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长期以来,中国的区域发展战略凸显了“协调”的发展理念,无论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还是推进“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一系列战略举措,均强调发挥地区之间的比较优势,通过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实现区域发展的良性互动与多赢局面。就不同等级城市的相互作用关系而言,“协调”发展理念主要体现为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协调发展。为此,《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指出,通过“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来达到促进各类城市协调发展的目的。 但是在现实中却出现了看似相互矛盾的现象。一方面,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的小城市因临近主要中心城市而受益,经济发展动力充足,例如,长三角和珠三角的县级小城市占据了全国百强县的主体部分,成为这些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另一方面,“环京津贫困带”“灯下黑”现象并不少见,似乎显示出大城市对小城市在经济增长要素方面的竞争和吸纳,凸显了实施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战略的紧迫性。临近大城市对于小城市到底是“福”还是“祸”?大城市是有利于还是有损于小城市的经济增长?科学回答这一问题,揭示这些看似矛盾的现象背后的原因,厘清不同等级规模城市之间的相互作用,特别是正确辨别大城市对小城市的作用,对于促进小城市经济增长和落实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回答这一问题首先要从关于空间相互作用的理论中去寻找答案。缪尔达尔的“回波—扩散”、赫希曼的“极化—涓滴”和弗里德曼的“核心—边缘”理论,都认为大城市对周边小城市具有集聚和扩散的双重作用,而且跟发展阶段有关。发展初期,集聚作用占主导地位,大城市从周边小城市吸纳要素,抑制了小城市的发展;发展后期,扩散机制起主要作用,小城市因临近大城市得到正向的溢出效应而获得更强的增长动力。新经济地理学则提出了大城市作用于周边小城市的“集聚阴影(agglomeration shadow)”效应,即临近中心城市建立新企业是无利可图的,大城市对其周边地区的要素吸纳会形成一个不利于小城市增长的阴影区,只有距离大城市的距离超过一定阈值的小城市才会避免大城市的虹吸负效应。可以看出,这两类理论分别从时间和空间维度给出了大城市作用于小城市的关系规律,对于回答大城市是否有利于小城市经济增长这一问题提供了重要启示,但都不能给出完整的答案。 再从以往的经验研究来看,多数文献承认:某地区的经济发展除了取决于自身的要素投入外,还受到周围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受益于地理位置的空间相邻、投入与产出的行业关联等,空间溢出效应是中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因素[1-5]。然而,这些文献主要是分析相同层级城市之间的空间相互作用,忽视了不同层级城市之间的空间关联规律,不能回答大城市到底是有利于还是有损于小城市经济增长这一问题[6-13]。事实上,空间溢出效应的相对大小与城市等级体系密切相关,从高等级城市过渡到低等级城市时,集聚的外部性效应随距离衰减呈现非线性的变化[14,15]。只有在统一的框架内,综合考察不同等级规模城市之间空间相互作用的异质性,才能更完整、更客观地认清城市之间相互作用的本质。其次,从研究尺度来看,已有研究侧重全国尺度的四大经济带[16,17]、省域间[4,8-10]、地级市[18,19]、县域[11,20]之间的空间关联与溢出效应研究,而对城市群尺度内部空间相互作用的案例研究相对较少[21-23]。事实上,空间相互作用对地理尺度极具敏感性,过大尺度的空间作用研究对于当前推进以城市群为主体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不具有特别的现实价值。城市群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由不同规模城市紧密联系形成的集聚体,城市群内不同城市相互作用的关系探讨,更有助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更具有现实意义。 本文认为,回答大城市是否有利于小城市经济增长这一问题,要综合考虑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在时间维度上分为发展前期与发展后期,在空间维度上分为近距离与远距离,从而形成包含四个选项的时空矩阵。在发展前期阶段,大城市的集聚与回流效应会导致临近大城市的小城市发展受到抑制,而远离大城市的小城市受损较小;而发展后期,靠近大城市的小城市会从溢出和辐射效应中获取比远离大城市的小城市更多的收益。考查任何一个特定区域内大城市对于小城市的作用是有利还是不利,都要根据这个区域的发展阶段以及小城市距离大城市远近来判断,因而,答案是不确定的,要基于经验研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论证以上观点需要运用不同发展阶段的区域作为考察对象,检验不同发展水平下距离大城市远近对小城市经济增长的影响,但这需要大量数据。受限于数据可得性,本文仅以长三角为例,展开经验研究,所得结论仅适用于国内相当于长三角发展阶段的区域,因而也只能部分检验上面提出的观点假设。更完整的论证有待于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区域的数据获得和相应的经验分析。 具体而言,为了尝试回答在城市群尺度范围内,大城市对小城市以增长溢出还是集聚阴影效应为主这一问题,本文选取中国发达地区长三角城市群108个小城市(县城和县级市)为研究对象,采用地理距离、行政边界以及市场潜能等因素表征空间溢出效应,研究不同等级城市对长三角小城市2000—2010年经济增长的影响,以期为厘清城市空间相互作用的类型和方向提供来自城市群尺度的案例支撑。与已有研究相比,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体现为:①将空间相互作用的方向细化为高等级对低等级城市以及同层级城市之间的影响,且考虑到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与一般地级市对小城市经济增长的影响异质性;②基于空间相互作用存在地理边界的事实,重点关注城市群尺度内部的空间溢出效应;③兼顾测度空间溢出效应的第一性(地理距离)与第二性(市场分割、市场潜能)等因素,运用一系列稳健性经验以便得到可靠的估计结果。 2 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计量经济增长模型的估计方法来检验上文提出的问题,并进一步运用稳健性检验来考查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2.1 估计模型设定 新经济地理学理论指出,随着到城市中心距离的增加,市场潜力曲线呈现出先下降后上升再下降的“
”型曲线关系[24]。与之相反的是,在超越城市边界的劳动力市场池、投入—产出以及知识关联效应作用下,集聚外部性很有可能在一个更大的空间尺度范围内发挥作用,此时距离大城市越近,越有利于获取增长溢出效应[25]。由此可见,城市空间相互作用产生的净效应取决于正的集聚外部性与集聚阴影效应两者之间的权衡。其中,地理距离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因此,本文在Barro研究经济增长决定因素的模型基础上[26],借鉴许政等[18,27]的估计策略,加入小城市到大城市的最近地理距离作为关键解释变量,包含小城市到最近小城市以及到最近高等级城市的直线距离,表征来自同层级以及高等级对低等级的空间溢出效应。需要说明的是,对长三角城市群而言,规模较大的城市往往也是行政等级较高的城市。例如,2010年,直辖市上海与南京、杭州、宁波三个副省级市的市区人口规模分别是2000万、583万、516万和258万,21个一般地级市市区的平均人口规模为127万,都远远高于108个县与县级市37万的平均城镇人口规模。因此,下文用高等级市(包括地级市、副省级市和直辖市)的市区指代大城市,而小城市则包括县和县级市的城镇人口部分。估计模型的基本形式为: