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3 一、问题的提出 交换理性是理性的一种应用,在人类思维和社会生活中一直存在,并且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却长期被哲学家们忽略和误读。如康德说:“我们理性的一切兴趣(思辨的以及实践的)集中于下面三个问题:1.我能够知道什么?2.我应当做什么?3.我可以希望什么?”(康德,2009年,第533页)这三个问题来源于理性活动的三大领域:认知领域、道德领域和审美(艺术)领域。康德认为,回答了这三个问题,也就可以回答“人是什么”的问题。但实际上理性尚有一个重要的活动领域:谋生,即追求物质利益。恩格斯指出:“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76页)人必须先从事谋生活动,然后才能从事认识、道德和审美活动。人的谋生活动不仅存在于经济领域,也同时存在于其他各个领域(现代社会里,各行各业的人从事职业首先都是为了谋生),并且是各个领域中其他活动的基础和决定性因素。所以,在康德的三大问题之外,理性其实还有一个最感兴趣、最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我能得到什么?”具体地讲,就是我(在社会活动中)能得到什么(以满足我的物质需求)?这个问题是决定其他三大问题的首要问题。理性被用于此问题,即为“经济理性”。 市民社会中的“经济理性”并不能等同于一般的利己主义。康德于此同样有误读。他把理性应用于个人谋利当作纯粹的利己主义和掠夺、欺诈(他曾举出一个管家如何欺骗主人作为例子),认为人如果只用理性为自己谋利,就把自己等同于动物了。(参见康德,2001年,第329页)其实不然,以笔者看来,市民社会中的经济理性本质上是理性应用于交换的“交换理性”。它是在劳动分工和成本计算基础上形成的。虽然也是“利己”,但首先是“利他”:以为他人服务、满足他人的利益与需求的方法来达到利己的目的。亚当·斯密首先指出了这一点:“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都需要同胞的协助。……他如果能够刺激他们的利己心,使有利于他,并告诉他们,给他作事,是对于他们有利的,他要达到目的就容易多了。……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斯密,第13-14页)斯密认为,交换是人之为人的标志,分工交换这种倾向为人类所共有,亦为人类所特有,“在其它各种动物中是找不到的”。(同上,第13页)马克思曾转引斯密的话说:“这种交换倾向或许是应用理性和语言的必然结果。”(《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237页)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指出市民社会这个“利己首先利他”的特点:“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它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但是,如果他不同别人发生关系,他就不能达到他的全部目的,因此,其它人成为特殊的人达到目的的手段。……在满足他人福利的同时,满足自己。”(黑格尔,1961年,第197页) 对市民社会的经济交换关系的阐述不仅见于斯密和黑格尔,其同时代经济学家如让·巴·萨伊、斯卡尔培克、穆勒等也有类似的说法。(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238-239页)马克思也指出资本主义不同于以往社会之处在于经济领域内的基本关系是交换关系:工人和资本家之间以交换价值为基础而不是以统治和奴役关系为基础,资本家“不能直接占有他人的劳动,而是必须向工人本人购买劳动,换取劳动”。在这个交换过程中,资本家付出了交换价值(资本),获得了使用价值(劳动力),工人则相反,付出了使用价值(劳动力),获得了交换价值(钱),从而“在形式上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一般交换者之间的平等和自由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113-114页)韦伯对此说得较为具体。他说,资本主义经济的主要标志,是以精确的资本核算为基础在交换中获取利润,“我们可以给资本主义的经济行为下这样一个定义:资本主义的经济行为是依赖于利用交换机会来谋取利润的行为,亦是依赖于(在形式上)和平的获利机会的行为。……这就意味着,这种行为要适合于以这样一种方式来有条不紊地利用商品或人员劳务作为获利手段。”(韦伯,1987年,第8页)这种交换是完全理性的,摆脱了权力和血缘关系等因素的影响,他称之为“经济理性主义”。“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完全可以理解为理性主义整体发展的一部分,而且可以在资本主义对于生活基本问题的根本立场中演绎出来。”(同上,第56页)涂尔干认为,分工交换形成了人类社会的有机体和“有机团结”,它有别于前市民社会的机械组合,是人类社会的进步形态(参见涂尔干),等等。可以说,现代西方经济学关于需求、供给、边际收益等方面的思想,都是交换理性的应用,交换理性在现代经济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当交换理性在经济生活中逐渐形成并成为社会思维主流范式时,恰逢黑格尔把理性主义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结果物极必反,理性本身被否定抛弃。19世纪以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瓶颈期”出现了一些恶果,从而导致理性被视为利益的代言、统治者霸权的象征,被等同于现代性、工具化等等,同样导致对交换理性的研究没有深入,交换理性本身没有得到充分的批判。当前,要在全社会贯彻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其需要对交换理性进行深入研究。 二、交换理性、商品市场与人的自我意识 交换理性是人的自我意识产生的根源,是认知理性的基础。自我意识一直是西方哲学的中心问题。康德说得很对,没有孤零零的自我,“我”必然伴随着对外界事物的表象。但认识的动力并非在认识本身,而是来自于欲望,理性来源于非理性,所谓“自我意识就是欲望”。(参见黑格尔,1982年,第120页)人的欲望首先是由生理需求产生的,它指向某物(生活资料)。这就产生了最初的自我意识:“我”在欲求。但“我”马上会发现,这个“物”不属于我。在私有制社会里,任何“物”都是有“主”的,后来的个人想要这些物,必须得到拥有物权的人的允许与转让。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满足他人的需求。所以,一个完整的自我意识是“主奴意识”的矛盾体:一方面“我”是主人,“他人”应当满足“我”的物质需求;但另一方面“我”又要提供“他人”(物主)所需要的东西,他满意了,允许了,“我”才能通过转让得到自己所需要的物,此时自我反而是他人的奴隶。主奴双方都是互相所需要的,如黑格尔所言:“自我意识是自在自为的。这由于、并且也就因为它是为另一个自在自为的自我意识而存在的;这就是说,它所以存在只是由于被对方承认。”(黑格尔,1982年,第122页)所以,自我意识建立在交换过程中,交换活动是自我意识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