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冶萍公司与日本债务关系之双向考察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英,男,1956年生,湖北武汉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武汉,430079;许龙生,男,1988年生,湖北宜昌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9。

原文出处:
江汉论坛

内容提要:

通过对汉冶萍公司与日本债务关系的双向考察,可以看出作为债务方的汉冶萍公司,在对日借款问题上备受“商业”与“国计”的困扰,直至最后于无奈之中背离“国计”初衷而不得不首选“商业”利益,但实际上两者均未完全达到目的。作为债权方的日本政府,通过本国金融机构不断向汉冶萍公司贷款,虽然缓解了铁矿石供应之不足,但也累积了诸多无法偿还的“不良贷款”,在一时难以达到“中日合办”汉冶萍目标的情况下,只能转而继续以“汉冶萍模式”向其他海外矿业投资。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7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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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6)09-0106-09

       有关汉冶萍公司与日本的复杂债务关系,史学界已有一些探讨并取得了相应的成果。有的论述了汉冶萍公司对日大宗借款之始末,并从公司向日本预售矿石生铁和日本对公司预借矿价铁价两方面的经济关系,分析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经济掠夺;有的考察了外债对汉冶萍公司发展的促进和破坏作用,还有的分析了汉冶萍公司对日借款的内外原因以及公司内部在借款问题上的不同意见①。

       对于汉冶萍公司的日债问题,较早的研究多将日本借款纳入到帝国主义国家向中国进行资本输出的范围内进行考察,重点是放在对中国资源的掠夺和民族工业的破坏性上进行批判。稍后的研究逐渐转向将借款作为事件史予以研究,包括分析具体负责交涉的人物和所处的政治环境,更加强调将事件还原到其历史情境中加以考察,避免了之前对借款的评价多于对历史事实叙述的情况,迄至目前这方面的探讨仍需加强。另外,以往的相关研究多侧重于单向性探讨,即从汉冶萍公司方面分析较多,而对日本方面的深入论述尚较薄弱。因此,本文主要以双向考察之新视角探究汉冶萍公司与日本的债务关系,希望能够对进一步深化认识这一历史问题有所裨益。

       一、债务方汉冶萍:在“商业”与“国计”之间的困难抉择

       作为债务方的汉冶萍公司,在对日借款问题上很长时间都备受“商业”与“国计”的困扰,直至最后于无奈之中背离“国计”初衷而不得不首选“商业”利益,但实际上两者均未完全达到目的。“窃以今日自强之端,首在开辟利源,杜绝外耗。举凡武备所资,枪炮、军械、轮船、炮台、火车、电线等项,以及民间日用、农家工作之所需,无一不取资于铁。”②这段话表明时任两广总督的张之洞,对于铁在中国近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不无认识。上至国防军工以及交通通讯,下至黎民百姓的日常起居和生活日用,铁都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正因如此,在洋铁进口日炽,土铁生产萎缩的状况下,张之洞提出了新式炼铁厂的建设计划:“自行设厂,购置机器,用洋法精炼,足杜外铁之来。”③在张之洞建设铁厂的构想中,依然可以看出比较明显的“师夷长技以制夷”的色彩,也包含了保护国内市场与传统产业的重商主义思想。其实在当时国内近代产业还处于初步发展的情况下,修建炼铁厂的要求并非直接来自产业内部,因为当时充斥国内市场的进口钢铁是可以满足当时国内的钢铁需求的,因此国内产业部门自身对于修建炼铁厂并未表现出很强的现实需求,而是当政者为了平衡国际贸易差额的具体措施。在张之洞的计划之中,既有着国家主导的发展战略的具体实践,同时也是在“内轻外重”的中央—地方政治格局下张之洞积累政治资本的重要举措,以及张氏作为儒家官僚的自我期许的现实展示。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中国之所以创办自己的炼铁厂,可以说其政治色彩是高于其经济价值的,“国计”乃为首要之考虑,其次才是“商业”,可以说政府推动了近代中国钢铁产业的制度变迁,这也是汉阳铁厂创办的历史原点。

       随着修建铁路计划的逐步实现以及铁厂筹办方案的逐渐成熟,铁厂与其他产业,尤其是矿产与铁路之间的密切联系也日益显现,修建炼铁厂的计划逐渐成为了上层官僚的共识。铁厂的筹办计划也因此变得紧迫起来。提前启动的勘办煤铁矿计划卓有成效,特别是大冶铁矿的开掘使铁厂的实现向前跨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获得了中央政府的同意之后,铁厂的各项建设程序逐步走上正轨。但是建设资金不足依然是阻碍铁厂建设的最大困难,张之洞不得不从中央和地方各部门之间筹借和挪用款项,在张之洞与各部门的往来电文中,张氏一再凸显铁厂与铁路之间的关联,利用当时保护路权的舆论氛围,表明铁厂在维护国家利权中的重要作用。

       “设厂炼铁,浚利源而杜外耗,为中国创办之举。”④张之洞同时还强调铁厂的修建对于国家财政的巨大作用,钢铁冶炼的发展同时也可以带动交通、机械制造、矿山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能起到扩大税基的效果,这对于当时处于严重财政赤字中的中央政府而言是一种诱惑。同时钢铁的自主化生产,也可以起到减少国际贸易入超,平衡国家财政的作用。铁厂竣工之后,张之洞再次动用政治权力,为铁厂寻求市场销路,保证其垄断利益,也是为了尽快回收政府所出之官本。但由于生产机器选用失当、原料成本居高不下、管理层官僚习气严重等原因,汉阳铁厂所生产之产品品质欠佳,且价格高于洋铁,市场销售不畅,因此铁厂连年亏损。在后续资金无法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张之洞只好选择将铁厂改为商办的措施,以求生产经营状况能够有所改善。

       总的来看,从1889年铁厂的筹备建设到1896年汉阳铁厂改为商办期间,张之洞对于铁厂修建的意义表述更多的在于对于国家利权的维护,而非在于发展经济。他将炼铁厂的修建与军事、铁路等事关国家核心利益的产业部门相联系,既为显示铁厂建设的重要性,同时也为阐释其自身所信仰的近代化体系,而国家的利益无疑是排在第一位的。

       1896年盛宣怀接手汉阳铁厂,改革官办体制,实行官督商办,其对于铁厂的作用,也有如下表述:“上而造船制械,下而锅镬钉针,无不取资于此,实为利国利民之首务。”⑤在铁厂由完全的官办和国家主导转变为有民间资本的参与之后,盛宣怀希望铁厂能兼顾起部分民用工业的需求,将铁厂的市场扩大至日用品生产。与张之洞略有不同的是,盛宣怀强调在“利国”的同时,也要实现“利民”。这既有利于提升铁厂对于民间资本的吸引力,也展示了作为职业官僚的张之洞与亦官亦商的盛宣怀之间在办厂思维上的差异。盛氏在《招集湖北铁厂股东公告》中坦言其承办铁厂之初衷,“无非上为朝廷立富强之本,下为华商开利益之源,将天下之利公之天下,不肯为外人所攘,亦不为私家所专。”⑥虽然盛宣怀说此番话的目的是为了争取民间资本投资铁厂,但是与张之洞之前的基于国家本位的表述相比,前者更倾向于将铁厂作为企业来对待,更加突出其经济特征,而非仅仅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一部分,这也赋予了盛宣怀在管理铁厂事务上更大的灵活性。盛宣怀自身所具有的商人气质,对于铁厂之后的发展,也带来了复杂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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