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6)23-0085-03 随着信息技术在企业的深入应用,企业集团总部统一组织建设全局性的信息系统越来越普遍。集团总部统建的信息系统项目与原来各企业分散建设的信息系统相比,具有投资规模大、涉及面广的特点。同以物资、设备投入为主的一般工程建设项目相比,统建信息化项目又具有投资构成中无形资产(软件及系统集成开发)占比高的特点。在国内外均没有对此类项目成熟的财务管理模式的情况下,本文对该类项目的会计核算体系进行了研究,对不同单位的会计处理方式的利弊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笔者认为更为恰当的核算方案,以期对相关财务人员实务工作有所帮助。 一、规范项目支出的确认与计量 统建信息化项目的建设支出是指,为了实现全集团范围内分析、控制、决策等信息流处理的人机一体化,应用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和通讯设备,在搭建、推广生产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过程中发生的支出,一般可分为硬件费用、软件费用、系统实施费用及其他费用四类。 (一)硬件费用 统建信息化项目的硬件费用主要是指项目建设过程中采购的存放在总部、数据中心或地区公司等的服务器、存储设备、外部终端等支出,包括设备的购买价款、运输费、安装费等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使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费用。硬件采购合同中设备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或者属于能够直接分清为某个项目服务的设备配套软件支出,为避免会计核算复杂化,可直接作为设备成本的一部分。硬件费用还包括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和正常管理而购买、建造和安装的各种临时设施的支出,不包括涉及的网络硬件和广域网等基于集团信息化整体建设的费用。 (二)软件费用 统建信息化项目对软件的投入很大。项目的实施是依托各种软件产品,既包括通用的系统软件,还包括大量的专业应用软件,只有将这些软件结合在一起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软件的获取方式可分为三种:购买一种或多种软件、自行开发软件以及购买软件与自行开发相结合。中小型企业一般倾向于直接购买一种或多种通用管理软件,这些成熟软件成本低、质量好,但由于面向用户数量众多,往往考虑通用因素较多,考虑用户专用性因素较少。大型企业集团对于管理软件功能上的特殊需求主要通过购买软件与自行开发相结合的方式来解决,少数通过自主开发方式来获取。因此,统建信息化项目的软件费用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期间购买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数据库软件和软件使用许可证费等软件购置费用,以及自行或委托开发内部软件的开发费用。软件采购合同的费用清单通常包括软件上线第一年的维护费用,笔者认为此费用也可作为软件费用的一部分,但软件供应商提供软件实施的技术服务,不属于软件费用,应归为系统实施费用。 (三)系统实施费用 系统实施费用是指第三方(软件供应商、系统集成商、咨询服务商)人员费用和内部支持单位的人员费用,包括系统安装调试、系统部署、系统测试、数据准备与转换、系统设计、上线支持等工作中第三方实施顾问和内部支持单位的实施费用。第三方咨询服务费用一般是通过合同进行结算,内部支持费用除了通过合同结算的内部协作费以外,还包括直接发生的人工费、差旅费等。 (四)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在建设期间的除设备、软件购置、实施人员费用以外的其他各种耗费和支出,主要包括最终用户培训费、会议费、为第三方提供办公场地费用、评估费与报告编制费等。 项目的硬件、软件、第三方系统实施实际费用均根据公司规定进行招标谈判确定,以合同确定价款为依据,相应支出根据项目进度进行付款确认。对于多个项目统一签订的采购合同,应按各自设备或用户数占用比例进行分摊,对于统一签订的实施合同,根据各自的工作量比例进行分摊。 二、合理区分资本化与费用化的范围 统建信息化项目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对企业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利用,科技含量高,技术依赖性强,因此与传统的工程建设项目相比,又具有研究开发项目的特点。 笔者选取了某集团内部7家单位20个统建信息化项目的会计核算方式进行统计,其资本化与费用化的会计处理大致可分为六类,具体见表1。
做法一:视统建信息化项目为一个完整的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建设项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的规定,当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所有支出转入固定资产。 做法二:视统建信息化项目为一个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对无形资产的规定,将建成后的应用系统当作自主研发或委托开发成功而形成的无形资产,项目的所有支出都转入无形资产。 做法三:统建信息化项目包含了硬件购置和企业内部对软件进行二次开发的内容,硬件相关费用转入固定资产,软件费用、软件实施费用、系统集成费用以及内部支持费用也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 做法四:统建信息化项目是购置一系列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实施的过程,对硬件设备和软件费用进行资本化,其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