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3471/j.cnki.jsysusse.2016.06.006 版本目录,是治学的起始门径,历来为学人所注重。此一传统学问的办法,与近代以来欧洲的学术研究讲究内证外证的新法彼此暗合。而在近现代中国研究的领域,因为材料易得,重心又在发抒历史认识一面,至于史事本相如何,觉得把握起来较为容易,所以对于版本问题反而不大重视。不过,正因为近代以来的史料极大丰富,使得详究版本的问题显得更加重要。此前的版本及其相关的校勘,主要是追究文本的是否正误,而在近现代史研究中,除了真伪对错之外,还须着重考察两点,一是文本内容的来源及其演化,二是不同版本出现差别、因时因地因人而异的各种因素。二者的作用,已经不仅限于文本自身,更重要的是影响相关历史的重新呈现及其理解。关于前者,有学人深究邹容《革命军》的借资取材,最为典型;关于后者,对梁启超《戊戌政变记》等文本的考察,最见功力①。 今人编辑近人文籍,一般仿古籍整理校勘的办法,找出若干古本底本,参合校订为定本。此法固为一般原则,却忽略了文本的不同,未必都是流传过程中出现的歧误,也可能体现撰述者或转述传播者因缘时势有别而有意识地表述各异。这样的差异,刚好是深究文本撰述转述者的观念行事随时变化的重要凭据。而所谓定本的标准,则仅就行文的遣词用字判断正误,无法区分导致版本不同的复杂因素。况且,由于忽略时空差异的作用,求其是的师心自用,还会造成以今日通行的规则判断近人的习惯,动辄指为不通,但凭己意擅自改字,结果本来可通反倒变成不通的尴尬。 有鉴于此,编辑近人文籍,较为妥当的办法是将所有版本进行比较,差异较大的,可以将各种版本全文收录,以便研究者自行比较;差异较小的,最好加以校注,即将各版异文汇校,逐一注出。此法类似于佛经的合本子注,近代文籍编订中,只有朱维铮编校的《梁启超论清学史二种》较为近似。 文献的整理编辑之外,版本问题之于历史研究,同样至关重要。通过版本的比较和文字的校订,常常会产生识一字成活一片的奇效。这样的情形,不仅在流质善变的梁启超身上常常出现,其他同时代人物也并不鲜见,只是表现形态有所变化而已。孙中山研究中也有类似情形,如狭间直树教授关于国民党一大宣言各种文本的考察,颇具典型意义,同一文本出自(或经由)不同方面不同时间,往往发生重要而复杂的微妙变动,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限于篇幅,仅举两个显例,以示文本异同与语境的关联之于研究孙中山观念行事的重要性。 一、《支那保全分割合论》与“汉奸”的转义 文本出现时间的早晚,涉及语境的不同,而语境的变化,可能导致文本内容解读的重大改变。孙中山的《支那保全分割合论》一文发表时间的提前,对于重新认识该文在“汉奸”一词转义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便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汉奸”一词,作为一类特定人物的专门指称,今人看来似乎不言而喻。虽然指谁是“汉奸”因人而异,什么样的人应该被指称为“汉奸”大体已经约定俗成。可是,放眼中外,即使考虑到语言和翻译的差别,具有类似意识的国家、民族其实并不多见;纵观古今,有此概念并用于特指的历史也不算长,充其量就是近世才有的新名词,决非如坊间和媒体所误以为的,是汉代以来的旧观念。也就是说,尽管中国的华夷忠奸之辨历史悠久,并且不乏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样的意识,但是以文化论种族的传统,使得种族的边界游移不定,汉在相当长的时期并非自认,而是他指。明确以今日所谓“汉奸”之“汉”为范围凭借,划分彼此,进而分别忠奸,不过三四百年的历史。 问题是,这一指称因为泛用而习以为常,很少有人注意其渊源流变。历史上“汉奸”的出现虽晚,“汉奸”的历史却在后来的历史叙述中不断拉长。不仅媒体和坊间随意使用,即使在学界述及历史时,一般也大体是望文生义地倒述。直到近年,才有识者发觉此事非同寻常,予以关注并有所探究。首先开始相关研究的,是神户大学文学部的王柯教授。他于2004年在《二十一世纪》第6号发表了《“汉奸”:想像中的单一民族国家话语》一文,用历史的方法对“汉奸”一词的起源流变进行了大致的梳理。该文经过补充增订,改题《“汉奸”考:一个拟制民族国家话语的诞生》,发表于岩波书店《思想》第981期,并收入陈理、彭武麟主编的《中国近代民族史研究文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他摒弃了用后出观念将历史上类似人物及其行事一概称为“汉奸”的做法,遵循时间的顺序,探究“汉奸”在历史文本中出现和演变的历史进程。只是所用民族主义的解释架构,多少仍有后设或片面放大之嫌。 在王柯研究的基础上,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吴密发表了《清代官书档案所见汉奸一词指称及其变化》(《历史档案》2010年第1期)、《“汉奸”考辩》(《清史研究》2010年第4期)、《谁是“汉奸”》(《中国图书评论》2012年第10期)等文章,并撰写了题为《民族和国家的边缘——清代“汉奸”名实关系及其变迁》的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将晚明至清亡的汉奸指称及其演化分时段予以呈现。作者显然不满于前人先入为主地认定“汉奸”为民族主义的主观臆造,不过其基本架构仍然没有脱离后设的民族与国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