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 在西方生态伦理学的研究中,尽管人们在生态伦理学存在的必要性问题上有着普遍的共识,但是,在关于生态伦理学的“伦理根据”(即生态伦理观的问题)这个最重要的核心问题上始终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其中最根本的争论就是自然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争论。本文认为,只有超越自然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两极对立的思维逻辑,寻找一种人与自然内在统一的伦理根据,才能构建一个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学。 一、形而上学困境:以一个极端否定另一个极端 西方形而上学的思维逻辑是一种绝对主义、本质主义的思维逻辑。可以说,在马克思以前的整个西方哲学都是在形而上学统治下的哲学:“纵观整个哲学史,柏拉图的思想以有所变化的形态始终起着决定性作用。形而上学就是柏拉图主义。”(海德格尔,第70页)在一定的意义上说,西方哲学史就是一部形而上学的产生、演变和衰落的历史。这种形而上学自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奠定的基础开始,“途经普罗提诺、笛卡尔、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一直延续到康德、费希特、谢林和黑格尔”。(哈贝马斯,第28页)这种形而上学的观念和思维方式不仅在西方整个哲学的历史演变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且也影响着西方民族的整个思想文化,成为西方民族的一种思想习惯和文化传统。作为一种理解事物的理论原则和思维逻辑的形而上学,甚至在被称为“后形而上学”时代的今天,仍然以隐蔽的方式支配着人们的理论思维。把关系中的一方绝对化,用一个极端反对另一个极端,仍然是西方自然中心主义生态伦理学的基本特征。 形而上学总是以绝对的“一”为对象:“绝对就是哲学研究的对象”,而“哲学的历史就是发现绝对的历史”。(黑格尔,第10页)形而上学把多样性的世界还原为抽象的“一”,并把这个“一”看作万物的本质或本体。这个“一”就是“绝对”。哈贝马斯认为:“自柏拉图以来,形而上学就明确表现为普遍统一的学说;理论针对的是作为万物的源泉和始基的‘一’,普罗提诺之前,这种‘一’叫做善的理念或第一推动者;在他之后,则被称为最高存在、绝对者或绝对精神。”(哈贝马斯,第137页)因此,所谓“绝对”,实际上就是“无对”,是“一”,在“一”之外不允许有“二”或“多”的存在。这就意味着,“绝对”是一种摆脱了一切关系的存在;它把这个“一”作为解释“二”或“多”的本质、本体或终极原因,而“终极原因”则意味着它是解释一切的“唯一原因”,因而“绝对”是“自足”的,是不依赖于其他解释的。因此,如果说“绝对”是一种排除了一切关系的存在的话,那么关系本身是对“绝对”的否定与消解。这是因为,在关系中,每一个方面都依赖于他者而存在,都受他者的制约。在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中,关系中的每一方都是“相对”的。这就意味着,我们不能在解释关系的相互作用时追问“终极原因”“终极原理”。恩格斯说:“相互作用消除了一切绝对的首要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506页),因而追问“绝对首要性”的形而上学也就失去了解释现实“关系”的任何可能性。在解释现实存在的各种关系时,形而上学总是抓住关系中的某一方面,并把这一方面绝对化,变成绝对的“一”,而把关系的另一方消解为“无”。因此,形而上学的解释原则必然以消解一切现实关系的结果而告终。 人类中心主义是西方传统哲学的“人本主义”形而上学(即海德格尔所说的“主体形而上学”)。它在解释人与自然的关系时,把人看作宇宙中的最高存在、最高目的和最高价值。人成了绝对的“一”,人以外的一切自然物都失去了“自在”的属性,被说成是从属于人、依赖于人而存在的所谓“属人自然”或“为我的自然”。从存在论上说,主体形而上学只把人的存在看成真实的存在,而“物”(自然)则被看成进入主体意识或实践中的物;离开了人(主体),外部世界就是一个没有任何意义、不可规定、不可评价、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因此,在近代主体形而上学中,自然不是“自生”“自在”的,而是从主体的存在中推论出来,根据主体的本性“构造”出来,因而依赖主体(人)才能存在。主体形而上学通过把人绝对化,在存在论上消解了自然。如果按照这种形而上学去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就完全否定了在人与自然之间确立任何伦理关系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人的一切行为都被看成“天然合理”的,因而人(对自然)“有能力做”的,就是“应当做”的。 当代西方生态哲学的主流观点是“自然中心主义”。它在反对传统的人本主义形而上学(主体形而上学)的同时,陷入了另一种形而上学——自然主义的“物本主义”的形而上学,并力图以“物本主义”的形而上学同近代西方的人本主义的形而上学相对抗。但是,“自然中心主义”同“人类中心主义”一样,都没有超出形而上学的思维逻辑,仍然是形而上学内部的一个派别,只不过是用“自然”这个绝对的“一”取代了“人”这个绝对的“一”。自然中心主义同人类中心主义争论的实质,是要在自然与人之间做出选择:到底应该用人消解自然,还是应该用自然消解人?或者说,到底要“把人变为绝对”,还是要“把自然变为绝对”?由于二者都是以排除人与自然在现实中的统一为前提,因而我们从西方传统形而上学内部找不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实道路,也找不到使两个“中心主义”的争论得到和解的任何可能的途径。 可以说,形而上学是西方整个哲学的传统,一直统治着西方思想文化领域,以至于在现代生态主义兴起、开始颠覆主体形而上学在文化、哲学领域的传统之时,形而上学仍然像幽灵一样渗入这些后来的“革命者”的灵魂中,使得生态哲学的研究仍然停留在“迷恋于最终主宰、第一原理和最高统一性”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框架中:人们走出了一个“主体形而上学”的“房间”,又进入了另一个“自然主义的形而上学”的“房间”。最后,生态哲学的研究也不得不用一种形而上学反对另一种形而上学,用一个“极端”反对另一个“极端”。正因为如此,在进入本世纪后,生态伦理学在理论层面上的研究似乎陷入了停滞状态。具体表现为:第一,在理论的层面上没有重大的新的理论学派产生,人们已经不能提出新的理论问题,对于旧的理论问题的回答也仍停留在原有的理论框架之中;第二,原有的争论(特别是人类中心论与自然中心论的争论)依然存在,对于争论的根本问题没有达成共识。这说明,“西方生态哲学”的研究已经陷入了理论困境,即由形而上学的解释原则和思维构架所形成的困境。这个理论困境就是“形而上学困境”。因此,我们的生态哲学和生态伦理学的研究不能沿着西方学者们所走过的道路亦步亦趋。要摆脱生态伦理学所面临的理论困境,就应该寻找一条新的道路,即超越形而上学之路,这才是摆脱当前理论困境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