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6)06-0009-08 如果说康德的归责伦理学是以自由意志为基础的,那么苏格拉底—柏拉图确立的“美德伦理学”则有双重基础,那就是“理性神学”与“知识存在论”。为了摆脱传统“神话神学”带来的伦理困境,苏格拉底—柏拉图不仅确立了一种新的“理性神学”来否定“命运说”,而且确立了一种“知识存在论”(它以一种“超感性的理论知识”去通达、把握被认定为最真实、最高级的存在者)来为真正有意义的“选择活动”提供基础。虽然如此,苏格拉底—柏拉图并没能真正走出责任危机而克服人类的伦理困境。换个角度说,他们未能为“美德如何可能”确立真正的基础。下面我们将从揭示“神话神学”带来的伦理困境开始我们的分析。 一、“神话神学”与责任危机 正如华夏三代的传世文献对先秦社会有直接影响一样,古希腊通过诗人传达的神话对当时的希腊人也有直接而重大的影响。所以,也正如觉悟到了新的普遍性的孔子面临着删定书诗礼乐、重估传统文化的使命一样,苏格拉底—柏拉图在克服智者学派的相对主义而确立起坚定的普遍主义精神的同时,也面临着重新审定诗人的传统神话的任务,以便挽救、维护或确立他们心目中正当的伦理秩序世界。所以,在这里,我们首先要从分析诗人神话给人类伦理世界带来的困境,以及苏格拉底柏拉图试图克服这种困境的努力出发,来揭示他们所确立的美德伦理学实际上如何以一种“理性神学”与“知识存在论”为基础。 不过,这里我们不去分析荷马与赫西俄德的作品,而挑选了悲剧诗人索福克勒斯的一部悲剧诗作《俄狄浦斯王》来分析。我们的理由不仅是因为它更为人们所熟悉,更因为它最为典范地展示了所有诗人神话隐含的伦理悖谬。 在这部悲剧里,与俄狄浦斯本人杀父娶母的命运相关的是他父亲被儿子所杀,他母亲嫁给了自己的儿子。这里,每个人的命运在应验在每个人身上之前,都作为神的预言被每个人所知晓。所以,不管是国王拉伊俄斯及其王后伊娥卡斯忒,还是俄狄浦斯本人,都竭尽全力试图加以回避。但是,不幸的命运却在该发生的时候都一一发生了。它们就像连环扣一样,一环环紧密相连。那么,这些命运是谁安排的?德尔斐庙的阿波罗神告诉拉伊俄斯:“这命运是宙斯安排的。” 这里,我们首先要指出的是,这部悲剧呈现出来的整个叙述语境实际上也是整个希腊神话叙述的语境。在这种系统的神话叙述里,实际上包含着对神的权能、品性,神与神之间以及神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系列理解。在这里,我们把在神话叙述里形成与确立起来的有关神的系统理解称为“神话神学”。也就是说,在希腊诗人们的神话叙述里包含着一种“神话神学”。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希腊神话叙述的语境视为希腊“神话神学”的语境。而在这部悲剧的叙述语境里,因而在一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在希腊“神话神学”的语境里,我们首先可以发现它呈现出四方面的内容。 1.杀父娶母被视为大恶,是天底下最不洁、最不幸的事情,所以,俄狄浦斯在知道真相之后说“我是天神所弃绝的人”[1]。杀父,就已是大恶,娶母则不仅恶上加恶,而且更增加了不洁。 2.俄狄浦斯的所有行为都被视为他自己的行为,不管是杀父,还是娶母,都是他自己完成的行为事件。所以,先知忒瑞西阿斯虽然很同情俄狄浦斯的结局,却仍坚定地认为俄狄浦斯是“自己害自己”,也即说,俄狄浦斯的不幸下场是他自己造成的。 的确,从他离家赴德尔斐庙求问阿波罗神,到决定远走他乡;从途中怒杀拉伊俄斯,猜破斯芬克斯之谜,到接受忒拜城人的拥戴登上王位,再到娶伊俄卡斯忒为妻,这些他一生中一连串最重要的事情,都是他自己亲手所为。这里,似乎既没有人替他做决定,也没有人强迫他做这些决定。所以,看起来他是这些行为本身的主体。因此,他遭受最后的不幸是咎由自取。 3.但是,另一方面,神可以安排和决定人的命运,甚至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具体行动,比如俄狄浦斯杀父与娶母这两个行为;并且,对于人类而言,神意是不可更改的,因而也是无法回避的,无处可逃的。为了抗拒神谕命运,拉伊俄斯与伊俄卡斯忒可谓做出了超常的努力。他们本来渴望有子嗣才去求阿波罗神,但是,为了避免宙斯给他们安排的命运,他们冷却了心中的伦情亲爱,残子弃婴,置之死地,宁愿绝嗣断后,也要抗拒到底。俄狄浦斯也同样做过抗争,当他在德尔斐庙被预告将杀父娶母后,便毅然离开父母之邦,流浪他乡,这个决定是他试图逃避神谕命运所能做出的最大努力。 但是,他们的这些反抗神谕命运的努力,在不知不觉中反倒成就了神定下的命运。这意味着,他们的所有努力,不管是自主自愿的行为还是不知不觉中的行为,也不管是顺服的行为还是反抗的行为,都在神的掌控之中,都在神的安排之下。换言之,都是神决定要发生的。 4.杀父娶母是大恶,但是,最高神宙斯却把它作为命运安放在了俄狄浦斯家族身上,这在根本上意味着神会为了某种原因而给人类安排导致恶发生的命运。 这里,我们首先要从第三点出发追问:俄狄浦斯的确是“自己害自己”吗?他的确咎由自取吗? 既然杀父娶母是宙斯神给俄狄浦斯定下的不可更改、无法反抗、无法避免的命运,那么,他“杀父”“娶母”这两个行为就是必然的。俄狄浦斯的反抗最多只能使自己在杀父、娶母的方式、时间上有自主性,但是,在杀父与娶母这两个行为本身上,命运则必然会借他的手,借他这个人做出来。也就是说,实际上杀父与娶母这些行为本身的真正主体不是俄狄浦斯本人,而是必然性,是命运,根本上是神。更具体地说,是神要拉伊俄斯死在自己儿子手里,才使他被俄狄浦斯所杀,而不是俄狄浦斯想要杀父亲而使父亲被他所杀;同样,是神要伊俄卡斯忒嫁给自己的儿子,才使俄狄浦斯娶了自己的母亲,而不是俄狄浦斯想要乱伦而娶了母亲。在这一系列行为中,与其说俄狄浦斯是这些行为的主体,不如说他只是神用来导致这一系列行为的一个合适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