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马克思的“价值定义”与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之重建

作 者:

作者简介:
鲁品越,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教学与研究

内容提要:

我国现行价值哲学中的价值概念,以马克思著作中出现的“外部客观世界的事物(客体)对于人(主体)的需要满足与否(意义)的关系”为其理论依据,将价值理解为物对人的关系,并且将《资本论》中的“价值”排除在“价值哲学”之外。这是对马克思的著作的曲解,我们可以严格地证明:这句话的确是马克思所批判的价值概念,而决非马克思本人的价值概念。物对人的使用价值是“自然价值”,其为自然科学与技术的研究对象。哲学与社会科学所研究的价值是作为社会关系的价值,它负载于物质之中而使物质社会化,由此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价值纽带。而《资本论》的劳动价值概念是整个价值世界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作为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人伦价值(含伦理价值、法律价值、政治价值)、美学价值,社会历史实践过程就是价值世界的生产过程。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7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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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不但生活在由实践生成的事实世界中,同时也生活在由人类主体赋予客体以意义而生成的价值世界之中。因此价值哲学理应是唯物史观的重要内容。而“价值”正是活生生地体现唯物史观的伟大著作《资本论》的核心概念,因此《资本论》的价值概念与价值理论,理应作为唯物史观重要内容的“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的基础。

       然而,事实情况与此相反。在当今中国流行的被称为“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恰恰以西方经济学的“效用价值”概念为基础,与马克思的作为社会关系的“价值”相对立。流行的“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是这样定义“价值”概念的:“哲学上的‘价值’是解释外部客观世界对满足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的范畴,是指具有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即外部客观世界的事物(客体)对于人(主体)的需要满足与否(意义)的关系。当客体能够满足主体需要时,客体对于主体就有价值,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越高,价值就越大。”[1](P81)按照这种观点,作为客体的“物”对作为主体的“人”的关系(对人的需要的满足程度)即哲学上讲的“价值”,而这正是西方经济学中物品对人的效用价值。于是,自称是“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以西方经济学中的效用价值为基础,必须声明其要与《资本论》中的“价值”概念划清界限。有人干脆说得非常彻底:“作为哲学研究的对象的价值,不同于作为人类劳动凝结的商品的‘价值’,但却可以相当于商品的或物的‘使用价值’”。[2]这种既自称“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却要把《资本论》的价值概念完全排除在“哲学上的价值”之外的现象,不能不说是一个怪现象。这种怪现象表明:现在流行的“价值哲学”中的“价值”概念从根本上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概念,不能冠以“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要建立真正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必须正本清源,以《资本论》的价值概念为基础,由此衍生出真正的“价值”概念。

       一、所谓的“马克思的价值定义”的真相

       将《资本论》中的“价值”排除在“哲学上的价值”之外,而将西方经济学的“效用价值”作为“哲学上的价值”,并且自称为“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这种奇谈怪论根据何在呢?原来是马克思在《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的一句话:“‘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3](P406)这句话被理解为马克思对“价值”一词的“定义”。因为“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的“‘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必然是“使用价值”,由此推导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就是使用价值”,进而混同的西方经济学的“效用价值”。现行的全部价值哲学都建立在这个所谓的“马克思的价值定义”基础之上。

       但是,这句话是马克思给出的价值定义吗?非也!郝晓光先生早在1986年就敏锐而深刻地指出,这句话所表述的并非马克思本人的价值概念,而是马克思所总结的瓦格纳的价值定义,因而正是马克思所要批判的对象。[4]这一见解是对中国价值哲学界的重要贡献。李德顺先生对郝晓光的见解十分大度,称尽管对其观点未尽认同,“但不能不承认,作者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哲学不懈钻研的执著精神和学术积累,已使他开辟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特的理论天地。”[5](P序言)但是问题并未就此了结。对马克思这句话的性质至今仍然具有不同理解:有人仍然坚持认为这句话就是马克思自己所持的价值定义。[6]其最突出的表现是现行的哲学教科书的价值哲学,将上面这句话理解为马克思关于“一般价值”的经典定义,将哲学上的“价值”理解为“外部客观世界对满足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的范畴”。这就导致了前面所述的奇怪现象。现在的确到了应当了结这个马克思主义哲学领域中的所谓“公案”,而给予确定性判断的时候了。从郝晓光的文章发表至今已有近30年,为什么仍然存在着对马克思的这句话的不同理解?说到底是我们没有彻底弄清楚马克思这篇文章,特别是这段话的真正含义。对此我们没有必要拘泥于围绕这句话的争论过程及其细节,而最需要做的工作是原原本本地、实事求是地搞清楚马克思的这句话的原意到底是什么——是马克思本人的价值定义,还是马克思所批判的瓦格纳的价值概念。我们将从几方面来进行考察:第一是马克思这篇文章的总体主旨;第二是从马克思对这句话的逻辑推导,梳理出马克思给这句话所加的预设前提条件;第三是对马克思本人这句话的评论。任何遵循理性的人们将会发现,这句话千真万确地是马克思所要批判的瓦格纳的“一般价值”概念,而决非马克思本人所主张的价值概念。

       1.马克思此文的主旨:批判将“价值”与“使用价值”相混淆的“一般价值理论”。

       1879年出版的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批评了马克思的《资本论》,特别是其劳动价值论。他的批评分为两步:第一步是无视马克思与李嘉图之间的本质区别,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降格为纯粹经济学上的“生产费用理论”,认为“这个理论(马克思的)与其说是一般价值理论,不如说是来自李嘉图的费用理论。”[3](P400)第二步是站在“一般价值理论”这个哲学的“制高点”上来否定《资本论》的劳动价值论:“他的办法是断言这种价值理论(指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引者注)不是‘一般的’,因为它不符合瓦格纳先生关于‘一般价值理论’的观点。”[3](P400)由此把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剔除出“一般价值理论”之外而加以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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