈所藏的希腊语1144号抄本的记载与亚里士多德的记载显著不同,那里提到该法由克里斯提尼推翻僭主后颁布,其最初的投票由议事会进行,流放所需要的基准票数为200票,并宣称克里斯提尼本人是第一个被流放者。后来法律修改为由人民直接投票后,基准票数被变成6000票。⑦哈波克拉提翁引用安德罗提翁的说法,似乎认为该法应是公元前488年首次使用前不久通过。“如吕库古在《反莱奥克拉泰斯》中所说,另有一个希帕库斯,此人是卡尔摩斯之子。关于他,安德罗提翁在其著作的第2卷中说,他是僭主庇西特拉图的一个亲属,是第一个被陶片放逐法流放的人。关于陶片放逐的法律,因怀疑庇西特拉图支持者之故,那时首次确立,原因是作为人民领袖和将军,他的统治犹如僭主。”⑧ 除上述记载外,古代还有一个说法,把雅典王提修斯作为陶片放逐法的发明人和第一个牺牲者。据称相关记载来自亚里士多德的门徒提奥弗拉斯图斯。这个说法不值一驳,相关记载最早出现于古典时代晚期的优西比乌斯,后为《苏伊达斯辞典》接受,意在说明凡倾向人民者都没有好下场。⑨梵蒂冈那份希腊语抄本来源可疑,大概属于拜占庭晚期的记载,⑩且相关记载未得到其他古代作家证实,也不曾发现任何相关陶片,因此一般不被学者们采信。但安德罗提翁是公元前4世纪中期的阿提卡史家,为伊索克拉底门徒,其著述为亚里士多德重要的史料来源之一。据称他政治观点保守,其历史叙述多有不准确之处。亚里士多德明显熟悉安德罗提翁的著作,在包括陶片放逐法的起源等问题的细节上,有故意订正安德罗提翁的意思。(11)在陶片放逐法起源问题上,亚里士多德特别明确地表示它是克里斯提尼的创造,其说法或许另有所本,可惜我们并不清楚他的史料究竟来自何处。值得注意的是,在有关雅典历史的问题上,亚里士多德本人的叙述同样受到了公元前5世纪以来寡头派和民主派有关民主政治论战的影响,特别是该世纪末两次寡头政变期间,民主派和寡头派都争相改编雅典历史,把自己的主张附会到早期雅典的事件上。(12)而公元前5世纪中期之前的原始文献,包括一些特别重要的政治变革的文件,大多失传。梭伦的法律也许被保存下来了,但其他法律未必。公元前5世纪末民主派与寡头派的论战表明,所谓梭伦和克里斯提尼的政体到底是什么样,当时的雅典人并不特别清楚,因此需要“调查”。(13)调查的结果如何,在公元前4世纪所谓的梭伦民主问题上看得非常清楚。雅典人几乎将过去所有的法律(除那些来历非常明确的外),都归于这位公元前6世纪初的改革家。准此而论,对亚里士多德和安德罗提翁有关陶片放逐法记载上的差异,我们应当抱着开放的心态,不能因为前者的权威而轻易否定后者。(14) 古代作家的分歧引起了现代学者的争论。大多数学者,包括中国学者在内,(15)基本追随亚里士多德,并认为亚里士多德的权威足以解释该法从颁布到首次使用之间20年的间隔。在西方,第一个为民主政治翻案的格罗特,也是第一位系统分析陶片放逐法的学者。虽然当时《雅典政制》尚未发现,但格罗特凭借他政治家和史学家敏锐的直觉,指出克里斯提尼所以创造陶片放逐法,是希望在雅典民众中创造出“一种罕见而困难、我们姑且称为政体道德的情感,一种对政体极其尊敬的情感,创造一种对那些在这些形式中活动的权威的服从,同时,它与公开发言的习惯……以及公民心中充分的自信相结合,在激烈的党争中,使对手同样能够感受到政体的神圣性……此种政体道德的传播,不仅在任何共同体的多数公民中,而且在整个共同体中,对于一个既自由、又和平的政府来说,是必备条件;因为任何强大且顽固的少数派,虽然自己不足以强大到可以掌权的程度,但有可能让制度无法运转。在政体形式这个关键问题上,只有完全的一致,或者多数派强大到近乎全体一致的程度,即使那些不完全赞同的人也必须尊重这种政体,才能让政治激情不至于造成流血,同时让国家所有权威部门受到人们充分而自如地平和批评”(16)。 对格罗特而言,陶片放逐法的设计,一方面是在雅典民主政治刚刚诞生之际,通过温和而适当的手段,为了将少数顽固的反对派赶出雅典,以保证新生的民主政治在清除反对派后,在接近全体公民意见一致的情况下稳定和发展,并防止少数有野心的人再度成为僭主。另一方面,陶片放逐法又通过相对仁慈的手段,让反对派不至于受到太大伤害,既不会严重影响受害者的家庭和财产,又有严格的程序。而在此前贵族之间争夺权力的斗争中,失败的一方不是人身被消灭,就是财产被没收后被驱逐出境。(17)因此,陶片放逐法通过轻微地处罚罪犯,达到了让共同体安全和稳定的目的。 19世纪末《雅典政制》的发现,似乎完全证明了格罗特的推论。在那里,亚里士多德明确将该法的创造归于克里斯提尼。20世纪以来的希腊史著作,虽然在具体细节的论述上略有区别,但大多遵从格罗特的结论,认同克里斯提尼为陶片放逐法的创造者,并为之寻求各种不同的解释。(18)在诸多不同观点的交锋中,弗斯狄克的解释最有创造性。她认为,古风时代希腊政治的基本特征,是政治秩序与流放基本由精英阶层家族之间的冲突决定。但从梭伦开始,雅典民众即非精英的大众逐渐取得了介入政治的权利。到克里斯提尼改革时,民众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国家权力,“在非精英人士对政治秩序行使控制权的同时,他们也掌控了对流放的决定权。因为非精英人士不仅介入了精英间激烈的政治斗争,而且在围困斯巴达人于卫城之后,雅典民众驱逐了伊萨哥拉斯和斯巴达人、召回了克里斯提尼及其他流亡者……通过介入精英间政治,即支持一个派别而流放另一派别,非精英人士对城邦中政治权力的分配行使了控制权。”“陶片放逐制度正应在这样的背景中加以理解。在为雅典确立民主地行使政治权力的制度时,克里斯提尼同时创造了陶片放逐制度。此外,通过这一制度,雅典人民同时对流放的决定行使控制权,并重新解释了流放与政治权力之间的联系。”(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